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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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5—067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

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

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6 年 6 月底实施完毕,该

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与 2014 年度持平,201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较上年同比增长 20%(2012 年至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为 45.63%,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上述

假设进行测算),分别为 26,173.67 万元、31,408.41 万元(该

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及 2016 年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

司对 2015 年及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2 亿元,未考虑发行费用。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74 元(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 36,613.27 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假设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与 2014 年

度一致,为 10,805.52 万元,并于 2016 年 8 月实施。

7、假设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

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2014.12.31

总股本(股) 1,080,551,669

本次发行股份数(上限)

36,613.27

(万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6,173.67

利润(万元)

2014 年度现金分红(万

10,805.52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20,000.00

(万元)

2016 年 2016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12.31 /2016.12.31

项目

/2014.12.31 /2015.12.31 未实施非公 实施非公开

开发行 发行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24 0.29 0.25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08% 6.76% 7.75% 5.56%

益率

注:公司对 2015 年、2016 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总

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但公司募投项目效益实现需一定过程

和时间。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本次非

公开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

能力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以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

投资、开发、经营为主的格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

分别投向韶能集团新丰生物质发电、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传动

系统、工业机器人精密 RV 减速器、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等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升

级换代,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厚公司利润。

(二)保证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加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契机,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提

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

较大,且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至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短期内公司的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但随着募投项

目逐渐进入稳定运营阶段,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显著提

升。

为保证募投项目可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

监督管理,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稳定运营。此外,公司将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安

排,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

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保荐机构和银行对

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

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

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

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

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

行监督,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该规划明确了公司 2015-2017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

体规划,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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