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5-W14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
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七次会
议《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有关材料,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出售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 75%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交易的方式和定价依据符合有关的
法规和规章制度,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 公司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完成评估工作
的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3. 出售佛山诚通股权后,将减少该子公司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具有优势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与盈利能
力。
独立董事: 赵 伟
杨贞瑜
张文京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