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0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5 年 11 月 1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事项的议
案。
该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证券投资
的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一年内公司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衍生品交
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投资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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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动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
及关于未来一年内公司衍生品交易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刘燃、陈持平审议了公司关于继续动用部分闲置资金
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事项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继续动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工作,依据公司《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实施,风险可控。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第 4 号——证券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下属各项业务所需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前述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提高现金管理的效率,并争取为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同
时独立董事也提醒公司,前述投资事项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严格按照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相关内控制度的内容实施。
对于前述投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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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刘燃、陈持平审议了未来一年内公司衍生品交易事项
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通过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衍生品交易事项主要是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进一步防控公司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所可能产生的风险,并为公司创造更加良
好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6 号——衍生品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也提醒公司,前述投资事项应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决
议及相关内控制度的内容实施。
对于前述投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袁宇辉 刘 燃 陈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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