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柳 州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停牌,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
续停牌公告,公司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按照规定,公
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自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按要求组织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以及重大
资产重组申报材料的筹备,保持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沟通交流,向自治区国资委汇
报情况,相关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但是,截至本公告日为止,由于交
易各方在资产估值、交易对价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慎重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
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5-047)。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16: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
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1 月 12 日刊登
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停牌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
持表示感谢。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