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晶科技: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1-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已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

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

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本次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获得授

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签字: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晶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