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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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10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09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袁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侯颂先生、吴远亮先生,副总经理

王健峰先生、王特先生、颜小北先生,监事王红伟女士(以上人员合并简称“增

持人”)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开市起复牌,因此,上述增持人将在 2015 年 1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期间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人承诺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4000 万

元,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一、增持进展情况及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09 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吴远亮先生、副总

经理王特先生的《增持股份通知》,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吴远亮先生、副总

经理王特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

如下: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前持有股 后持有股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股份数量 金额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元)

(股) (股)

副 董 事

吴远亮 2015.11.09 3,300 48,010 20 3,320

长、副总

经理

副 总 经

王特 2015.11.09 100 1,428 0 100

上述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全

部公司股份。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目前的业务及未来规划的业务,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

护投资者利益。响应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

2、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

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增持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

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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