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0005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工南路 1333 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 2 号汇日央扩国际广场 26 楼
联系电话:028-85516660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转让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 年 11 月 0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源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汇源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汇源通信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因转让持有汇源通信全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票导致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君集团 指 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汇源通信、公司 指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书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工南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徐小文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08913171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利、环保、农业机械制造、销售;科技、能源开发;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品)、机电产品、钢材、建材、物资贸易。
经营期限:1998 年 09 月 09 日至长期
股东名称:徐明君持股 98.04%;
徐小文持股 1.96%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 2 号汇日央扩国际广场 26 楼
电话:028-85516660
传真:028-85516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徐明君持有明君集团 98.04%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徐明君 男 董事 中国 四川 无
徐小文 男 董事长 中国 四川 无
朱立新 男 董事 中国 四川 无
5
徐小玲 女 监事 中国 四川 无
杨军生 男 监事 中国 四川 无
黄爱民 男 监事 中国 四川 无
陈正初 男 经理 中国 四川 无
除徐明君先生因涉嫌贿赂犯罪被检察机关自2014年12月22日起执行指定居
所监视居住外,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任何
处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中存
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汇源通信控股股东明君集团与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蕙富骐骥”)达成股权转让合作意向,双方已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
《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四川汇
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明君集团拟将持有的汇源通信股份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68%,全部转让给蕙富骐骥,股份转让
的价格为每股为 15 元。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陆亿元整(¥600,000,000.00
元)。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明君集团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汇源通
信股份的计划。如明君集团作出购买汇源通信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进行披露。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 4,000 万股股份。此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 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4,000 20.68 -4,000 -20.68 0 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义务披露人明君集团拟向蕙富骐骥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 4,000 万股股
票。明君集团股份转让前持有汇源通信 4,000 万股股票,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
将由 20.68%变更为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汇源通信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明君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4000 万股处于
质押状态。根据与受让方的约定,《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蕙富骐骥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正式
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与债权人(即质权人)就转让方向债权人清偿债
务并解除被质押股份上的质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的方式向受让方进行
确认。受让方按约定支付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债权
人在中登公司办妥解除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并向受让方递交质押权解除函。在中
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内,转让双方应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转让目标股份的确认手续以及向中登公司提交办理股份过户的全部文
件,尽快完成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汇源通信任何股份,将失去
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明君集团已对蕙富骐骥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必要
的调查和了解。
本次股份受让人蕙富骐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关于股权受让的主
体资格要求。蕙富骐骥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拟在股权转让完成后 12 个月内,选择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改善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未清偿的对汇源通信的负债,亦不存
在未解除的汇源通信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汇源通信利益的其他情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汇源通信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票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汇源通信股票。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
项。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0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承
诺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94),关联董事徐小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尚需提交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该
议案经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明君集团与新股东广州蕙富骐骥
投资合伙企业完成股权转让后,明君集团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重组等的承诺全部
终止;将由新股东及承诺主体“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汇垠澳丰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告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汇源通信董事会办公室。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文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大道 5 号
股票简称 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 000586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龙泉驿区)龙工南路 1333
称 册地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权益变动方式(可
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
多选)
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4,000 万股 持股比例:20.68%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 -4,000 万股 变动比例:-20.68%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文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