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5-04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8.1 条关于社会公众股东的规定
执行。
(二)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
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
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public@shaanxigas.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三)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四)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
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李谦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名,拥有及
代表的股份为 726,632,7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12,075,445 股的
65.3402%;出席本次会议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6,632,762 股,占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5 名、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726,530,4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3310%。
(三)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
股份 102,3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陕西永
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6,632,762股,其中赞成票726,530,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的99.9859%;反对票102,3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1%;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0股;反对票102,306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41%;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朱小洁、王娜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