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15-9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星
期五)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
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局专门
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局成员发生变动,会议决定相应补选董事局下属专门委员会组成
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刘凤喜、靳庆军、陈跃华、孙盛典、何海滨
主任委员:刘凤喜
(二)提名委员会
孙盛典、刘凤喜、肖祖核、靳庆军、张述华
主任委员:孙盛典
(三)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张述华、肖祖核、何海滨
主任委员:张述华
董事局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变。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壹视界
公司股权的议案》
(一)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会议决定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
业显示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转让价格以经评估的净资产
值为基准,且不低于 7200 万元。会议要求康佳集团聘请符合要求的资产评估事
务所对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如果挂牌出让
股权时有两家以上买方愿意参与,则按竞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二)会议同意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康佳壹
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
15%的股权对外转让,同时本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会议要求康佳集团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推进此次股
权转让工作,包括在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等。
由于目前交易价格无法确定,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
有限公司 60%股权挂牌时的资产评估价格、挂牌价格和最终交易价格等因素确定
是否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的定价方式合理,公司放弃行
使对另一股东转让壹视界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和壹视界
公司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我们同意董事局
的表决结果。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董事局秘书的提名,会议决定聘任苗雷强先生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苗雷强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
厦 24 层董事局秘书处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26608866-6268
4、传真号码:0755-26601139
5、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苗雷强先生简历
苗雷强,男,汉族,198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康佳集团战略发展中
心主管,现任康佳集团董事局秘书处主管。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截至目前,苗雷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