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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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5-11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5-107)。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2015年11

月17日(星期二),具体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 1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

2.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

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

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 2 -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人

2.2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

2.3 债券期限

2.4 债券利率

2.5 担保安排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8 拟上市交易场所

2.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 3 -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

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

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2015年11

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徐工机

械 证券部

邮政编码:221004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87565628

传 真:0516-87565610

联 系 人:孙磊 张冠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事宜具体

- 4 -

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5

2.投票简称:徐工投票

3. 投 票 时 间 : 2015 年 11 月 17 日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00-3:00

4.在投票当日,“徐工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

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

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

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0

议案 2 中子议案① 发行人 2.01

议案 2 中子议案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 2.02

- 5 -

议案 2 中子议案③ 债券期限 2.03

议案 2 中子议案④ 债券利率 2.04

议案 2 中子议案⑤ 担保安排 2.05

议案 2 中子议案⑥ 募集资金用途 2.06

议案 2 中子议案⑦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7

议案 2 中子议案⑧ 拟上市交易场所 2.08

议案 2 中子议案⑨ 偿债保障措施 2.09

议案 2 中子议案⑩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2.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议案 3 3.00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

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 6 -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

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下

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

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

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

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 7 -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

- 8 -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

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1 发行人

2.2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

关 于 2.3 债券期限

公 开 2.4 债券利率

发 行 2.5 担保安排

2 公 司 2.6 募集资金用途

债 券 2.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的 议 2.8 拟上市交易场所

2.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3

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

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

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 9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5 年 月 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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