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5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3),所披露合同总金额为 8,550.5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21%,未达《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规定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披露标准,属公司自愿披露。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对上述同类型合同拟定自愿性披露标准如
下:若公司签署同类型合同金额单次或一个季度累计达到 8,000 万元以上,公司
将按照同样的披露内容、格式及时进行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