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5-120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 8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38,784,7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股份 91,835,57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 308,795,815 股的 29.74%。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477,50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307,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5%。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理人)共 42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38,784,7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
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股东邓冠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8,597,473 股,反对票数:187,300 股,弃权票数:
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119,972 股,反对票数:187,300 股,
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数:38,597,473 股,反对票数:187,30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罗刚、 杨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
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