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 董-1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
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 7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名单如下: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黄祖荣、叶宏、任德坤
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任德坤先生
代为表决。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
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大股东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张斌先
生、罗成忠先生、陈凌旭先生、林晓鸣先生、叶宏先生、李幼玲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对被提
名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罗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林晓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叶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李幼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
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
叶宏、李幼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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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
举。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大
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任
德坤先生、汤新华先生、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任德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汤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
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任德坤、汤新华、胡建华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
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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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 临-37)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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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六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斌,男, 1967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成忠,男, 1962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高级经营
师。 曾任福安市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福安市经贸局局
长、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宁德市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
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凌旭,男, 1972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宁德市产权交
易中心法定代表人、宁德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宁德
市国资委办公室及党委办公室主任、宁德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和政策法
规科科长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叶宏,男,1970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宁
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
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国有投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宁德市金马防洪防潮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其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晓鸣,男,1966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管理咨询师。曾任
宁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科科长、闽东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石家庄市银发工程置业有限公司(闽东能源投
资控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德
市投资开发总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德交通投资集团总公司董事等职
务。现任福建省宁德市商业总公司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其未持有本
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幼玲,男,1965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中级工程师。曾任
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安市发电分公司经理及党
支书记、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福建闽东电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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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闽
东水电站站长、党总支书记、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德坤,男, 1975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律师,经济师,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
油分公司法律顾问等职务,现任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闽
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青年创业者基金会(YBC)
导师。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
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汤新华,男, 1964 年 7 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
主任等职务,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
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审计学会常务
理事、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维权
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评审专家库专家,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财
政厅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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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建华,男, 1954年1月出生, MBA硕士学位,经济师,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投资集团电力投资经营管理部总经
理、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及中闽福清风电、中闽霞浦风电、中闽连江风电、中闽长乐风
电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4年2月退休。现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高级顾问。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
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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