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5-02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
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
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占会议有效表决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现启动监事会换届工作。
本次换届选举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监事资格、监事选举程序进
行。
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出任监事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自
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监事会有权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持有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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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担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限向公司推荐股东代表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
3、公司监事会根据提交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时,应当按相关规定要求,在提名监事候
选人之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
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
也应当向本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
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8、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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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
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参见附件六)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格式参见附件七)(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 本次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时间和要求:
1、在提案时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提案期限内提出监
事候选人;提案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提名
截止日期 2015 年 11 月 20 日 17:00。
2、本次提名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如采取亲自送
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5 年 11 月 20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
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如采取邮寄的方式,提名材料的原件必须
在 2015 年 11 月 20 日 17:00 前寄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
本公司证券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3、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51 号湖南海利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邮政编码 410007,联系电话 0731-85357830,
联系人:杨震、杨蓓。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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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提名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人及电话
*被提名人姓名 *推荐担任职务 □监事
*被提名人是否符合本
□是 □否 *专业技术职称
公告规定的条件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联系方式:
(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等)
时间 学习、工作经历 担任职务
*被
提名
人简
历
*被 兼职单位 职务 任期
提名
人兼
职简
况
*主 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及职务
要家
庭成
员及
社会
关系
(注:带*号项目必填)
提名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2015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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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本人 同意被提名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候选人,并保证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承诺当选
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被提名人签名:
2015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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