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欣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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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1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

日15:00。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3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座一楼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下述事项:

(1)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3)发行对象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投向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

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0,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1和议案1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14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议案4和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中

骏、王玫、马中骅、叶碧云和王丁应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除议案11外的其他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3、

议案4和议案8,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设有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5日、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703

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

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见附件2)采取书面信函或

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5年11月2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

话方式办理登记;

(4)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原件。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343”; 投票简称为“禾欣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

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

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项下全部子议案进行

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1,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2,依次类推。

对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12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议案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1

2.2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02

2.3 发行对象 2.03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2.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5

2.6 限售期 2.06

2.7 上市地点 2.07

2.8 募集资金投向 2.08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2.10

议案3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议案4 4.00

的议案》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议案5 5.00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议案6 6.00

告>的议案》

议案7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案8 8.00

议书>的议案》

议案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

议案10 10.00

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1.00

议案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确认投票完成。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

案”进行投票。如股东对 “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

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

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

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

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

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

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上述网络投票方法详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633250

传真号码:021-33623251-802

联 系 人:陈明友、罗士民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703室

邮政编码:200082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

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2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3 发行对象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投向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4

案>的议案》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5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6

告>的议案》

7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8

议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

10

的议案》

11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对每一议案,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5年11月2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

参加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签字或盖章)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出席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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