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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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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第 五属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 ,根 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 《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 ,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 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对 以上人员有关情况的调查和 了解 ,认 为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 ,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 发现有 《公司法》第 sz、 sB条 规定的
禁止任职情况 ,以 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其 提
名和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 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
聘任决议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沈凯军 :
孙玲玲 :
李 涛 :
二 0一 五年十一月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