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部分路段断路施工补偿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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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5-54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部分路段断路施工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天津市政府决定 2014 年年内启动对华北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京津塘高速公路

天津市中心城区地面段高架改造工程,该工程由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由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作为代建单位。

根据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与天津城市道

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共同签署了《京津塘高

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合作协议》,自 2014 年 7 月 9 日起京津塘高速公路主

线(机场收费站至杨村收费站)断交施工。

上述信息相关披露情况请查阅 2014 年 6 月 14 日、6 月 28 日、7 月 5 日分别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华北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公告》、《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和《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部分路段断

路施工的提示性公告》。

截止至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高架桥 2015 年 5 月 9 日开通时,公司已收

到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支付的通行费补偿款 1.5 亿元。根据《京津塘高速公

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合作协议》约定:协议规定的补偿款总额是 1.935 亿元,

剩余的 4350 万元应于通车后一个月内支付本公司。

由于协议规定对通行费收入实际损失额超过 10%部分需协商解决,为此公司

一直积极地与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

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由于协商结果尚未确定,故包括

剩余尾款 4350 万元的补偿款一直未支付本公司。10 月 15 日,公司正式发函《关

于收取天津北部新区高架京津塘高速断交补偿费的函》(华北函〔2015〕8 号),

希望尽快落实通行费补偿款事宜,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接到正式答复。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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