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拟采取措施及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1 15: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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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5-40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拟采取措施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5 年 11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证监会审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公司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0,774.33 万元,2015 年 1-9

月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2,894.38 万元,假设 2015 年 10-12

月净利润为 2015 年前三季度均值,即 4,298.13 万元,则 2015 年净利润为 17,192.51

万元。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 2015 年年初已经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计算 2015 年发行后每股收

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本次发行对摊薄的全面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 49.01 元/股,发行数量为 1,938.38 万股。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95,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5、假设暂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

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5 年末/2015 年

财务指标 2014 年末/2014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1,100 14,800 16,738.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774.33 17,192.51 17,192.51

期初股东权益(万元) 30,524.90 40,180.19 40,180.19

期末股东权益(万元) 40,180.19 57,372.70 152,372.7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7 1.16 1.03

每股净资产(元) 3.62 3.88 9.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10% 35.25% 11.96%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远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

2015 年末的每股净资产将由发行前 3.88 元提高至 9.10 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

风险能力。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但由

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发行当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

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理性投

资。

三、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提升未来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

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将为公司

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根据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

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

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2、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

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

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的精神,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将严

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

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

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其他方式

鉴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投资者均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

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内容,继续补充、修订、完

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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