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油缸:关于子公司仲裁和解并撤案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2015-062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仲裁和解并撤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进展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立

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作为申请人就与被申请人上海汇森益发

工业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森”)的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案向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5 年 9 月 29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受理本案;2015 年 10 月 23 日,恒立液压与上海汇森签署了《和解协议》;

2015 年 10 月 24 日,恒立液压于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撤回对此

案的仲裁申请。本次仲裁的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 2015-051、060 号公告。

二、仲裁撤案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0 月 23 日,恒立液压与上海汇森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和解并签署

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恒立液压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向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撤回对此案的仲裁申请。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2015]中国贸

仲京裁字第 1178 号),根据公司撤回仲裁请求的申请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撤销其受理的恒立

液压与上海汇森之间的 M20151055 号购销合同争议案,终止本案仲裁程序。

三、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的利润无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撤案决定》;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立液压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