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太尔”或“公司”)2013年度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就斯太尔拟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 年 1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博盈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09 号)文核准,公
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314,465,300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48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 143,165.455771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 6002-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与北京银行燕莎支行及保荐机构新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用途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北京银行燕莎支行营业部 购买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
50,000.00
01091275100120109026186 公司 100%股权项目
北京银行燕莎支行营业部
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 30,000.00
01091275100120109025986
北京银行燕莎支行营业部 公司技术研发项目 30,000.00
账户名称 用途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01091275100120109026032
北京银行燕莎支行营业部
补充流动资金 33,165.46
01091275100120109025786
合计 143,165.46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未使用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购买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
50,000.00 44,082.54 0 44,082.54 0
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①
公司技术研发项目 30,000.00 30,000.00 4253.01 15225.69 14,774.31
②
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 30,000.00 30,000.00 0 24,391.22 5,608.78
补充流动资金 33,165.46 39,082.92 0 39,082.92 0
合计 143,165.46 143,165.46 4253.01 122,782.37 20,383.09
注:①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利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柴油发动机国产化项目,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②“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未使用金额中包含在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
放的增资余额 1,348.66 万元。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在江苏常州建立柴油发动机生产基地,并将办公地
址迁至江苏常州,以推进柴油发动机国产化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方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北京银行燕莎支行的“公
司技术研发项目”和“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
农行常州武进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与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原在北
京 银 行 燕 莎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1091275100120109025986 、
1091275100120109026032 将予以注销。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2015年11月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斯太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
自身发展的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本保荐机构对斯太尔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段俊炜 过震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