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独立董事关于受让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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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让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

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创展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创展”)受让王波、申会贤、刘通、李瑞林、

贾爱萍等人合计持有的港源装饰 30%的股权,王波持有港源装饰其余 5%股权由高

运受让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受让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月东、朱青、李百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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