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5-031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在上
海市延安中路 837 号 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授权
委托 2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王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挂牌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中信国健及兰生国健股权的议案》:
1、同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120 号)和对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出具
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121 号),确认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 607,200.00 万元,
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价值 256,881.35 万元。
2、同意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通过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兰生国健 34.65%和 3.85%股权,挂牌底价
不低于评估确认的价值,即 98,899.32 万元。其中,兰生股份对应的股权价值
89,009.39 万元,兰生集团对应的股权价值 9,889.93 万元。
3、同意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有的中信国健 0.73%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确认的价值 4,432.56 万元。
二、同意《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2:30 时,以现场审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
方式在上海市陕西南路 5 号上海城市酒店 2 楼会议厅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挂牌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中信国健及兰生国健股权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为截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3:00 时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符合前述条件的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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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关于挂牌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中信国健及兰生国健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
公司第临 2015-032 号公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详见公司第临 2015-033 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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