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
14:3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1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人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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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四楼西会
议室(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3号)
8、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修改和完善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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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式样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5年11月2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8号公
司证券部,邮编:11100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082;投票简称:奥克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
以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应申报
序号 议案内容
价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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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修改和完善相关承诺事项
议案一 1.00元
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裕丰
联系电话:0419-516740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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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19-5160978
通讯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1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9 日
后附: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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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辽宁奥克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
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
议案内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修改和完善相关承诺事项
1
的议案》
说明: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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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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