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5-08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书已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
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
一道 2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经认
真审核,按照《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预留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首次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行权/解锁资格合法、有效,预留
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在公司规定的行权/解锁期内行权/解锁。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