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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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汤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同

意聘任王炜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 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 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靳庆鲁 金炳荣 孙大建

201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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