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暨股价异动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1 18: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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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5-089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进展

暨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情况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暨公司复牌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孔飙先生、第三大股东邢文飚先生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孔飙先生拟向中科汇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5,033,316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8%;邢文飚先生拟向中科

汇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526,684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将持有

本公司 36,594,526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31%,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述相关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转让确认书。目前,协议转让双方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续本公司将持续对相关事项和

进程进行关注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11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主要大股东

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

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公司主要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主要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公司控

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复牌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孔飙先生、第三大

股东邢文飚先生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与中科汇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相关

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

让确认书。目前,协议转让双方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持股 50%以上的投资

者,无投资者持有表决权比例超过 30%,未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

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未有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

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未有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

条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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