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
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公开竞购股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自成
立以来一直经营稳定,业绩良好,具备极大的发展潜力;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00 万元(占注册资金 38.75%)的
股权为国有股权,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机构是我国第一批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实力雄厚,可靠性强;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亦为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并公布的有资格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给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交易是在自愿、平等、
公允、合法、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公司
全资子公司竞购股权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名:周应苗
舒 建
袁 琳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