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 B 公告编号:2015-107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告了《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等相关文件,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 19 号)对报告书等文
件进行修改及补充披露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第二十条的规定,补充披露了“未
取得同意部分的债务金额、未取得原因、债务形成原因、到期日,以及本公司对
该部分债务的处理安排及风险应对措施”;结合建设机电的资产负债、现金流情
况,补充披露了“建设机电的履约保障能力及建设机电可能无力偿还的应对措
施”。
二、对于“空调公司为建设机电担保、本公司为销售公司担保”的事项,补充
披露了“担保期限、担保对方违反承诺、被担保方无法偿还债务的保障措施”,
并就“担保责任可能到期无法消除”作出风险提示。
三、补充披露了“建设机电的出资情况、出资的资产和负债范围、作价依据
等”,并结合以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结果,补充披露了“评估方法
选择依据、评估过程和相关参数选取的依据”,特别就“长期股权投资和土地使用
权的评估方法及选择依据、评估增值的原因”作出进一步披露;
四、补充披露了“未过户资产账面价值占拟置出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及过户预
计完成期限、相应产权过户和相关税费承担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明确了“未来
基于土地、房产、专利和商标的产权瑕疵问题导致的潜在纠纷拟采取的对应措施”
五、参照《26 号准则》第十六条的要求,对“构成建设机电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或净利润的比例达到 20%以上的下属企业的信
息”进行了补充披露;
六、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6 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的规定,
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合理性及主要的增
减值原因、主要参数选择过程和依据,特别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方法、分析相
关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评估相关参数选取及依据”;并补充披露了“土地使用
权选取的比较对象、与拟置出资产存在的差异以及市场比较法下选取对象的合理
性和可比性”。
七、补充披露了“本公司不存在对建设机电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建设机电
亦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等文件即日起公告,投资者在了解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信息时应以本次披露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