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3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通知,恒顺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的 3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9.95%),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交易委托申报。
截止本公告日,恒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208.526 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3%。本次质押的 3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95 %,本次股份
质押后恒顺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59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9%,其中
包括:恒顺集团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将持有公司的 1835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贵司总股
本的 6.09%)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5 月 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 年 12 月 4 日(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18 和临 2015-034);
恒顺集团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0 万股质押给质权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
续为止(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31)。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