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编号:2015-052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429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
对公司提交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
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
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
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