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5-61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星
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孙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孙彬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与其履职相
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本次聘任孙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
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孙彬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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