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5—051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 11 月 11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鉴于王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
名袁明学先生候选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将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董事变更议案。
王锟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袁明学先生简历
袁明学先生,1968 年出生,拥有北京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
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
袁明学先生曾任长安厂检验处技术干部,长安公司质量部检验处技术干部、技术
室主任,长安公司汽车制造厂检验三处技术干部,长安公司质量部检查处代理副
处长、副处长、处长、质量部副部长兼检查处处长、质量部部长,发动机制造厂
厂长,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
行副总裁,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资本运营处处长,长安汽车总
裁助理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袁明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因违
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袁明学先生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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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知》。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董事会批准 J22 项目,项目总投资 1.73 亿元人民币(含前期已批准的 6700
万元人民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J22 是本公司江铃品牌轻客商用车产品。本项目旨在通过交付一款性价比高
的江铃品牌轻客车型,满足客户需求,拓展公司产品组合。项目投产时间为 2017
年上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工程开发费用和购置相关模夹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董事变更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经审阅袁明学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袁明学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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