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会议将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进
行审议。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相关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必
要的沟通,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阅该议案相关资料及询
问相关人员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名)薛 健:
独立董事(签名)李启明:
独立董事(签名)魏青松:
201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