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
司债券(第二期)”(证券简称:15 赣粤 02,证券代码:136002)兑付、兑息
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
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之签章页)
江西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