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

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为

海南银行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海南银行为

华信保理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董事会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

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是可行的,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

华信保理后期业务开展,提升华信保理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燕 庄建中 杨达卿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