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4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4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靖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3 人,代表股份 107,495,6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04,632,52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2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863,1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2,863,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0,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863,1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7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靖先生、张志强先生、金泽华先生、刘雷
先生、何培春先生、郑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刘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刘靖先生当选。
1.1.2选举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张志强先生当选。
1.1.3选举金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金泽华先生当选。
1.1.4选举刘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刘雷先生当选。
1.1.5选举何培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何培春先生当选。
1.1.6选举郑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郑毅先生当选。
1.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瑞彬先生、王强先生、张志康先生、胡北
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1选举张瑞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张瑞彬先生当选。
1.2.2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王强先生当选。
1.2.3选举张志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张志康先生当选。
1.2.4选举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胡北忠先生当选。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宗法先生、罗涛先生、杨明香女士为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陈宗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陈宗法先生当选。
2.2选举罗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罗涛先生当选。
2.3选举杨明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519%。
杨明香女士当选。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