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7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落实证监会文件精神的公告》,详情
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该公告称,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上市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拟在六个月内(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择机增持公
司股票,并保证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陆续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黄宣、谢立民、刘世坤、
吴乘云、冯立科及吴树荣关于前一交易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
司董事会现将前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前持股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占公
姓名 职务
数(股) 股数(股) 数(股) 司股本比例
黄宣 董事长、总经理 486,160 2,600 488,760 0.31062%
谢立民 董事、副总经理 486,160 2,000 488,160 0.31024%
刘世坤 副总经理 358,720 1,500 360,220 0.22893%
吴乘云 副总经理 269,040 1,000 270,040 0.17162%
冯立科 副总经理 230,100 1,500 231,600 0.14719%
副总经理、董事
吴树荣 210,040 1,000 211,040 0.13412%
会秘书
合计 2,040,220 9,600 2,049,820 1.30271%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来源均为个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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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中国证监
会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的规定。增持所涉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承诺:
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期满后按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