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2015 年 11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
的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组
相关的议案,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
他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就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公司股票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 年 9 月 7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为 16.83 元/股;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6.75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2015 年 9 月 7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37.08%;同期创
业板指数(代码 399006)累计涨幅为-23.68%,同期 Wind 行业-社会服务(证监
会)指数(代码 883011)累计涨幅为-21.19%。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
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说明》盖章页)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