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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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5-06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

合广场 B 座 14 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

席董事 8 名,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的

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孙伟挺、陈玲芬、孙小挺、张际松、王国

友、程桂松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举郭克军、刘雪生、胡永峰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非独

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请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 2015 年 11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成立深圳华孚

网链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成立深圳华孚网链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5 年 11 月 13 日巨

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2、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伟挺,男,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学历。孙伟挺先

生在纺织行业拥有 33 年经验,1982 年至 1987 年,在浙江省纺织工业公司工作,

历任计划经营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 年至 1990 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

计划物资处副处长;1990 年至 1993 年,任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副区长。1993 年创

办华孚公司,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2 月,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玲芬,女,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学历。1981 年至

1993 年,历任浙江省绍兴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浙江省绍兴市越灵

商社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等职。1993 年与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创办华孚至

今,担任副董事长、营销总裁等职务。2008 年 2 月起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5 月任安徽飞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总裁。陈玲芬女士从事色纺行业二十三年,在品牌营销、市场

开发、客户关系管理、组织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孙小挺,男,中国国籍,1968 年生,浙江大学 EMBA 学历。1984-1989 年,

任浙江诸暨市纺织总厂采购员,1989-1992 年,任海南海口海越经济技术有限公

司业务主管,1992-1995 年,任上虞市纺织公司副总经理,1995-2001 年,任上

虞华孚染厂总经理,2001 年至今,任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小挺先生三十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采购、物流、生产等供应链经营管

理经验。

张际松,男,中国国籍,1954 年生,浙江大学 EMBA 学历。自 2001 年加盟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08 年 12 月至

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国友,男,中国国籍,1963 年生,杭州商学院大专学历,杭州商学院商

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职称。自 1997 年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

任浙江华孚集团财务总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华孚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总监。2008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2 月 1 日任华孚控股财务总监、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程桂松:男,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业,

北京大学MBA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

行工作,历任综合部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14年9月加盟华孚,任资

金经营中心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资金经营中心

总经理。

郭克军,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

学法学硕士,美国南部卫理公会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与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7年-2000年在农业部乡镇企业

局工作 ,2000年-2001年,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创业和股权投资专

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伦公益基金会理事,兼任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新松机器人独立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雪生,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

任深圳华侨城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中注

协首批资深会员、省注协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会计学会监事、曾任香

港上市公司东江环保独立董事,现兼任天音控股、宝鹰建设独立董事。2011

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永峰,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1962年7月出生,毕业于东华大学纺

织工程专业,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商学院EMBA,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

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处长,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联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

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候选人,孙伟挺与陈玲芬为夫妻关系,孙伟挺与孙小挺为兄弟关系,

孙伟挺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实际控制人,孙伟挺、陈玲芬、孙小挺均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际松、王国友、程桂松、郭克军、刘雪生、胡永峰均与公司的董事、监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

本公司股票。

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序号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1 第十二条 司的副总裁、总监、副总监、董事会秘 司的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

书和财务负责人。 责人。

(三)任命上市公司总裁、副总裁、总 (三)任命上市公司总裁、副总裁、总

监、副总监、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监、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在本公司

在本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 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2 第四十四条 监事以外的职务; 的职务;

(四)向上市公司总裁、副总裁、总监、 (四)向上市公司总裁、副总裁、总监、

副总监、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等高 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其他报酬; 人员支付薪金或其他报酬;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总监、副总监、董

3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

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4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裁、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裁、

总监、副总监、财务负责人; 总监、财务负责人;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

副总裁、总监、副总监的任免程序、副

副总裁、总监的任免程序、副总裁与总

5 第一百四十五条 总裁与总裁的关系、总监与总裁的关

裁的关系、总监与总裁的关系,并可以

系,并可以规定副总裁、总监、副总监

规定副总裁、总监的职权。

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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