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5-08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邱茂国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1 号),批复具体内
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邱茂国发行104,439,171股股份、向李向英发行5,994,005股股份、向
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181,898股股份、向苏州茂裕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134,945股股份、向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15,259,780股股份、向邱茂期发行25,373,826股股份、向佛山市顺德盈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65,514股股份、向秦朝晖发行4,764,874股股份、向吴玮
发行2,997,002股股份、向上海泰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11,088股股份、向
上海吉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23,876股股份、向北京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发行2,112,647股股份、向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112,647
股股份、向潘春丽发行1,659,860股股份、向谭栩杰发行1,498,501股股份、向邱绍明发行
2,686,345股股份、向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41,338
股股份、向蔡月珠发行1,164,155股股份、向吴奇才发行1,106,613股股份、向陈陪阳发行
1,106,613股股份、向周保华发行998,961股股份、向冯春强发行929,550股股份、向陈瑞
坤发行704,175股股份、向麦瑞娟发行704,175股股份、向王磊兰发行663,896股股份、向
白湘春发行542,457股股份、向卢美玲发行499,540股股份、向严珠生发行464,775股股份、
向吕丹发行136,783股股份、向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276,580股股份、向罗伟广发行2,129,790股股份、向梁咏梅发行1,064,895股股份、向安
若玮发行3,194,685股股份、向李锐通发行1,064,895股股份、向刘劲松发行1,802,081股股
份、向邓海燕发行532,447股股份、向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457,499
股股份、向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169,330股股份、向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69,330股股份、向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456,865
股股份、向曹萍发行1,267,732股股份、向张锦喜发行763,174股股份、向潘奕岑发行
6,551,640股股份、向李俊杰发行1,637,910股股份、向程加兵发行2,535,464股股份购买相
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
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
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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