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
1
一名董事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主持。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
2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由董事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副董
3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 第一百三十八条 副董事长协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4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表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
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或举手表 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举手表
决。 决或通讯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
5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书面、
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 电话、传真或借助所有董事能进行
字。 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召开,并做
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