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5-4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7 人,独立董事罗其安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
事、财务负责人、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湘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蔡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周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由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弘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蔡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蔡飚先生个人资料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蔡飚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周凯董事长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合约期至 2014 年度止,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根据上市公司
要求的时间安排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等原因,公司为保障 2015 年度的审计顺利开展,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
本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43.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合约期至
2014 年度止,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根据上市公司要求的时间
安排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等原因,公司为保障 2015 年度的审计顺利开展,同意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
供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17.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
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5—47)。
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00 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
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蔡飚先生个人资料
蔡飚,男,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人力资源资源管理师。2002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事员;
2004 年 7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事处副科长、科长;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广东广商现代流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广
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事处(党群处)副处长;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广东省商业企
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处长(主任);2013 年 0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
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2013 年 10 月
至 2014 年 1 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
工作部)部长;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2015 年 10 月至现在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
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