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5—05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11 日、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拟出售所属分公司哈工大高新燕郊哈特产品研发销售中心
的资产及部分负债,目前已与三河市华燕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
《资产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4158.50 万元转让本公司所属分公司的
资产及部分负债。本次交易标的经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
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后,出具
了编号为“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 206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
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评估,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4,158.50 万元。公司将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方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0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拟出售所属分公司哈工大高新燕郊哈特产品研发销售
中心的资产及部分负债,目前已与三河市华燕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
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拟以4158.50万元转让本公司所属分公司
的资产及部分负债。本次交易标的经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该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后,
出具了编号为“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206号”的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5年7月31日,经评估,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158.50 万元。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相关方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三)经公司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
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
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