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消防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摘要
安若玮、白湘春、蔡月珠、曹萍、陈陪阳、陈瑞坤、程加兵、邓
海燕、冯春强、李俊杰、李锐通、李向英、梁咏梅、刘劲松、卢
自然人 美玲、吕丹、罗伟广、麦瑞娟、潘春丽、潘奕岑、秦朝晖、邱茂
国、邱茂期、邱绍明、谭栩杰、王磊兰、吴奇才、吴玮、严珠生、
周保华、张锦喜
北京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佛山市顺德盈峰投资合伙企
标的资产的 业(有限合伙)、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
交易对方 资有限公司、上海吉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合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深
法人 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兰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茂裕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 黄如良、尤东海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
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
站(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电子文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文本文件存放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
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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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涵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大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向邱茂国、李向英、邱茂期、秦朝晖、吴玮、潘春丽、谭栩杰、邱绍明、
蔡月珠、吴奇才、陈陪阳、周保华、冯春强、陈瑞坤、麦瑞娟、王磊兰、白湘春、卢
美玲、严珠生、吕丹等 20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苏州茂裕、裕兰德投资、顺德盈
峰、上海泰合、上海吉宏、北京五瑞、苏州长江源、聚兰德投资等 9 名法人发行股份
购买其所持中茂园林 100%股权,拟向邱茂国、邱茂期、秦朝晖、邱绍明、罗伟广、
梁咏梅、安若玮、李锐通、刘劲松、邓海燕、曹萍、张锦喜、潘奕岑、李俊杰、程加
兵等 15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纳兰凤凰、怀新投顾、青岛金石、海
宁嘉慧、金正源等 7 名法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中茂生物 100%股权。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果为参照,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120,000 万元,中茂
生物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126,900 万元。
本次交易购买中茂园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全部以上市公司发行新
股方式支付对价,合计发行数量为 246,653,327 股。其中,向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
易对方发行 119,880,107 股,向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发行 126,773,220 股。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向黄如良、尤东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
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2.03%。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中茂园林营运资金。
天广消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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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其他发行费用及补充中茂园林营
运资金的需求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和定价
本次交易由中企华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
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2 月 28 日。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
前提和评估目的,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
终评估结果。根据《评估报告》,中茂园林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0,331.87 万元,账面
净资产值为 63,058.49 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评估增值率为 90.83%;中茂生物 100%
股权评估值为 126,906.36 万元,账面净资产值为 22,293.47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69.25%。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购买价
格为 120,000 万元,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126,900 万元。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
(一)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上市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4 月 15 日。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7
元/股。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
亦作相应调整。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已经实施完毕 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6,441,1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
民币现金。因此,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0.07-0.60/10=10.01)元/股。最
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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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数量为
251,653,3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5.54%。在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将根据
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随之作出调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本次购买标的资产需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 246,653,327 股,各发行对象以其所持
的中茂园林和/或中茂生物的股权进行认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发行数
量及转让标的资产股权比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序 转让中茂园林股 转让中茂生物股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号 权比例(%) 权比例(%)
1 邱茂国 104,439,171 49.9513 35.1474
2 李向英 5,994,005 5.0000 -
3 安兰德投资 16,181,898 4.6154 8.4000
4 苏州茂裕 5,134,945 4.2834 -
5 裕兰德投资 15,259,780 3.8462 8.4000
6 邱茂期 25,373,826 3.4000 16.8000
7 顺德盈峰 3,965,514 3.3079 -
8 秦朝晖 4,764,874 2.9172 1.0000
9 吴玮 2,997,002 2.5000 -
10 上海泰合 2,711,088 2.2615 -
11 上海吉宏 2,323,876 1.9385 -
12 北京五瑞 2,112,647 1.7623 -
13 苏州长江源 2,112,647 1.7623 -
14 潘春丽 1,659,860 1.3846 -
15 谭栩杰 1,498,501 1.2500 -
16 邱绍明 2,686,345 1.1749 1.0080
17 聚兰德投资 1,341,338 1.1189 -
18 蔡月珠 1,164,155 0.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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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转让中茂园林股 转让中茂生物股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号 权比例(%) 权比例(%)
19 吴奇才 1,106,613 0.9231 -
20 陈陪阳 1,106,613 0.9231 -
21 周保华 998,961 0.8333 -
22 冯春强 929,550 0.7754 -
23 陈瑞坤 704,175 0.5874 -
24 麦瑞娟 704,175 0.5874 -
25 王磊兰 663,896 0.5538 -
26 白湘春 542,457 0.4525 -
27 卢美玲 499,540 0.4167 -
28 严珠生 464,775 0.3877 -
29 吕丹 136,783 0.1141 -
30 纳兰凤凰 3,276,580 - 2.5846
31 罗伟广 2,129,790 - 1.6800
32 梁咏梅 1,064,895 - 0.8400
33 安若玮 3,194,685 - 2.5200
34 李锐通 1,064,895 - 0.8400
35 刘劲松 1,802,081 - 1.4215
36 邓海燕 532,447 - 0.4200
37 怀新投顾 2,457,499 - 1.9385
38 青岛金石 3,169,330 - 2.5000
39 海宁嘉慧 3,169,330 - 2.5000
40 金正源 2,456,865 - 1.9380
41 曹萍 1,267,732 - 1.0000
42 张锦喜 763,174 - 0.6020
43 潘奕岑 6,551,640 - 5.1680
44 李俊杰 1,637,910 - 1.2920
45 程加兵 2,535,464 - 2.0000
合计 246,653,327 100.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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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发行对象同意,在计算其应获得的股份数量时,不足 1 股的尾数舍去。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按照 10.01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其中,黄如良认购 400 万股,尤东海认购 100 万股。
四、锁定期安排
(一)向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1、本次交易中邱茂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自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之日起至 2018 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茂
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且邱茂国
履行完毕利润补偿(若有)之日止,但是,如下情形除外:
(1)若上市公司 2015 年年报披露后,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邱茂国承诺的 2015 年中茂园林和
中茂生物净利润合计数,则邱茂国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25%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除限售,邱茂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75%
仍然依据上述限售期的约定保持限售。
(2)邱茂国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利润补偿时,补偿股份解除限售。
(3)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邱茂国认购取得的甲方股份的限售期长于《购买资产
协议》约定的期限,则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除邱茂国外,本次交易中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其他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
股权的其他交易对方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但是,当标的资
产的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持有的中茂园林和/或中茂生物的股权的时
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3、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次交易结束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长于《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期限,则该部分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限售期自本次交易向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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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五、期间损益归属约定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中茂园林、中茂生物于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
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期间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出现亏损,则
由交易对方按其在中茂园林、中茂生物的持股比例承担。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
属时,按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
期间计算。
中茂园林、中茂生物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标的资
产交割完成后归上市公司享有。股份发行日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
新老股东共享。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公司与邱茂国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签署了《利润补偿框架协议》,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就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中企华提供的评估结果,中茂园林、中茂生物 2015-2018 年预测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中茂园林预测净利润 12,579.26 17,487.26 19,432.04 21,481.02
中茂生物预测净利润 7,593.88 14,658.70 17,826.78 20,000.86
以上述预测净利润为参考依据,邱茂国作出业绩承诺如下:中茂园林在 2015 年、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
分别不低于 14,500 万元、18,000 万元、20,000 万元和 22,000 万元;中茂生物在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数分别不低于 8,000 万元、15,000 万元、18,000 万元和 20,000.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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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将在利润补偿期间每个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中茂园林和中茂生
物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及与同期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二)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数差异情况的确定
在 2018 年度结束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
合计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是指《专项审核报告》中明确的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
在利润补偿期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实现净利润
的合计数。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是指,邱茂国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
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合计数,即:
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
=14,500+18,000+20,000+22,000+8,000+15,000+18,000+20,000.86
=135,500.86 万元。
(三)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1、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在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
物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邱茂国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利润补
偿。
2、补偿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
邱茂国应补偿金额=(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
-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2.5。计算结果为负数
或零,则无需补偿。
3、利润补偿方式: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20 个交易日内(包含
第 20 个交易日当天),邱茂国应当用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完毕其应补偿金额。如邱
茂国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20 个交易日内(包含第 20 个交易日当天)
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不足邱茂国应补偿金额,则自 2018 年度《专项审核
报告》出具后第 21 个交易日起,邱茂国应当就上述现金补偿后的差额部分,以邱茂
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1)应补偿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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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茂国应补偿股份数量=(邱茂国应补偿金额-邱茂国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
偿金额)÷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
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2)补偿股份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第 21 个交易日至 30 个交易日间
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邱茂国依照补偿方案计算出来的应用于补偿的股份划转至
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
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股利归上市公司所有。邱茂国在此过程
中应全力配合。
上市公司在完成锁定手续后,应在一个月内就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票回购事宜召
开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上市公司将以总价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专户中存
放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则上市公司
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邱茂国,邱茂国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个交易日内将前款约定的存放于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户中的全部已锁定股份赠
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邱茂国以
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邱茂国持有的股份数后
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4、邱茂国以现金进行利润补偿的上限为邱茂国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支
付的交易对价;邱茂国以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利润补偿的上限为邱茂国因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利润补偿期内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则
邱茂国应补偿股份的上限调整为:邱茂国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七、业绩奖励安排
(一)业绩奖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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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在利润补偿期间,若中茂园林经审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园
林累计净利润数,且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
补偿期间的累计净利润合计数,则上市公司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对中茂园林
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业绩奖励。
2、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在利润补偿期间,若中茂生物经审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生
物累计净利润数,且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
补偿期间的累计净利润合计数,则上市公司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对中茂生物
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业绩奖励。
(二)业绩奖励方式
上市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对中茂园林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中茂生物的经营管理团队
进行奖励。
(三)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
上市公司应奖励中茂园林经营管理团队的金额=(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累计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邱茂国承诺
的中茂园林累计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中茂生物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小于邱茂国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中茂生物累计净利润
数的金额)×50%。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时不得进行业绩奖励。
上市公司应奖励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队的金额=(利润补偿期间中茂生物累计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邱茂国承诺
的中茂生物累计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小于邱茂国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累计净利润
数的金额)×50%。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时不得进行业绩奖励。
(四)业绩奖励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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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且满足利润补偿期间累计新增应收账款回
款率达到 80%时,上市公司方可对中茂园林经营管理团队和/或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
队实施业绩奖励。
(五)业绩奖励对象
有关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队的成员构成、人数、分配方案等具体事宜,
由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的总经理分别拟订方案交由上市公司实施。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部分的股份发行对象黄如良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尤东海
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独立于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对方邱茂国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同
时,邱茂国和蔡月珠系母子关系,邱茂国和邱茂期系兄弟关系。因此,本次交易后邱
茂国、邱茂期、蔡月珠将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经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
九、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茂园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和两
家标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数据及交易定价情况,相关判断指标计算如下: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项目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上市公司
资产总额
246,900.00 资产总额 181,977.91 135.68%
与成交价格孰高值
资产净额
246,900.00 资产净额 150,708.35 163.83%
与成交价格孰高值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48,945.89 69,373.00 70.55%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注: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按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合并报表的相应财务指标相加确定;成交价
格按中茂园林 100%股权、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相加确定。
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资产净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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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营业收入与上市公司对应资产总额、资产净额、2014 年度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135.68%、163.83%、70.55%,均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
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陈秀玉持有 16,800 万股上市公司股份,持股占比 36.81%,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交易标的成交价格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募集配套资金额
测算,重组完成后陈秀玉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为 23.73%,仍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邱茂国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443.92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75%,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邱茂国关联方邱茂期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537.38
万股,持股比例为 3.58%;邱茂国关联方蔡月珠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6.42 万股,持
股比例为 0.16%。邱茂国、邱茂期、蔡月珠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3,097.72 万股,
合计持股比例为 18.5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且公司自上市以来控制权亦未发生
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十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截止 2015.06.30)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秀玉 168,000,000 36.81% 168,000,000 23.73%
邱茂国 - - 104,439,171 14.75%
陈文团 42,000,000 9.20% 42,000,000 5.93%
邱茂期 - - 25,373,826 3.58%
民生加银基金-民生银行-
民生加银鑫牛定向增发 19 号 22,000,000 4.82% 22,000,000 3.11%
资产管计划
江信基金-民生银行-江信 20,927,677 4.58% 20,927,677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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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截止 2015.06.30)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基金定增十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兰德投资 - - 16,181,898 2.29%
裕兰德投资 - - 15,259,780 2.16%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
国民信托-丰盈 2 号单一资金 13,513,512 2.96% 13,513,512 1.91%
信托
潘奕岑 - - 6,551,640 0.93%
王秀束 6,000,000 1.31% 6,000,000 0.85%
李向英 - - 5,994,005 0.85%
黄如良 1,200,000 0.26% 5,200,000 0.73%
苏州茂裕 - - 5,134,945 0.73%
黎耀强 4,566,994 1.00% 4,566,994 0.64%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
3,710,144 0.81% 3,710,144 0.52%
值成长一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
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 3,248,576 0.71% 3,248,576 0.46%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
2,430,518 0.53% 2,430,518 0.34%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下列表格数据可以反映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其中,本次交
易前数字为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 2015 年 1-6 月经审阅的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后数字为经正中珠江审阅的上市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数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假设上市公司在相应报告日已完成本次交易并
对标的公司进行合并核算的财务数据。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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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资产总额 485,593.13 187,144.72 441,380.01 181,977.91
负债总额 78,219.48 32,438.53 79,658.70 31,269.56
所有者权益 407,373.66 154,706.19 361,721.31 150,708.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06,622.39 153,964.49 360,953.65 149,955.77
营业收入 73,201.06 36,040.83 118,318.89 69,373.00
营业利润 14,678.53 7,541.90 24,278.99 13,826.28
利润总额 14,876.43 7,702.97 24,451.90 14,013.29
净利润 12,786.65 6,604.35 21,288.55 12,018.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03.04 6,615.24 21,295.23 12,024.60
2、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资产负债率 16.11% 17.33% 18.05% 17.18%
流动比率(倍) 3.13 3.58 2.62 3.71
速动比率(倍) 1.94 3.32 1.80 3.48
毛利率 31.47% 32.42% 33.24% 31.89%
净利率 17.47% 18.32% 17.99% 17.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5 0.31 0.28
十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1、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与中茂园林 100%
股权的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与邱
茂国签署了《利润补偿框架协议》,与黄如良、尤东海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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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与中茂园林 100%
股权的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与邱茂国
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与黄如良、尤东海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同时解除了
2015 年 4 月 14 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2015 年 3 月 7 日和 2015 年 5 月 27 日,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分别两次召开股东
会会议,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中茂生物的法人
股东已经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同意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邱茂国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1 号),核准了
本次交易。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本人认购取得的天广消防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
日起至 2018 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且本人履行完毕利润补偿(若有)之日止,但是,
如下情形除外:
(1)若天广消防 2015 年年报披露后,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经审计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本
人承诺的 2015 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累计净利润合计数,则本人通
关于股份锁定 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取得的天广消防股份的 25%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邱茂国 日起 12 个月后解除限售,本人认购取得的天广消防股份的 75%仍然
期的承诺函
依据上述限售期的约定保持限售。
(2)本人以所持有的天广消防股份进行利润补偿时,补偿股份解除
限售。
(3)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人认购取得的天广消防股份的限售期长
于上述约定的期限,则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若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认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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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方案,则本人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
对于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本人持有的中茂园林/中茂生物股权的时间不
足十二个月的,则本人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
标的资产的交 月。
易对方(除邱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若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认购取得
茂国外的其他 期的承诺函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自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分配
方案,则本人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
对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本公司持有的中茂园林/中茂生物股权的时
间不足十二个月的,则本公司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三
标的资产的交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十六个月。
易对方(法人) 期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分配
方案,则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
对于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认购取得
黄如良、尤东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海 期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分配
方案,则本人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公司依法持有中茂园林/中茂生物股权,
对于本人/本公司所持该等股权,本人/本公司确认:本人/本公司合法
持有该等股权并已按照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公司章程等约定按时足额
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本人/本公司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
关于拟注入资
标的资产的交 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受益及处分权;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该等
产权属的承诺
易对方 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函
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
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人持有该等股权之情形;本人
/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权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本人/本公司持
有的该等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一、本人/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
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
关于提供信息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真实性、准确性
交易对方 等),本人/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
和完整性的承
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
诺函
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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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
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2011)天
法刑初字第 89 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邱茂国犯行
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出
具的(2014)穗天司解矫证字 1 号《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邱茂国
关于最近五年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截至本承诺函签
邱茂国 守法情况的声 署日,邱茂国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明与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
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与证券市
交易对方(除 关 于 最 近 五 年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
邱茂国外的其 无 违 法 行 为 的 情况。
他自然人) 承诺函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
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
关于最近五年
交易对方(法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无违法行为的
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
承诺函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关于与本次交
邱茂期为本人弟弟,蔡月珠为本人母亲,本人与邱茂期、蔡月珠构成
易其他交易对
邱茂国 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声明与承诺签署日,本人与本次交
方关联关系的
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声明与承诺
1、本人保证: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之前,中茂园林与相关发包方(出
租方)依法解除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的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终
关于规范土地 止土地承包(租赁)法律关系。自中茂园林与相关发包方(出租方)
邱茂国
租赁的承诺函 签署解除协议之日起 1 年内,中茂园林将通过自有工程使用、移栽至
其他苗圃、对外销售三种方式完成地上苗木的搬迁工作并将土地依约
交付给相关发包方(出租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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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茂园林于 2015 年 2 月底前预提涉及上述苗木搬迁相关费用 410
万元,若中茂园林因解除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继续使用土地、苗
木搬迁等事宜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超过 410 万元的部分
将由本人进行补偿。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中茂园林未因租赁土地等相关事宜受到
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若中茂园林因使用基本农田保
护用地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进行
全额补偿。
4、本人保证中茂园林后续租赁的苗圃用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关于中茂生物
若中茂生物因三水电白中茂生物科技项目一期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
佛山三水工厂
邱茂国 擅自交付使用而受到主管部门的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进
一期工程的承
行全额补偿。
诺函
关于中茂园林
对于本次交易完成前中茂园林承接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若因存在违
工程项目相关
邱茂国 法违规行为而遭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导致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对
经济损失的补
中茂园林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偿承诺
关于承担历史 本人对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自成立至今本人涉及足额缴纳股权转让
上转让中茂园 个人所得税承担全额补缴责任,如本人接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上述个
林、中茂生物股 人所得税的要求或通知,本人将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
邱茂国
权个人所得税 可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若因上述事项给
补缴责任的承 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造成任何损失,由本人对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承
诺函 担赔偿责任,绝不使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本人对中茂生物自成立至今本人涉及足额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关于承担历史
承担全额补缴责任,如本人接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上述个人所得税的
上转让中茂生
要求或通知,本人将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可能费用
邱茂期 物股权个人所
(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若因上述事项给中茂生物
得税补缴责任
造成任何损失,由本人对中茂生物承担赔偿责任,绝不使中茂生物因
的承诺函
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本人对中茂园林自成立至今本人涉及股权转让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承担历史
承担全额补缴责任,如本人接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上述个人所得税的
上转让中茂园
要求或通知,本人将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可能费用
蔡月珠 林股权个人所
(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若因上述事项给中茂园林
得税补缴责任
造成任何损失,由本人对中茂园林承担赔偿责任,绝不使中茂园林因
的承诺函
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保持上市公司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陈秀玉 独立性的承诺 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函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完全独立。
1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3、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
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
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
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
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
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并与本人控制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
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董事职权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
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
业务。
4、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
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保持上市公司
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邱茂国 独立性的承诺
函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完全独立。
3、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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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
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业务体系独立运作,相关资产
独立、完整。
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
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
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并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
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
行干预。
3、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
业务。
4、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
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任
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标的资产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资
关于避免同业
邱茂国 产相竞争的业务。
竞争的承诺函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
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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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将该
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
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1、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
关于减少和规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严格依照“随
邱茂国 范关联交易的
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
承诺函
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
联交易损害天广消防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
(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已经切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本次交易对股
价造成波动,交易双方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及时向深交所
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
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提供便利,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
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大会所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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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交易双方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提供
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
见。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
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四)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
1、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及福建证监局《关于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3]
30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
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
①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②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每连续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且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③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的方式分配股利。当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并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
④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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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⑥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i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①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
状况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
事充分讨论,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
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②董事会在决策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
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
善保存。
③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并经过半
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④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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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一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
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
⑥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分红政策发生变
动,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i.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
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ii.出现地震、泥石流、台风、龙卷风、洪水、战争、罢工、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
营亏损。
iii.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
iv.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v.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分配现金股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
②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i.公司未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ii.公司未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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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30%。
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当公司因特殊情况不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
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银河证券、西南证券共同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券、
西南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均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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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时,
除本报告书摘要的其他内容及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考虑
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重组进程中,仍存在因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可能。
二、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企华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
以收益法评估结果做为最终评估结果。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以 2015 年 2 月 28 日为评
估基准日,中茂园林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0,331.87 万元,账面净资产值为 63,058.49
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增值率为 90.83%;中茂生物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6,906.36
万元,账面净资产值为 22,293.47 万元,增值率为 469.25%。
根据评估预测,中茂园林 2020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分别达到 14.85 亿元和 2.17
亿元,2013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9.31%和 41.81%。若
未来中茂园林未来签署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未能达到预期,或未能按预期完成工程量
并确认收入,将会对中茂园林未来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评估预测,中茂生物 2020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分别达到 5.42 亿元和 1.94
亿元,2013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32.64%和 36.38%。若
未来中茂生物食用菌产量未能达到预期,或由于市场因素,食用菌价格较目前出现较
大幅度下降,将会对中茂生物未来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
义务,但由于收益法系对未来的预测,并基于一系列假设,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
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标的资产交
易定价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及盈利预测不能实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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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在充分考虑各方交易诉求、未来业绩
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约定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邱茂国承担相应标的
公司业绩补偿责任,保障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
现盈利情况与业绩承诺约定金额差距较大,甚至出现亏损,可能将导致邱茂国所获得
的交易对价无法覆盖应补偿金额。因此,在业绩承诺期内,本次交易存在着《利润补
偿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无法获得全额补偿的风险。
四、涉足新业务及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消防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消防工程的设
计、施工与服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中茂园林将主营业务扩展至园林绿
化及生态修复领域,通过收购中茂生物进入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
如何在企业文化、人员、管理和运营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发挥各项业务优势,维持标
的公司管理层稳定,促进收购后业务稳步、快速发展,使本次交易能够为上市公司带
来持续稳定的收益,将成为上市公司及管理层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以交易标的原有经营团队为主,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与标的资产经
营优势,尽快实现各方资源的充分融合。通过本次交易,能够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业
务线,实现利润来源的多元化。但是,上市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也面临多元化经
营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中茂生物从事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种植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针菇、杏鲍菇
等食用菌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1995]52 号《关于印发<农业产
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的规定,中茂园林销售苗木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中
茂园林苗木培育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茂园林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取得广
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GR20144400139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相关规定,中茂园林自获得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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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认定后三年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企业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六、中茂生物遭受杂菌侵染、病虫害的生产风险
生产流程设计不合理、技术缺陷、管理不当等因素均可能导致食用菌人工栽培过
程发生杂菌侵染和病虫害,进而导致食用菌减产并影响产品质量,从而给中茂生物带
来经济损失。
中茂生物一贯重视生产质量控制,提高生产环境的洁净程度,加强检验监测,但
仍存在因管理疏忽等因素而遭受杂菌侵染及病虫害的风险,进而导致产品产量与品质
下降,并影响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甚至导致业绩下滑。
七、中茂生物食品安全风险
中茂生物采取工厂化种植方式生产食用菌,便于建立、实施监督管理机制,从原
材料、环境、生产、加工、分装到流通全程可控,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病菌、
虫害、环境污染对食用菌的侵害,确保了食品安全。但在以下环节仍可能出现食品安
全问题:
一是原材料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隐患。若中茂生物未能检测出某批次原材料重
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导致食用菌在汲取原材料养分的同时汲取了重金属和农药成
分,将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可能存在二次污染。在装卸货或经销商分销等过程中仍可能
出现二次污染或因高温导致的食品腐败,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尽管中茂生物高度重视企业产品质量,但在原材料采购、经销商分销、产品运输
过程中仍存在产品受到污染的可能,产品价格和销量等也可能由于行业突发的食品安
全事件而受到影响,从而对中茂生物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八、中茂生物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农产品销售渠道变化的销售风险
经销模式是中茂生物的主要销售模式。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2 月,
中茂生物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8.50%、88.42%和
90.21%,均超过 50%,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如果发生主要客户流失,将可能对中
茂生物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包括食用菌产品在内的农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经销商以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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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进行销售。如果农产品销售渠道发生变化,可能对中茂生物收入利润水平产生不
利影响。
九、中茂生物毛利率下滑风险
2012-2013 年我国食用菌产品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工厂化生
产食用菌行业较高的盈利水平吸引了大量新投资者的加入,新增产能集中释放加剧了
行业竞争。中茂生物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2 月食用菌生产销售毛利率分
别为 41.6%、42.55%、48.16%,在食用菌产品价格下降的行业背景下仍凭借领先的生
产技术、高转化率和过硬的产品质量维持了小幅增长,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准。但若食
用菌产品市场竞争继续加剧,价格继续下滑,中茂生物可能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十、中茂园林因苗场用地涉及基本农田而可能受到处罚的风险
中茂园林苗场用地涉及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
日,中茂园林已确定了整改方案,承诺按整改方案尽快完成该等土地上苗木的搬迁、
处置工作。
尽管以上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并未改变使用土地的农用地性质,
相关苗木种植行为未对土地耕作层及耕作力造成损坏或永久破坏,并且已经采取整改
措施对其进行规范纠正。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中茂园林报告期内未因上述
事宜而受到行政处罚,但中茂园林仍存在因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而受到有关部门处
罚的风险,中茂园林实际控制人邱茂国承诺如中茂园林因该行为而受行政主管部门罚
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将进行全额补偿。中茂园林后续租赁苗圃用地将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中茂园林应收账款比重较大可能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2015 年 2 月末、2014 年末、2013 年末,中茂园林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3,827.67
万元、24,212.89 万元和 21,417.7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41%、29.62%和
33.17%。应收账款在资产结构中的比重较高。中茂园林在报告期内各期末均已按照账
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并对各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
测试,未发生减值情况。根据园林行业的特点,随着中茂园林园林工程业务规模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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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长,中茂园林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尽管中茂园林的客户大多
是具有较高信誉的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和其他大中型企业,但是一旦
出现部分客户无法按期付款或者没有能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将对中茂园林的盈利水平
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十二、工程业务结算方式可能导致中茂园林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目前,园林行业工程项目通常采用分期结算的付款方式。在园林工程项目实施过
程中,除客户先期提供部分工程预付款外,合同双方往往根据工程进度来安排工程款
项的结算和支付,客户各期工程款的结算交付时点较施工方工程材料采购的发生时点
有一定滞后。此外,园林工程项目通常实施质保金制度,质保金的实际支付时点通常
在工程决算后一至三年内。因此,中茂园林在开展园林工程业务时,需要投入大量的
营运资金。中茂园林将通过加强客户选择和应收账款管理等手段,力求工程款项如期
支付,但不能排除中茂园林因自身管理不力、客户推迟付款或应客户要求推迟工期等
因素,导致工程结算付款较合同约定出现延迟的情况发生,从而对中茂园林营运资金
的整体安排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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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2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和定价 ....................................................................................................................... 3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 ....................................................................................................... 3
四、锁定期安排 ........................................................................................................................................... 6
五、期间损益归属约定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7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7
七、业绩奖励安排 ....................................................................................................................................... 9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1
九、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 11
十、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12
十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十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14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5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 ......................................................................................... 21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25
重大风险提示 ........................................................................................................................................ 26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26
二、估值风险 ............................................................................................................................................. 26
三、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 27
四、涉足新业务及整合风险 ..................................................................................................................... 27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 27
六、中茂生物遭受杂菌侵染、病虫害的生产风险 ................................................................................. 28
七、中茂生物食品安全风险 ..................................................................................................................... 28
八、中茂生物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农产品销售渠道变化的销售风险 ..................................................... 28
九、中茂生物毛利率下滑风险 ................................................................................................................. 29
十、中茂园林因苗场用地涉及基本农田而可能受到处罚的风险 ......................................................... 29
十一、中茂园林应收账款比重较大可能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 29
十二、工程业务结算方式可能导致中茂园林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 30
目 录 ..................................................................................................................................................... 31
释 义 ..................................................................................................................................................... 3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39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42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44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44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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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简介 ..................................................................................................................................... 55
二、公司设立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 55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 58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8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58
六、主要财务指标 ..................................................................................................................................... 59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60
八、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况.................................................. 60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1
一、交易对方概况 ..................................................................................................................................... 61
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 ....................................................................................................... 63
三、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 ..................................................................................................... 105
四、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 ....................................................................................................................... 143
五、交易对方之间、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 144
六、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144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 144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46
一、标的资产之一:中茂园林 100%股权 ............................................................................................. 146
二、标的资产之二:中茂生物 100%股权 ............................................................................................. 232
三、标的资产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选择权情况 ................................................................................272
四、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272
五、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情况 ............................................................272
六、标的资产相关报批情况 ....................................................................................................................272
七、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 273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 27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74
二、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 275
三、本次配套融资情况 ........................................................................................................................... 283
四、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 293
五、期间损益归属约定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302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302
七、业绩奖励 ........................................................................................................................................... 304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06
九、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 306
十、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307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08
一、中茂园林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 308
二、中茂生物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 311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 313
第七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6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6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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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对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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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本公司/上市公司/天广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
指
消防/公司 002509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茂国经济发展有
中茂园林 指 限公司”、 “广州中茂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广州中茂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拟收购其 100%股权
中茂生物 指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拟收购其 100%股权
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 指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交易/本
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茂园林 100%股权
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指
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重组
配套融资/本次配套融
指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资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标
指 中茂园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
的股权
标的公司 指 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
裕兰德投资 指 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兰德投资 指 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纳兰凤凰 指 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纳兰德投资 指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有限公司
纳兰德管理 指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嘉慧 指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金石 指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深圳市怀新企业投
怀新投顾 指
资顾问有限公司(在表述怀新投顾历史沿革时简称“怀新有限”)
金正源 指 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聚兰德投资 指 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长江源 指 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五瑞 指 北京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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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上海吉宏 指 上海吉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泰合 指 上海泰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祥禾 指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鸿华 指 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南丰 指 天津南丰长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茂裕 指 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顺德盈峰 指 佛山市顺德盈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乌鲁木齐景观 指 乌鲁木齐中茂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国建中茂 指 国建中茂(北京)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茂园林的现有股东,包括邱茂国、李向英、邱茂期、秦朝晖、吴
玮、潘春丽、谭栩杰、邱绍明、蔡月珠、吴奇才、陈陪阳、周保华、
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 冯春强、陈瑞坤、麦瑞娟、王磊兰、白湘春、卢美玲、严珠生、吕
指
交易对方 丹等 20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苏州茂裕、裕兰德投资、顺德盈
峰、上海泰合、上海吉宏、北京五瑞、苏州长江源、聚兰德投资等
9 名非自然人
中茂生物的现有股东,包括邱茂国、邱茂期、秦朝晖、邱绍明、罗
伟广、梁咏梅、安若玮、李锐通、刘劲松、邓海燕、曹萍、张锦喜、
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
指 潘奕岑、李俊杰、程加兵等 15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裕兰德投
交易对方
资、纳兰凤凰、怀新投顾、青岛金石、海宁嘉慧、金正源等 7 名非
自然人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 指 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
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 指 黄如良、尤东海
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指 以及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对象黄如良、尤
东海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 为实施本次资产重组而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所选定的基准
指
日 日,即 2015 年 2 月 28 日
天广消防与交易对方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共同签署的《天广消防股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任何副本、附件
天广消防与交易对方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共同签署的《天广消防股
《购买资产协议》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任何副本、附件
天广消防与邱茂国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共同签署的《天广消防股份
《利润补偿框架协议》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补偿框架协议》及其任何副本、附
件
天广消防与邱茂国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共同签署的《天广消防股份
《利润补偿协议》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及其任何副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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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天广消防分别与黄如良、尤东海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签署的《天广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联交易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天广消防董事会通过重组预案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本次交易对方将中茂园林 100%股权、中茂生物 100%股权过户至天
交割日 指
广消防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利润补偿期间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银河证券和西南证券,系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大成律师/大成/法律顾
指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问
中企华/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正中珠江/审计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
过渡期间 指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
最近两年及一期
最近三年 指 2014 年度、2013 年度、2012 年度
中企华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包括《天广消防股份有限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3271
《评估报告》 指
号)和《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电白
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
评报字(2015)第 3270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重组管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问题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26 号准则——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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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
《第 12 号意见》 指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规范运作指引》 指
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
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
BT 项目 指
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
回报的项目运作模式
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
设计交底 指 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
详细的说明
在初步设计方案基础上的进一步设计,但设计深度还未达施工图的
扩初设计 指
要求,也可以理解成设计的初步深入阶段,简称初扩
以绿化岩石边坡为主要目的的施工方法,可以将岩石的风化/土壤
土壤菌绿化法 指 化过程加速,并从岩土及大气中主动吸收养分,恢复并提高表层生
物活性
食用菌是指可以食用的大型真菌,具有肉质或胶质的大型子实体,
食用菌 指
又常称为蘑菇或食用蕈菌
金针菇属口蘑科小火焰菇属的真菌,又名金菇、构菌、朴蕈、毛柄
金针菇 指
金钱菌等
杏鲍菇 指 杏鲍菇属于真菌门、担子菌纲、伞菌目、侧耳科、侧耳属
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菌种分为母种(一级
菌种 指
种)、原种(二级种)和栽培种(三级种)三级
供微生物、植物和动物组织生长和维持生命活动的人工配制的养
培养基 指 料,一般都含有碳水化合物、含氮物质、无机盐(包括微量元素)
以及维生素和水等
子实体 指 真菌繁衍后代的特化结构,也是人们主要食用的部分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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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食用菌子实体生长发育对低温、风及光照敏感的生物学特性,
抑制 指
人为控制生长环境从而达到子实体生长一致的工艺
接种 指 将食用菌菌种接入培养基的无菌操作过程
去除老菌种块、菌皮,达到子实体从培养基表面整齐发生[搔动培
搔菌 指
养料表面的菌丝,形成机械损伤,刺激子实体形成的技术措施]
利用工业设备、工业技术控制食用菌生长所需的营养、光照、温度、
工厂化生产 指 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等环境要素,使食用菌菌丝体和子实体生长于
人工仿生环境,从而实现食用菌生产周年化的食用菌栽培生产模式
周年化生产 指 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生产品种,实现全年工厂化均衡生产和供应
注:本报告书摘要主要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3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上市公司已经具备跨领域扩张和多元化发展的稳固基础
天广消防目前主要从事消防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与
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企业规模日益扩大。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975.90 万元、57,238.78 万元和 69,373.00 万元,年
复合增长率为 28.56%。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181,977.9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49,955.77 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进入稳定发展
阶段,经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公司在消防领域的
经营布局已经基本形成,预计未来主营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在此条件下,天
广消防已经具备了跨领域扩张和多元化发展的稳固基础。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
1、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产业空间巨大
中茂园林致力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事业,主要业务涵盖园林绿化和生态修复。
园林绿化业务是中茂园林现阶段和未来几年的业绩保障,生态修复业务是未来战略发
展重点和业绩增长引擎。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同时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
生态环境问题。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生态系统不断退化的严峻形
势,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
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对中国自身发
展有深远的影响,也是中华民族面对全球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作出的庄严承诺。
中共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
一步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
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
度保护生态环境。”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我国正在推进实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也为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提供了持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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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力。1978-2013 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 1.7 亿人增加到 7.3 亿人,城镇化率从 17.9%
提升到 53.7%,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 80%的平均水平1。2014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提出把生
态文明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这将大大拉动园林绿化和生态修复的市场需求。
据统计2,2012 年我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 12.26 平方米。《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规划纲要(2013-2020 年)》提出,力争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最低达到
3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然而,人均绿地面积 15 平方米的目标仍
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联合国确定的最佳人居环境标准。目前,欧美人均绿地面积已
达 70 多平方米。可见,我国园林绿化与生态环境建设潜力巨大,为企业拓展市场提
供了广阔的空间。
近年来,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行业已经从传统的道路景观绿化、市政公园、城市
广场、公共绿地、厂住区绿化逐步延伸到了森林公园、流域治理、生态湿地修复、矿
山环境治理等领域。传统市场容量的扩大和市场边界的拓展为我国园林绿化企业提供
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2、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符合绿色、安全食品发展趋势,发展前景广阔,是国家鼓
励发展的重要行业
中茂生物主营业务为从事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种植与销售。食用菌以其白色或
浅色的菌丝体在含有丰富有机质的场所生长,是集营养、保健于一体的绿色健康食品,
具有较高的食用价值。食用菌含有丰富的氨基酸、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对人体有益
的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元素,对维护人体健康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以工业理念发展现代农业,集生
物工程技术、人工模拟生态环境、智能化控制、自动化作业于一体的新型生产方式。
与传统生产方式相比,工厂化生产食用菌不受自然条件约束,能够实现周年化、立体
化、规模化及标准化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土地与劳动力,同时可以最大
程度降低杂菌及病虫污染,保障产品质量和食用安全。
我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发展迅速,但与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目前,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几乎全部采用工厂化技术生
产食用菌。例如,日本工厂化食用菌占有率达 90%以上,台湾地区、韩国则达 95%
1
数据来源: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uanti/xxczh/index.htm.
2
数据来源:2013 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http://www.forestry.gov.cn/main/195/content-662740.html.
4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以上。而我国工厂化生产食用菌比例还不足 10%。2012 年,按食用菌产量计算,我
国食用菌人均消费量约为 21 公斤,人均日消费量约为 57 克。营养专家提出每人每天
应该消费 250 克菌类,国内人均日消费量与之相差约 193 克。按国家十二五规划 GDP
年均增速 7%保守估计,到 2020 年,我国食用菌产量和产值将分别达到 5,124 万吨和
3,377 亿元。因此,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农业进行了战略规划,要求
“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
科技驱动力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劳动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201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继续开展高产创建,加大农业先进适用
技术推广应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全国现代农业
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文件都对农业、种植业、食用菌行业起到极大的支持与扶持作
用。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或适用技术对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业副产品
等进行综合利用。工厂化生产食用菌的培养基主要原料多为米糠、玉米芯等农作物下
脚料,食用菌采收后的培养基经加工处理后可作为绿色有机肥、畜牧业饲料,也可作
为燃料,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循环经济。
(三)国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为公司拓展业务新
领域、提升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的资本运作机遇
并购重组是企业之间通过资源整合激发战略协同效应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实施
并购重组,能够将优质资源和业务嫁接到资本市场,以资本力量推动上市公司和被并
购企业融合发展、做强做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环境有利于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一方面,我国宏观经济处
于转型调整期,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整合、转型升级的高效
手段;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银行体系的资产负债表都面临再平衡,利率市场化改革
刚刚起步,使得资金环境处于偏紧状态,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优质的中小企业需
要通过融入资本市场来解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上市公司凭借自身优
势进行产业并购,能够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双赢的局面。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出台一系列政策和规章,大力支持上
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2010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企
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 号),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
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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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2014 年 3 月,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
号),鼓励企业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行兼并重组,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
的方式;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事项,不设发行数量下限,兼并非关联企业不
再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改革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股份定价机制,增加定价弹性等。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我国上市公司掀起了并购重组浪潮。据统计3,2014 年 A
股上市公司公告的交易案例数量超过 4,450 起 (即并购标的超过 4,450 个),披露交
易规模 1.56 万亿元,涉及上市公司超过 1783 家,较 2013 年同期 (1,189 起、5,023
亿元)分别增长 274%和 210%。
在此背景下,天广消防抓住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积极探索并购机会,
希望通过并购优质企业迅速实现外延式扩张,促进上市公司业绩持续增长,为股东创
造更大价值。国家政策层面为天广消防本次实施并购重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引入新的优质业务,驱动上市公司进入持续、快速发展通道
天广消防上市以来,消防产品和消防工程业务稳步增长,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不断
提升,公司治理持续优化。本次收购中茂园林后,将引入园林绿化、生态修复业务。
园林绿化、生态修复是国家所鼓励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2013 年、2014 年中茂园林营业收入分别为 24,568.11 万元、36,874.97 万元,增长率
为 50.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02.42 万元、5,429.46 万元,增长率
为 185.40%。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茂园林将和天广消防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客
户共享、渠道共享、业务互补,同时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融资能力将大大增强,
园林绿化和生态修复业务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本次收购中茂生物后,将引入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业务,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安
全食品和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大方向,食用菌行业发展空间巨大。2013 年、2014 年中
茂生物营业收入分别为 7,510.79 万元、12,070.92 万元,增长率为 60.71%;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208.04 万元、3,982.32 万元,增长率为 80.36%。中茂生物
在立足于广东生产基地的基础上,未来几年将陆续在鄂尔多斯、泸州、北京等地建设
新的生产基地。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管理经验和战略性资源与
3
来源:《2014 年 A 股并购案例超 4,450 起》,http://www.p5w.net/stock/news/zonghe/201501/t20150119_9186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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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中茂生物整合、共享,将有助于上述规划的实施,助推企业快速发展,为上市公司业
绩增长注入新动力。
(二)发挥消防工程与园林绿化工程业务协同效应,推动工程业务快速发展
中茂园林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基础建
设投资商等,天广消防的产品运用领域及工程业务主要围绕住宅建筑、市政工程、公
共场所、商用建筑、工业领域等,中茂园林与天广消防拥有共同的客户群体基础。本
次交易完成后,天广消防与中茂园林将会整合客户资源、共享项目信息、共同开发市
政、房地产、基础建设项目等领域客户,实现双方业务的整合,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依托南安市产业集群而衍生的庞大的建筑配套设施经销队伍,已在全国
拥有 500 多家经销商,覆盖了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并将在全国建设沈阳、北京、西安、
上海、武汉、成都及广州七大区域营销中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
体系。本次交易后,中茂园林可借助上市公司庞大的营销网络开拓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推动其工程业务实现快速发展。
(三)夯实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立足消防产品和消防工程主营业务的同时,将在参股公
司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个壹级资质”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园
林绿化、生态修复工程业务及食用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领域,形成多轮驱动的发
展格局,能够有效规避依赖单一业务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整体业绩的持续增长。同
时,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规模、净资产
规模都将大幅增加,公司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大大提高,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极大的提
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根据中企华提供的评估结果,中茂
园林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12,579.26 万元、
17,487.26 万元、19,432.04 万元和 21,481.02 万元,中茂生物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7,593.88 万元、14,658.70 万元、17,826.78
万元和 20,000.86 万元。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
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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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1、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与中茂园林 100%
股权的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与邱
茂国签署了《利润补偿框架协议》,与黄如良、尤东海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与中茂园林 100%
股权的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与邱茂国
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与黄如良、尤东海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同时解除了
2015 年 4 月 14 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2015 年 3 月 7 日和 2015 年 5 月 27 日,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分别两次召开股东
会会议,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中茂生物的法人
股东已经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同意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邱茂国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1 号),核准了
本次交易。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大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向邱茂国、李向英、邱茂期、秦朝晖、吴玮、潘春丽、谭栩杰、邱绍明、
蔡月珠、吴奇才、陈陪阳、周保华、冯春强、陈瑞坤、麦瑞娟、王磊兰、白湘春、卢
美玲、严珠生、吕丹等 20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苏州茂裕、裕兰德投资、顺德盈
峰、上海泰合、上海吉宏、北京五瑞、苏州长江源、聚兰德投资等 9 名法人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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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购买其所持中茂园林 100%股权,拟向邱茂国、邱茂期、秦朝晖、邱绍明、罗伟广、
梁咏梅、安若玮、李锐通、刘劲松、邓海燕、曹萍、张锦喜、潘奕岑、李俊杰、程加
兵等 15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纳兰凤凰、怀新投顾、青岛金石、海
宁嘉慧、金正源等 7 名法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中茂生物 100%股权。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及定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茂园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有关中茂园
林、中茂生物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企华,以 2015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
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茂园林 100% 股权评估值为 120,331.87 万元,中茂生物 100% 股权评估值为
126,906.36 万元。根据该评估结果,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购买价
格为 120,000 万元,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126,900 万元。
2、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5 年 4 月 15 日。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7
元/股。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已经实施完毕 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6,441,1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
民币现金。因此,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0.07-0.60/10=10.01)元/股。
3、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购买中茂园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全部以上市公司发行新
股方式支付对价,合计发行数量为 246,653,327 股。其中,向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
易对方发行 119,880,107 股,向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发行 126,773,220 股。
各发行对象以其所持的中茂园林和/或中茂生物的股权进行认购。
4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转让标的资产股权比例的对应关系如
下:
序 转让中茂园林股 转让中茂生物股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号 权比例(%) 权比例(%)
1 邱茂国 104,439,171 49.9513 35.1474
2 李向英 5,994,005 5.0000 -
3 安兰德投资 16,181,898 4.6154 8.4000
4 苏州茂裕 5,134,945 4.2834 -
5 裕兰德投资 15,259,780 3.8462 8.4000
6 邱茂期 25,373,826 3.4000 16.8000
7 顺德盈峰 3,965,514 3.3079 -
8 秦朝晖 4,764,874 2.9172 1.0000
9 吴玮 2,997,002 2.5000 -
10 上海泰合 2,711,088 2.2615 -
11 上海吉宏 2,323,876 1.9385 -
12 北京五瑞 2,112,647 1.7623 -
13 苏州长江源 2,112,647 1.7623 -
14 潘春丽 1,659,860 1.3846 -
15 谭栩杰 1,498,501 1.2500 -
16 邱绍明 2,686,345 1.1749 1.0080
17 聚兰德投资 1,341,338 1.1189 -
18 蔡月珠 1,164,155 0.9711 -
19 吴奇才 1,106,613 0.9231 -
20 陈陪阳 1,106,613 0.9231 -
21 周保华 998,961 0.8333 -
22 冯春强 929,550 0.7754 -
23 陈瑞坤 704,175 0.5874 -
24 麦瑞娟 704,175 0.5874 -
25 王磊兰 663,896 0.5538 -
26 白湘春 542,457 0.4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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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转让中茂园林股 转让中茂生物股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号 权比例(%) 权比例(%)
27 卢美玲 499,540 0.4167 -
28 严珠生 464,775 0.3877 -
29 吕丹 136,783 0.1141 -
30 纳兰凤凰 3,276,580 - 2.5846
31 罗伟广 2,129,790 - 1.6800
32 梁咏梅 1,064,895 - 0.8400
33 安若玮 3,194,685 - 2.5200
34 李锐通 1,064,895 - 0.8400
35 刘劲松 1,802,081 - 1.4215
36 邓海燕 532,447 - 0.4200
37 怀新投顾 2,457,499 - 1.9385
38 青岛金石 3,169,330 - 2.5000
39 海宁嘉慧 3,169,330 - 2.5000
40 金正源 2,456,865 - 1.9380
41 曹萍 1,267,732 - 1.0000
42 张锦喜 763,174 - 0.6020
43 潘奕岑 6,551,640 - 5.1680
44 李俊杰 1,637,910 - 1.2920
45 程加兵 2,535,464 - 2.0000
合计 246,653,327 100.0000 100.0000
注:各发行对象同意,在计算其应获得的股份数量时,不足 1 股的尾数舍去。
在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
量随之作出调整。
4、锁定期安排
(1)本次交易中邱茂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自取得本次发行的
股份之日起至 2018 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
4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且邱茂
国履行完毕利润补偿(若有)之日止,但是,如下情形除外:
①若上市公司 2015 年年报披露后,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邱茂国承诺的 2015 年中茂园林和中
茂生物净利润合计数,则邱茂国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25%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除限售,邱茂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75%
仍然依据上述限售期的约定保持限售。
②邱茂国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利润补偿时,补偿股份解除限售。
③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邱茂国认购取得的甲方股份的限售期长于《购买资产协
议》约定的期限,则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除邱茂国外,本次交易中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其他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其他交易对方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但是,当标
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持有的中茂园林和/或中茂生物的股权
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3)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次交易结束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长于
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则该部分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限售期自本次交易向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算。
5、资产交割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各方至迟应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如下交割:
(1)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完成。具体交割安排如下: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交易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有
义务促使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上市公司通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
交割涉及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使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持有的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股
权过户至天广消防名下。
(2)上市公司向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发行股票,新发行的股票已在中登深圳分
公司登记至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名下。具体交割安排如下: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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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上市公司应立即启动向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向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向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的登记手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应提供必要配合。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待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有关规定
在深交所交易。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向黄如良、尤东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
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2.03%。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中茂园林营运资金。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5 年 4 月 15 日。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7
元/股。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已经实施完毕 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6,441,1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
民币现金。因此,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0.07-0.60/10=10.01)元/股。
2、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按照 10.01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其中,黄如良认购 400 万股,尤东海认购 100 万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
量随之作出调整。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已经实施完毕 2014 年度权益分
4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6,441,1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
民币现金。因此,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0.07-0.60/10=10.01)元/股。
3、股份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其中约 2,52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剩余约 2,485 万元用于补充中茂园林的营运资金,以促进交
易标的持续发展、提高并购后的整合绩效。
天广消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
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补充中茂园林营
运资金的需求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截止 2015.06.30)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秀玉 168,000,000 36.81% 168,000,000 23.73%
邱茂国 - - 104,439,171 14.75%
陈文团 42,000,000 9.20% 42,000,000 5.93%
邱茂期 - - 25,373,826 3.58%
民生加银基金-民生银行-
民生加银鑫牛定向增发 19 号 22,000,000 4.82% 22,000,000 3.11%
资产管计划
江信基金-民生银行-江信
20,927,677 4.58% 20,927,677 2.96%
基金定增十号资产管理计划
5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截止 2015.06.30)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安兰德投资 - - 16,181,898 2.29%
裕兰德投资 - - 15,259,780 2.16%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
国民信托-丰盈 2 号单一资金 13,513,512 2.96% 13,513,512 1.91%
信托
潘奕岑 - - 6,551,640 0.93%
王秀束 6,000,000 1.31% 6,000,000 0.85%
李向英 - - 5,994,005 0.85%
黄如良 1,200,000 0.26% 5,200,000 0.73%
苏州茂裕 - - 5,134,945 0.73%
黎耀强 4,566,994 1.00% 4,566,994 0.64%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
3,710,144 0.81% 3,710,144 0.52%
值成长一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
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 3,248,576 0.71% 3,248,576 0.46%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
2,430,518 0.53% 2,430,518 0.34%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下列表格数据可以反映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其中,本次交
易前数字为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 2015 年 1-6 月经审阅的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后数字为经正中珠江审阅的上市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数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假设上市公司在相应报告日已完成本次交易并
对标的公司进行合并核算的财务数据。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资产总额 485,593.13 187,144.72 441,380.01 181,977.91
5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负债总额 78,219.48 32,438.53 79,658.70 31,269.56
所有者权益 407,373.66 154,706.19 361,721.31 150,708.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06,622.39 153,964.49 360,953.65 149,955.77
营业收入 73,201.06 36,040.83 118,318.89 69,373.00
营业利润 14,678.53 7,541.90 24,278.99 13,826.28
利润总额 14,876.43 7,702.97 24,451.90 14,013.29
净利润 12,786.65 6,604.35 21,288.55 12,018.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03.04 6,615.24 21,295.23 12,024.60
2、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资产负债率 16.11% 17.33% 18.05% 17.18%
流动比率(倍) 3.13 3.58 2.62 3.71
速动比率(倍) 1.94 3.32 1.80 3.48
毛利率 31.47% 32.42% 33.24% 31.89%
净利率 17.47% 18.32% 17.99% 17.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5 0.31 0.28
(三)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公司自 1986 年创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消防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行业内
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近年来,由于消防产业市场集中度极低,属于典型的 “大
行业、小公司”较为分散的市场竞争格局,使得公司无论通过内生性发展还是行业内
延伸并购,在经营规模上难以形成爆发性增长态势,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
态的形势下,继续保持该业务的快速增长难度很大。为此,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经济转
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积极谋求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将在坚持发展消
防产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经销商网络和资本市场平台,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
公司抗风险综合能力,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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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通过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经营规模扩张、多元化运作或业务转型是目前上市公
司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式之一,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中茂园
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将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至园林绿化工程和食用
菌工厂化生产等领域,形成多轮驱动的发展格局,能够有效规避依赖单一业务的经营
风险,保障公司整体业绩的持续增长。
本次重组完成后,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保持原有
主业持续发展的同时,将积极利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市场、经营管理优势,通过扩大
产业规模、拓展产品市场以及兼并重组等措施,加速园林绿化、生态修复、食用菌工
厂化生产等板块的发展,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基于上述发展战略,重组后公司将采取事业部的管理模式,即在公司董事会的领
导下,公司各业务板块作为事业部独立运营、独立核算,中茂园林、中茂生物仍将作
为独立法人的形式运行,原管理层及组织架构将基本保持不变。同时公司拟定了利润
补偿期间针对中茂园林、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队的绩效激励计划,该计划将有利于标
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和业务的发展。
(四)上市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消防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消防工程的设
计、施工与服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中茂园林将主营业务扩展至园林绿
化工程领域,通过收购中茂生物进入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领域。本次交易完后,如何在
企业文化、人员、管理和运营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发挥各项业务优势,维持标的公司
管理层稳定,促进收购后业务稳步、快速发展,使本次交易能够为上市公司带来持续
稳定的收益,将成为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针对上述风险,上市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将依据标的公司业务特点,从宏观层面将标的公司的业务经验、经营理念、
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工作纳入上市公司的整体发展蓝图之中,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各
个方面的规划整体统筹,协同发展,以实现整体及各方自身平衡、有序、健康的发展。
2、稳定与激励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为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
的公司在人员和业务等方面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发展,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的
经营管理团队,仍然由其负责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拟定了绩效激励计划,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层主要人员亦承诺自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起至少任职六十个月。
3、进一步优化标的公司的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将把自身规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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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的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引入标的公司财务工作中,依据标的公司各自业务模式特点和
财务环境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务人员设置等方面协助标的公
司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统筹标的公司的资
金使用和外部融资,防范标的公司的运营、财务风险。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营销管理、业务管理、运营管理及
企业信息化等方面逐步融合,上市公司将加强标的公司日常经营中在客户关系维护与
拓展、对外宣传与交流、业务规划与实施、融资及资金运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将其纳入到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以上市公司现有丰富且规范的管理经验尽快
实现标的公司在前述管理事项方面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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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TIANGUANG FIRE-FIGHTING CO.,LTD.
股票简称: 天广消防
股票代码: 002509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陈秀玉
注册资本: 456,441,189 元
成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13 日
上市日期: 2010 年 11 月 23 日
住所: 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
消防装备及器材的制造;耐火材料制品的制造;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施
经营范围:
工;对外贸易;道路货物运输;金属压力容器制造;网上贸易代理
联系人: 张红盛、陈龙
联系电话: 0595-26929988
传真: 0595-86395887
电子邮箱: tgzq@tianguang.com
二、公司设立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前身及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 1986 年 7 月 21 日的集体企业南安县城关水暖材料厂,经过数
次更名,于 1996 年 8 月 23 日更名为“福建省天广集团公司”。历经数次注册资金变动,
福建省天广集团公司于 2001 年 9 月 3 日注册资金达到 1,598 万元。
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关于 1998 年在全国全面开展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
通知》(财清字[1998]号)和《关于印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财清字[1998]9 号)等有关规定,南安市清产核资督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南安市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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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美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站和南安市乡镇企业局共同对福建省天广集团公司进行清理
甄别。
根据清理甄别结果,并经南安市乡镇企业局批准,2002 年 12 月 13 日,福建省
天广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福建省
天广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同时,其注册资本由 1,598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 1,402 万元。其中,陈秀玉以货币方式增资 1,051.5 万元,陈文团以货币方式增
资 350.5 万元。
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陈秀玉 2,250 75.00
2 陈文团 750 25.00
合计 3,000 100.00
(二)有限公司设立及此后两次增资情况
2006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由陈秀玉和陈文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
陈秀玉认购 1,500 万元,陈文团认购 500 万元。本次增资后,陈秀玉持股比例仍为
75%,陈文团持股比例仍为 25%。
2007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6,25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50 万元由王秀束、黄文昌、侯凤华、王宗清和黄如良按照 1.12:
1 的比例以现金方式认购,上述 5 人分别实缴 600 万元、420 万元、250 万元、100
万元、30 万元,合计 1,400 万元,其中,1,250 万元用作缴纳新增注册资本,溢价部
分总计 15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陈秀玉 3,750.00 60.00
2 陈文团 1,250.00 20.00
3 王秀束 535.70 8.57
4 黄文昌 375.00 6.00
5 侯凤华 223.20 3.57
5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6 王宗清 89.30 1.43
7 黄如良 26.80 0.43
合计 6,250.00 100.00
(三)股份公司设立
2007 年 7 月,福建省天广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以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公司净资产值中的 70,000,000 元折为等额股份 70,000,000 股,余额 3,467,090.47 元转
为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即发起人)原有股权比例不变,公
司名称变更为“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7 月 24 日,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 7,5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陈秀玉 4,200 56.00
2 陈文团 1,400 18.67
3 王秀束 600 8.00
4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 6.67
5 黄文昌 420 5.60
6 侯凤华 250 3.33
7 王宗清 100 1.33
8 黄如良 30 0.40
合计 7,500 100.00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513 号文核准及深交所《关于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76 号)同意,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 2,500 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1 亿股。公司股票
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5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五)上市以来的股本变动情况
2012 年 5 月 10 日,经 201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 10 转 10 派 2 元(含税)。方案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实施后公司股本由 1
亿股增加至 2 亿股。
2013 年 5 月 8 日,经 2012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 10 转 10 派 0.5 元(含税)。方案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实施后公司股本由 2
亿股增加至 4 亿股。
2014 年 6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30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 56,441,189 股新股,公司股本增加至 456,441,189 股。本次发行新股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在深交所上市。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未发生变更,上市以来控制权
亦未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秀玉女士。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组事项。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消防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致
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稳定、品质卓越的消防产品与工程服务。近年来,公司持续秉承
创新带动成长的经营理念,以开发新产品带动公司更快发展为目标,通过投入大量资
金、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等途径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占领新市场,增强综合配
套能力,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优秀的产品质
量、庞大的销售网络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经营业绩快速发展。2012 年度、2013 年
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975.90 万元、57,238.78
万元、69,373.00 万元和 36,040.83 万元,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为 28.56%。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5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5 年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6 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按行业分 按产品分 增长率 增长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自动灭火系统 11,667.93 28,012.90 14.07% 24,557.33 39.02% 17,664.80
消防供水系统 15,056.47 29,556.26 19.24% 24,787.62 24.27% 19,946.10
专用设
备制造 消防水炮系统 2,283.81 2,796.68 91.74% 1,458.59 -10.96% 1,638.14
业
其 他 34.78 869.82 -49.23% 1,713.36 602.15% 244.02
小 计 29,042.99 61,235.66 16.60% 52,516.89 32.98% 39,493.05
消防 消防工程 6,997.84 8,121.28 72.69% 4,702.84 91.94% 2,450.14
工程 小 计 6,997.84 8,121.28 72.69% 4,702.84 91.94% 2,450.14
合 计 36,040.83 69,356.94 21.21% 57,219.73 36.42% 41,943.19
六、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口径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万元) 187,144.72 181,977.91 99,708.90 90,663.56
负债总额(万元) 32,438.53 31,269.56 8,967.46 8,19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53,964.49 149,955.77 90,741.44 82,470.15
资产负债率 17.33% 17.18% 8.99% 9.04%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6,040.83 69,373.00 57,238.78 41,975.90
利润总额(万元) 7,702.97 14,013.29 10,614.12 14,875.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615.24 12,024.60 9,107.20 13,71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884.29 -1,521.86 1,644.48 6,348.06
毛利率 32.42% 31.89% 28.73% 28.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8 0.23 0.34
5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秀玉女士。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陈秀玉
持有天广消防 16,800 万股,占总股本 36.81%。
陈秀玉,女,195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5058319530606****,住所为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美路*号。
八、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6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如下表:
标的公司 中茂园林 中茂生物
交易对方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出资额(万元) 占比(%)
邱茂国 14,654.1885 49.9513 418.4214 35.1474
李向英 1,466.8420 5.0000 - -
安兰德投资 1,354.0080 4.6154 100.0000 8.4000
苏州茂裕 1,256.5996 4.2834 - -
裕兰德投资 1,128.3400 3.8462 100.0000 8.4000
邱茂期 997.4527 3.4000 200.0000 16.8000
顺德盈峰 970.4235 3.3079 - -
秦朝晖 855.8035 2.9172 11.9048 1.0000
吴玮 733.4210 2.5000 - -
上海泰合 663.4637 2.2615 - -
上海吉宏 568.6835 1.9385 - -
北京五瑞 517.0016 1.7623 - -
苏州长江源 517.0013 1.7623 - -
潘春丽 406.2024 1.3846 - -
谭栩杰 366.7105 1.2500 - -
邱绍明 344.6677 1.1749 12.0000 1.0080
聚兰德投资 328.2548 1.1189 - -
蔡月珠 284.8890 0.9711 - -
吴奇才 270.8016 0.9231 - -
陈陪阳 270.8016 0.9231 - -
周保华 244.4639 0.8333 - -
冯春强 227.4732 0.7754 - -
陈瑞坤 172.3339 0.58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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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标的公司 中茂园林 中茂生物
交易对方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出资额(万元) 占比(%)
麦瑞娟 172.3339 0.5874 - -
王磊兰 162.4810 0.5538 - -
白湘春 132.7520 0.4525 - -
卢美玲 122.2467 0.4167 - -
严珠生 113.7366 0.3877 - -
吕丹 33.4631 0.1141 - -
纳兰凤凰 - - 30.7690 2.5846
罗伟广 - - 20.0000 1.6800
梁咏梅 - - 10.0000 0.8400
安若玮 - - 30.0000 2.5200
李锐通 - - 10.0000 0.8400
刘劲松 - - 16.9231 1.4215
邓海燕 - - 5.0000 0.4200
怀新投顾 - - 23.0769 1.9385
青岛金石 - - 29.7619 2.5000
海宁嘉慧 - - 29.7619 2.5000
金正源 - - 23.0714 1.9380
曹萍 - - 11.9048 1.0000
张锦喜 - - 7.1667 0.6020
潘奕岑 - - 61.5238 5.1680
李俊杰 - - 15.3810 1.2920
程加兵 - - 23.8095 2.0000
合计 29,336.8408 100.0000 1,190.4762 100.0000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黄如良、尤东海。黄如良目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0 万股;尤东海目前担任上市公司副总
经理。
6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
(一)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27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16,000 万元
执行合伙人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杨时青)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营业执照号 440304602256192
组织机构代码 56853092-8
税务登记号码 深税登字 440300568530928 号
经营范围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2、历史沿革
(1)合伙企业设立
聚兰德投资系纳兰德管理、李涛、邓海雄、黄云轩、劳俊豪、黎耀强、王媛、张
云霞、梁裕培、罗卫林、董伟清、曾耀高、蔡仲、劳伟明于 2011 年 1 月出资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 16,0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2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聚兰德投资核发了《合伙企业营业
执照》,聚兰德投资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500 3.13%
李涛 有限合伙人 3,000 18.75%
邓海雄 有限合伙人 3,000 18.75%
黄云轩 有限合伙人 2,000 12.50%
劳俊豪 有限合伙人 1,500 9.38%
黎耀强 有限合伙人 1,500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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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王媛 有限合伙人 1,000 6.25%
张云霞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梁裕培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罗卫林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董伟清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曾耀高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蔡仲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劳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合计 16,000 100.00%
(2)合伙人变更
2015 年 3 月 13 日,经聚兰德投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罗卫林将其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中的 83.34 万元、83.33 万元、333.33 万元分别转让给罗圣祺、罗士桓、刘英
姿。罗卫林于 2013 年 11 月 17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死亡。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公证处出具的(2014)粤佛顺德第 39317 号《公证书》确认,被继承人罗卫林所持聚
兰德投资 3.125%股份由其配偶刘英姿、儿子罗圣祺(未成年人)、罗士桓共同继承,
三人协商确定 500 万元出资额按 333.33 万元、83.34 万元、83.33 万元进行分配,并
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本次合伙人变更后,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500.00 3.1300%
李涛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8.7500%
邓海雄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8.7500%
黄云轩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2.5000%
劳俊豪 有限合伙人 1,500.00 9.3800%
黎耀强 有限合伙人 1,500.00 9.3800%
王媛 有限合伙人 1,000.00 6.2500%
张云霞 有限合伙人 500.00 3.1300%
梁裕培 有限合伙人 500.00 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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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罗圣祺 有限合伙人 83.34 0.5209%
罗士桓 有限合伙人 83.33 0.5208%
刘英姿 有限合伙人 333.33 2.0833%
董伟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3.1300%
曾耀高 有限合伙人 500.00 3.1300%
蔡仲 有限合伙人 500.00 3.1300%
劳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00 3.1300%
合计 16,000.00 100.0000%
2015 年 3 月 27 日,经聚兰德投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罗圣祺、罗士桓将认缴
出资额 83.34 万元、83.33 万元转让给刘英姿,本次合伙人变更后罗圣祺、罗士桓退
伙。
本次合伙人变更后,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500 3.13%
李涛 有限合伙人 3,000 18.75%
邓海雄 有限合伙人 3,000 18.75%
黄云轩 有限合伙人 2,000 12.50%
劳俊豪 有限合伙人 1,500 9.38%
黎耀强 有限合伙人 1,500 9.38%
王媛 有限合伙人 1,000 6.25%
张云霞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梁裕培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刘英姿 有限合伙人 500 3.125%
董伟清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曾耀高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蔡仲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劳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 3.13%
合计 16,000 100.00%
6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聚兰德投资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孙德香 杨时青 罗伟广
1% 10% 89% 9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80% 2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位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3.125% 96.875%
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时青
认缴出资额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8 日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注册号 440301105033093
营业期限 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8 日止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4、下属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聚兰德投资除持有中茂园林股权外,其他主要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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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情况如下:
序 成立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范围
号 日期 (万元) 比例
一、文化传媒行业
广州市萝岗区科 舞台舞厅灯光;专业音响,
广州励丰文化科
1 1997.7.30 6073 学城科学大道 8 2% 广播视频系统工程的设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号 计、安装和调试.
二、安全防护行业
广州市越秀区先 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
广东迅通科技股
2 1996.8.19 108,000 烈中路 80 号 12 5.03% 销售、服务;提供专业的
份有限公司
层 网络监控解决方案
三、食品行业
生产速冻食品[速冻其他
福建省诏安县深
漳州市燕锋水产 12,000 食品(速冻肉制品)];水
3 2005.10.26 桥镇西坑村西坑 4.13%
有限公司 港币 产品、果蔬冷冻及自产产
6号
品所需原辅材料的收购.
四、医药行业
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
汕头市龙湖区浦
广东泰恩康医药 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4 1999.1.22 6,750 江路 48 号 1 栋 3 10%
股份有限公司 原料、抗生素制剂、生化
楼
药品、保健食品
五、制造行业
佛山市顺德区北
广东海川智能机 滘镇顺江居委会 制造、加工、销售:微机
5 2004.8.26 5,400 4%
器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园置业路 8 组合秤、电子选别秤.
号
六、包装材料制造行业
生产、销售:新型包装材
潮安县庵埠镇砚
广东华业包装材 料、纸塑包装膜及其制品;
6 1997.1.31 19,000 前工业区(前洋 1%
料有限公司 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
片)
刷品印刷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聚兰德投资主营业务为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及企业上市咨询。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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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708.48 13,868.25
总负债 - -
所有者权益 11,708.48 13,868.25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840.23 -40.69
净利润 1,840.23 -40.69
注:201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1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宇国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 216 号(东创科技园 B1 号楼 B312 室)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 216 号(东创抗科技园 B1 号楼 B312 室)
营业执照号 120192000071841
组织机构代码 56612420-5
税务登记号码 320500566124205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
经营范围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历史沿革
苏州长江源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认缴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王宇国。2010 年 12 月 21 日,企业取得了注册号为 120192000071841 的《合伙企
业营业执照》。
苏州长江源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6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王宇国 普通合伙人 1,900.00 19.00%
梁芬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
刘彬 有限合伙人 4,000.00 40.00%
汤四湖 有限合伙人 4,000.00 4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长江源投资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王宇国
梁芬 刘彬 汤四湖
(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19% 1% 40% 40%
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2)普通合伙人情况
①王宇国
姓名 王宇国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10419720902****
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421 号金地华园
通讯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421 号金地华园*栋***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苏州长江源 2010 年 12 月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
6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②梁芬
姓名 梁芬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72619811203****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住大厦**楼*室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住大厦**楼*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0 年 12 月至
苏州长江源 合伙人 是
今
4、下属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苏州长江源除持有中茂园林股权外,其他主要的对外投
资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被投资企业名称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西安华晶电子技术 半导体材料、硅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办公自动化
1 2011 年
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电器机械、家用电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
2 2011 年 风电主轴研发、锻造、金属锻件、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
3 2011 年 生产工业草酸、精制草酸、草酸盐、硝酸、硝酸钠
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广视科技 生产数字电视机顶盒、前端设备、条件接收系统、有线
4 2012 年
股份有限公司 电视加解扰系统、有线电视中心机房设备等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苏州长江源主营业务为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7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056.52 9,071.15
总负债 0.00 9,250.03
所有者权益 9,056.51 -178.88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4.61 -13.38
净利润 -14.61 -13.38
注:201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北京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4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 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左建中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 28 号万柳新贵大厦 B405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 28 号万柳新贵大厦 B405
营业执照号 110108013471344
组织机构代码 56746736-5
税务登记号码 京税证字 110108567467365 号
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0 年设立
北京五瑞系北京华深国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左建中于 2010 年 12 月出资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 1,000.00 万元。
北京五瑞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7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认缴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北京华深国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0%
左建中 普通合伙人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2 年合伙人变更
2012 年 1 月,北京五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北京华深国通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退伙;原合伙人左建中减少货币出资 200 万元至货币出资 100 万元;
新增张子鹏为合伙人,货币出资 800 万元;新增张之戈为合伙人,货币出资 100 万
元。2011 年 12 月,北京五瑞完成了本次合伙人变更申请的工商登记,此次合伙人变
更后,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左建中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0%
张之戈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0%
张子鹏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0%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北京五瑞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左建中 张之戈 张子鹏
(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0% 10% 80%
北京五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7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普通合伙人情况
普通合伙人姓名 左建中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81125****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 号院 5 号楼****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 28 号万柳新贵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者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任职情况 北京五瑞执行事务合伙人
4、下属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北京五瑞除持有中茂园林股权外,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片剂、
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小容
北京星昊 北京市北京经济
量注射剂、原料药(奈韦拉
1 医药股份 2000.10.27 7,727.72 技术开发区中和 1.49%
平);销售保健食品。一般经
有限公司 街 18 号
营项目:受委托加工国家批
准的片剂、硬胶囊保健食品
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品)、食品添加剂(抗结剂二
通化双龙 氧化硅)生产、销售;进出
吉林省通化市二
2 化工股份 2000.01.27 28,300 2.222% 口贸易;货物运输、仓储(不
道江区铁厂镇
有限公司 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自成立以来,北京五瑞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7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1,915,317.75 41,917,418.80
总负债 42,888,183.50 42,888,183.50
所有者权益 -972,865.75 -970,764.70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101.05 -2,497.95
净利润 -2,101.05 -2,497.95
注:最近一年未经审计。
(四)上海吉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上海吉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15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2,4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星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郝金鹏)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赵环路 28 号 3 幢 104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A 楼 3 室
营业执照号 310115002007544
组织机构代码 05129445-9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051294459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上海吉宏成立于 2012 年 8 月,认缴出资额为 2,4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
海星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郝金鹏)。2012 年 8 月 15 日,企业取得了注
册号为 310115002007544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上海吉宏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7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星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60 15%
福建省美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440 60%
谢宁 有限合伙人 600 25%
合计 2,4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吉宏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傅 傅
芬 光
芳 明
12.5% 87.5%
郝 蔡 王 傅
白
艳 荣 秀 露 福建省圣农实
惠
芬 忠 芹 芳 业有限公司
65% 20% 10% 5%
3% 97%
谢宁 上海星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福建省美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25% 15% 60%
上海吉宏投资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星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蔡荣忠
认缴出资额 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16 日
7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赵环路 28 号 1 幢 102 室
注册号 310000000111163
营业期限 2012 年 3 月 16 日- 2032 年 3 月 15 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吉宏无下属企业。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吉宏投资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投资。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000,144.33 24,000,343.69
总负债 2,083.00 2,083.00
所有者权益 23,998,061.33 23,998,260.69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99.36 -730.43
净利润 -199.36 -730.43
注:201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上海泰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上海泰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4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4,83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严艺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 6251 号 11 幢 115 室
7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A 楼 3 室
营业执照号 310115001981525
组织机构代码 59813675-3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598136753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上海泰合成立于 2012 年 6 月,认缴出资额为 4,83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严
艺。2012 年 6 月 14 日,企业取得了注册号为 310115001981525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
照》。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严艺 普通合伙人 6.90 0.14%
白惠 有限合伙人 690.00 14.29%
蔡炜文 有限合伙人 345.00 7.14%
冯敏达 有限合伙人 635.00 13.15%
付荣杰 有限合伙人 300.00 6.21%
江孝竹 有限合伙人 300.00 6.21%
李合银 有限合伙人 100.00 2.07%
林有礼 有限合伙人 690.00 14.29%
万润根 有限合伙人 390.00 8.07%
钟模林 有限合伙人 700.00 14.49%
杨炜然 有限合伙人 673.10 13.94%
合计 4,83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泰合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7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有限合伙人
严艺 蔡炜 冯敏 付荣 江孝 李合 林有 万润 钟模 杨炜
白惠
(普通合伙人) 文 达 杰 竹 银 礼 根 林 然
0.14% 14.29% 7.14% 13.15% 6.21% 6.21% 2.07% 14.29% 8.07% 14.49% 13.94%
上海泰合投资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姓名 严艺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2098219891213****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滆湖路*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者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
财务
和职务
任职单位 上海泰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任职日期 2012 年 11 月至今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泰合无下属企业。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泰合投资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投资。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8,300,370.26 48,301,058.43
总负债 2,241 621
7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所有者权益 48,298,129.26 48,300,437.43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308.17 -580.28
净利润 -2,308.17 -580.28
注:201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06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3,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秦朝晖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 216 号(东创科技园 B1 号楼 B310 室)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 216 号(东创科技园 B1 号楼 B310 室)
营业执照号 320500000078334
组织机构代码 58665557-2
税务登记号码 320500586655572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提供投资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1 年 12 月 6 日,合伙企业设立
苏州茂裕系邱茂国、秦朝晖于 2011 年 12 月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
资额 3,000.00 万元,约定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缴付到位。2011 年 12 月 06 日,江
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苏州茂裕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500000078334 的《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
苏州茂裕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7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邱茂国 普通合伙人 1,950 65.00%
秦朝晖 有限合伙人 1,050 35.00%
合计 3,000 100.00%
(2)2011 年 12 月,合伙人变更
2011 年 12 月 20 日,经苏州茂裕投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邱茂国
将其认缴出资 1, 950 万元转让给黄旭辉、詹东。转让后,黄旭辉认缴出资额为 1,050
万元、詹东认缴出资额为 900 万元,邱茂国退伙,秦朝晖转为普通合伙人。根据苏州
茂裕提供的银行入账单及苏州茂裕的书面说明,苏州茂裕的实缴出资额为 1,28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1 日,苏州茂裕投资完成了本次合伙人变更申请的工商登记。截
至 2011 年 12 月 29 日,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万元) 比例
秦朝晖 普通合伙人 1,050 448 35.00%
黄旭辉 有限合伙人 1,050 448 35.00%
詹东 有限合伙人 900 384 30.00%
合计 3,000 1,280 100.00%
(3)2014 年 12 月,合伙人变更
2014 年 12 月,经苏州茂裕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詹东因个人发展原
因退伙;李文刚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认缴 1,357.8 万元,实缴 579.328 万元;黄旭辉
变更出资额为认缴 592.2 万元,实缴 252.672 万元。
此次变更后,苏州茂裕认缴出资额为 3,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1,280 万元,各
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万元) (万元) 比例
秦朝晖 普通合伙人 1,050.00 448.000 35.00%
黄旭辉 有限合伙人 592.20 252.672 19.74%
李文刚 有限合伙人 1,357.80 579.328 45.26%
合计 3,000.00 1,280.000 100.00%
8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茂裕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秦朝晖 黄旭辉 李文刚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35% 19.74% 45.26%
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姓名 秦朝晖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5010219710517****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号
通讯地址 广东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18 号勤建大厦**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0 年 10 月 1
中茂园林 总经理助理 持有 2.9172%股权
日至今
4、下属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苏州茂裕除持有中茂园林股权外,没有其他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苏州茂裕自设立以来的主要业务为投资。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8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总资产 12,800,892.00 12,800,892.00
总负债 4,080.00 4,080.00
所有者权益 12,796,812.00 12,796,812.00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 -108.00
净利润 - -108.00
注 201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概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2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
营业期限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号 440302602418935
税务登记号码 440300311621808
组织机构代码 31162180-8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2、历史沿革
(1)合伙企业设立
裕兰德投资系纳兰德管理、孙德香、储丽丽于 2014 年 9 月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
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 10,000.00 万元。2014 年 9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光明分局向裕兰德投资核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裕兰德投资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8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孙德香 普通合伙人 4,500.00 45.00%
储丽丽 普通合伙人 5,000.00 5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合伙人变更
2014 年 12 月 17 日,裕兰德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有限合伙人孙德香、储
丽丽退出合伙企业;纳兰德管理增加认缴 800.00 万元出资;谢劭庄、苏培、余景新、
苏蔚瑜、谢壮良、谢秋文、罗伟广、曾垒、黎志锋、梁志成、黎耀强、张文劲各认缴
500.00 万元出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认缴 2,000.00 万元出资;曾井
云认缴 700.00 万元出资。2014 年 12 月 24 日,裕兰德投资完成了本次合伙人变更的
工商登记,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1,300.00 13.00%
谢劭庄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苏培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余景新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苏蔚瑜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锦控股有限公司
谢壮良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谢秋文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罗伟广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曾垒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黎志锋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曾井云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
梁志成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黎耀强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张文劲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8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裕兰德投资的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罗伟广 杨时青 孙德香
89% 10% 1%
90%
广东新价值投 深圳市纳兰德投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 8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 谢劭庄等12名自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然人有限合伙人
5% 13% 20% 62%
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时青
认缴出资额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8 日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901-A
注册号 440301105033093
营业期限 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8 日止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 纳兰德投资 80%,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20%
罗伟广为裕兰德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罗伟广信息参见本节“三、中茂生物 100%股
8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权交易对方”之“(八)15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6、罗伟广”。
4、下属企业情况
裕兰德投资成立于 2014 年 9 月,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裕兰德投资除持有中
茂园林股权外,还持有中茂生物 8.4%股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裕兰德投资成立于 2014 年 9 月,主要业务为创业股权投资。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001.16
总负债 1.50
所有者权益 8,999.66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34
净利润 -0.34
注:裕兰德投资成立于2014年9月,201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概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2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
营业期限 2014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号 440302602418943
8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税务登记号码 440300311651855
组织机构代码 31165185-5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2、历史沿革
(1)2014 年 9 月,合伙企业设立
安兰德投资系纳兰德管理、孙德香、储丽丽于 2014 年 9 月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
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2014 年 9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
分局向安兰德投资核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安兰德投资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孙德香 有限合伙人 4,500.00 45.00%
储丽丽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2014 年 12 月,合伙人变更
2014 年 12 月 17 日,安兰德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孙德香、储丽丽退
出安兰德投资,区健民、王泽瑶、李东辉、翁振国、李铁峰、张蓉芳、李余凤、陈波、
陈培杰各认缴 500 万元出资额,同意梁咏梅认缴 600 万元出资额,同意杨时青认缴
1,000 万元出资额,同意罗伟广认缴 2,600 万元出资额,同意黎耀强认缴 700 万元出
资额,同意纳兰德管理认缴出资额由 500 万元变更为 6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24 日,
安兰德投资完成了本次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600.00 6.00%
区健民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王泽瑶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梁咏梅 有限合伙人 600.00 6.00%
李东辉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8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杨时青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翁振国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罗伟广 有限合伙人 2,600.00 26.00%
李铁峰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黎耀强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
张蓉芳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李余凤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陈波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陈培杰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安兰德投资的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安兰德投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8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6% 10%
罗 孙 杨
伟 德 时
90%
广 香 青
89% 1% 10%
广东新价值投 深圳市纳兰德投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 8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 黎耀强等11名自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然人有限合伙人
6% 58%
深圳市安兰德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安兰德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纳兰德管理,纳兰德管理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二、
中茂园林 100%股权交易对方”之“(一)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之“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之 “(2)普通合伙人情况”。
罗伟广为安兰德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罗伟广信息参见“三、中茂生物 100%股权交
易对方”之“(八)15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6、罗伟广”。
4、下属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安兰德投资除持有中茂园林股权外,其他主要对外投资
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范围
(万元)
电白县电城镇 工厂化生产食用菌及食用
中茂生物 2007.12.6 1,190.4762 8.4000%
东方路 菌销售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8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安兰德投资成立于 2014 年 9 月,主要业务为创业股权投资。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501.13
总负债 1.50
所有者权益 9,499.63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37
净利润 -0.37
注:安兰德投资成立于 2014 年 9 月,201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佛山市顺德盈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佛山市顺德盈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0 年 09 月 28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8,799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力)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置业路 2 号
通讯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置业路 2 号
营业执照号 440681000248531
组织机构代码 56258067-6
税务登记号码 440606562580676
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不含国家政策法规限定禁止进入的行业)、投资咨询及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
2、历史沿革
(1)合伙企业设立
8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顺德盈峰由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15 名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共同出资
组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5 亿元,实际出资额 3.5 亿元。本企业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经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顺监核设通内字[2010]第 1000608876 号《核准设
立登记书》核准设立登记,并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领取注册号为 440681000248531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顺德盈峰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万元) 比例
广东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50 1.00%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350 26.71%
佛山市顺德区德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000 25.17%
宁波普罗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10.00%
广东弘城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10.00%
佛山市顺德区盈天达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人 2,100 6.00%
杨耀初 有限合伙人 1,000 2.86%
郑润生 有限合伙人 1,000 2.86%
广东雄峰特殊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2.86%
梁文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2.86%
何奕报 有限合伙人 1,000 2.86%
广州市贵裕宝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2.86%
梁耀铨 有限合伙人 500 1.43%
杨坚勇 有限合伙人 500 1.43%
周培文 有限合伙人 200 0.57%
合计 35,000 100.00%
(2)2013 年 12 月,合伙人变更
2013 年 12 月,顺德盈峰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
广东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认缴出资 350 万元转让给合伙人盈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并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同
时佛山市顺德区德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对合伙企业投资额至 2,798.7569 万元,并
由全体合伙人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2014 年 1 月 16 日,企业完成了本次合伙人
9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变更申请的工商登记,此次合伙人变更后,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50 1.2153%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350 32.4667%
佛山市顺德区德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798.7569 9.7183%
宁波普罗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12.1533%
广东弘城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12.1533%
佛山市顺德区盈天达投资中心(普通合
有限合伙人 2,100 7.2920%
伙)
杨耀初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郑润生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广东雄峰特殊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梁文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何奕报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广州市贵裕宝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梁耀铨 有限合伙人 500 1.7362%
杨坚勇 有限合伙人 500 1.7362%
周培文 有限合伙人 200 0.6945%
合计 28,798.7569 100.0000%
(3)2015 年 1 月,合伙人变更
2015 年 1 月,佛山市顺德盈峰投资合伙企业人(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合伙人有限广东弘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认缴出资 3,500 万元转让给有限合伙人
佛山市顺德区誉正投资有限公司,并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2015 年 1 月 20 日,
企业完成了本次合伙人变更申请的工商登记,此次合伙人变更后,各合伙人出资及出
资比例如下: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50 1.2153%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350 32.4667%
9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佛山市顺德区德鑫创业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人 2,798.7569 9.7183%
公司
宁波普罗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12.1533%
佛山市顺德区誉正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12.1533%
佛山市顺德区盈天达投资中心(普
有限合伙人 2100 7.2920%
通合伙)
杨耀初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郑润生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广东雄峰特殊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梁文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何奕报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广州市贵裕宝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3.4724%
梁耀铨 有限合伙人 500 1.7362%
杨坚勇 有限合伙人 500 1.7362%
周培文 有限合伙人 200 0.6945%
合计 28,798.7569 100.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顺德盈峰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9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何剑锋 卢德燕 何剑锋
10% 90% 91%
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
9%
钱 赵 张
张 朱 杨 盈峰投资
晓 卫 石 志
冰 明 力 控股集团
宇 忠 冰 峰
有限公司
2% 2%
8% 2% 5% 14%
5% 62%
佛山市顺德区 宁波普罗非投 佛山市顺德区 佛山市顺德区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2.47% 德鑫创业投资 资管理有限公 誉正投资有限 盈天达投资中 雄峰特殊钢等 杨耀初等7名
两家企业法人 自然人
(普通合伙) 有限公司 司 公司 心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1.22%
9.72% 12.15% 12.15%
7.29%
6.94% 18.06%
佛山市顺德盈峰投资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力
出资额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21 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住所
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301106848142
营业期限 自 2013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止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
批及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下属企业情况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9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一、制造业
重庆三圣特
重庆市北碚区 硬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商
1 种建材股份 2002.05.10 7,200 3.125%
三圣镇街道 品混凝土
有限公司
软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高低压电器、电力综合
西安市高新区 自动化及在线监测技术、电
西安金源电
沣惠南路 20 号 子仪器及设备、机电设备的
2 气股份有限 2001.12.25 6,000 2.17%
华晶商务广场 开发、生产、销售;通信工
公司
B 座 11301 号 程、自动化控制工程、计算
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及
技术服务
生产、销售:食品机械、塑
广东省潮安县 料机械(不含烟草机械);
广东复兴食
庵埠镇郭二村 生产:第一类压力容器,第
3 品机械有限 1990.08.02 3,000 8%
小龙坑大堆片 二类低、中压容器(特种设
公司
头丘田片 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6 年 9 月 3 日)
电机用冷轧硅钢、合金带
福州市鼓楼区
钢、钢制品制造销售;电机
温泉街道树汤
万鼎硅钢集 配件制造;电机配件、砂石、
4 2009.10.21 91,224 路 66 号凯旋花 2.5%
团有限公司 铁矿石、金属材料、机器设
园 4#楼第二层
备销售;实业投资;对外贸
商场
易
生产多维坐标测量机及其
西安爱德华 西安市高新区 他机电一体化产品,销售本
5 测量设备股 1997.07.21 5,900 锦业路 69 号 C 3.39% 公司产品并进行机电一体
份有限公司 区 22 号 化技术开发、生产、技术服
务
二、油田服务行业
石油环保技术及设备、化工
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限
分支机构生产),并提供相
上海市张江高
安洁士石油 关技术服务;提供石油环保
科技园区亮秀
6 技术(上海) 2009.04.07 6784.1095 8.76% 解决方案;污水及废物处理
路 112 号 A 座
有限公司 设施的设计、管理、经营、
402 室
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石油
环保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环
保工程的施工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9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顺德盈峰成立后一直委托普通合伙人管理企业资产,广泛投资先进制造、节能环
保等行业中的成长型企业和早期企业。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7,691,439.41 332,124,129.14
总负债 1,000,000.00 1,000,000.00
所有者权益 266,691,439.41 331,124,129.14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420,258.73 -3,297,902.12
净利润 -2,420,258.73 -3,297,902.12
注:2014 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十)20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
1、邱茂国
姓名 邱茂国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92319700627****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号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18 号勤建大厦 22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加拿大永久居留权(附条件)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00 年 3 月至
中茂园林 执行董事、总经理 持有 49.9513%股权
2015 年 3 月
2007 年 12 月至
中茂生物 副董事长 持有 35.1474%股权
2015 年 3 月
2、邱茂期
9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姓名 邱茂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92319810301****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号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新城龙熹山 B1 幢****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1 年 9 月至今 总经理[注]
中茂生物 持有 16.80%股权
2007 年 12 月至今 董事长
中茂园林 2015 年 3 月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持有 3.40%股权
注:中茂生物 2007 年 12 月设立时总经理为卢宝光,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2011 年 9 月
卢宝光离职,邱茂期继任总经理职务,但未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2014 年 12 月,中茂生物
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聘请邱茂期担任总经理,并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
3、邱绍明
姓名 邱绍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010219641016****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号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 275 号****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侨鑫集团有限公司设计
2011 年至今 总经理 否
管理中心
4、严珠生
姓名 严珠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9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身份证号码 44092319681009****
住所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下海深泉村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直街 111 号****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东建大建设集团有限 2012 年 2 月至
总经理 持有 87.68%股权
公司 2015 年 3 月
5、白湘春
姓名 白湘春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219571219****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二横路***号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二横路 15 号大院 10 号 2301 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无 无 无 无
6、蔡月珠
姓名 蔡月珠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92319481208****
住所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东街****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东街 38 号 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9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无 无 无 无
7、陈瑞坤
姓名 陈瑞坤 曾用名 陈琼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041119711125****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彩怡街***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横街 17 号****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2 年 2 月 1 日至
中茂园林 设计院院长 持有 0.5874%股权
今
8、冯春强
姓名 冯春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92319751027****
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芳华花园
通讯地址 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36 号海景明珠销售中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电白创基实业房地产开
2008 年 4 月至今 监事 持有 49%股权
发有限公司
茂名市庆隆投资有限公
2012 年 11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持有 33%股权
司
电白县普昌投资有限公
2014 年 9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持有 40%股权
司
电白县天阳房地产开发
2005 年 12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持有 17%股权
有限公司
9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茂名市合创房地产开发
2011 年 7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持有 30%股权
有限公司
茂名市海景明珠房地产
2011 年 10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持有 30%股权
开发有限公司
茂名市开源石料有限公
2014 年 3 月至今 监事 持有 51%股权
司
茂名众兴水产品有限公
2015 年 1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持有 70%股权
司
9、吕丹
姓名 吕丹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252319720828****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号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龙尾路阳光天下花园 D 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无 2014 年 12 月至今 无 无
2012 年 12 月至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投资官 管理层股东
2014 年 11 月
广东盈峰创业投资管理 2012 年 1 月至
总经理 管理层股东
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10、麦瑞娟
姓名 麦瑞娟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30119640402****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新村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18 号勤建大厦 22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9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中茂园林 2011 年 3 月至今 副总经理 持有 0.5874%股权
11、王磊兰
姓名 王磊兰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6010119830811****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 279 号****房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 279 号****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州市万众酒店有限公
2014 年 4 月至今 总经理 持有 51%股权
司
12、陈陪阳
姓名 陈陪阳 曾用名 陈隐阳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619690318****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贤韵街 35 号****房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 663 号广东省机械研究所大院 6 栋****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东省机械研究所 2003 年 10 月至今 主任 否
13、吴奇才
姓名 吴奇才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10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身份证号码 44092319780617****
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翠竹苑****室
通讯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翠竹苑****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无 无 无 无
14、潘春丽
姓名 潘春丽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2260119690304****
住所 广州珠江新城南国花园
通讯地址 广州珠江新城南国花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无 无 无 无
15、李向英
姓名 李向英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3010319460727****
住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号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 142 号 19 栋 2 单元 3 楼 2 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0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无 无 无 无
16、谭栩杰
姓名 谭栩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190019921024****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广场常富阁 6 楼****座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广场常富阁 6 楼****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香港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无 无 无 无
17、周保华
姓名 周保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102419780203****
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东路北****号院
通讯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东路北****号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无 无 无 无
18、卢美玲
姓名 卢美玲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62319660322****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勤流银龙南二巷****号
10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勤流银龙南二巷****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佛山市顺德区斑马电器
2005 年 1 月至今 监事长 无
制造有限公司
19、吴玮
姓名 吴玮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0919820404****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新兴家园
通讯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同益街道红亭花园 11 幛****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汕头市益源投资有限公 2010 年 11 月至
项目经理 无
司 2015 年 3 月
20、秦朝晖
姓名 秦朝晖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5010219710517****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号
通讯地址 广东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18 号勤建大厦****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中茂园林 2010 年 10 月 1 总经理助理 持有 2.9172%股权
10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日至今
21、自然人交易对方控制和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
根据自然人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中茂园林、中茂
生物外,自然人交易对方控制和投资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广州欧尼科食品有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123 号 5 邱茂国持有
500 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类等
限公司 层 501-11 房 35.70%股权
广东建大建设有限 广州市天河区木塱新元新街 1 严珠生持有
12,380 土木工程建筑
公司 号 87.68%股权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收取保
广东神华保险代理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15 吕丹持有
2,000 险费、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
有限公司 号第 22 层第 4-11 单元 0.22%股权
查和理赔
广州歆讯电子科技 潘春丽持有
100 广州荔湾沿江西路 61 号 电子通讯
有限公司 60%股权
广州茗点皇农产品 潘春丽持有
50 广州荔湾龙溪大道 289 号 农产品
有限公司 25%股权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36
电白创基实业房地 冯春强持有
1,000 号金碧海景花园商住小区第 房地产开发公司
产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
D 幢 18 号商铺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28
茂名市庆隆投资有 冯春强持有
1,000 号聚龙湾第一幢首层 11 号商 投资公司
限公司 33%股权
铺
电白县普昌投资有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28 冯春强持有
500 投资公司
限公司 号聚龙湾别墅第 27 幢 40%股权
电白县天阳房地产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28 冯春强持有
2,300 房地产开发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号 17%股权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36
茂名市合创房地产 冯春强持有
500 号金碧海景花园商住小区 DE 房地产开发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30%股权
幢第二层商铺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36
茂名市海景明珠房 冯春强持有
100 号金碧海景花园商住小区第 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股权
B 幢 1 号商铺
茂名市开源石料有 500 电白县电城镇工贸小区 B1 区 销售石料 冯春强持有
10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限公司 5号 51%股权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大道 136
茂名众兴水产品有 冯春强持有
1,000 号金碧海景花园商住小区第 批发、零售:水产品
限公司 70%股权
D 幢 17 号商铺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礼村新光
广州市万众酒店有 王磊兰持有
100 快速地铁 B 出口 1 号 WE 公 酒店管理
限公司 51%股权
馆
三、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
(一)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参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之“(七)深圳市
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参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之“(八)深圳市
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概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
执行事务合伙人
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5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3B5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5日
注册号 440304602315233
税务登记号码 440300050492832
组织机构代码 05049283-2
10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经营范围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2、历史沿革
(1)合伙企业设立
纳兰凤凰系纳兰德管理、凤凰源(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
合其他 12 名自然人于 2012 年 7 月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2012 年 7 月 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向纳兰凤凰核发了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纳兰凤凰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凤凰源(天津)股权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薛文锋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向柳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劳俊豪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谢山维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
关健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杨敏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邓海雄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邵可阳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林杰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卢杉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陆建忠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马逸夫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第一次合伙人变更
2013 年 8 月 19 日,纳兰凤凰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
限合伙人卢杉退出纳兰凤凰,其认缴出资的 500 万元由有限合伙人李智雄认缴。2013
年 9 月 10 日,纳兰凤凰完成本次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
情况如下:
10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凤凰源(天津)股权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薛文锋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向柳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劳俊豪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谢山维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
关健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杨敏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邓海雄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邵可阳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林杰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李智雄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陆建忠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马逸夫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第二次合伙人变更
2014 年 7 月 9 日,纳兰凤凰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
意有限合伙人卲可阳、关健林、向柳英退出纳兰凤凰;同意关剑贤认缴 1,000.00 万元
出资额,黄卫星认缴 500.00 万元出资额,潘奕岑认缴 500.00 万元出资额。2014 年 7
月 14 日,纳兰凤凰完成了本次合伙人变更申请的工商登记,此次合伙人变更后,各
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纳兰德管理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伙企业(有限合伙)4
薛文锋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4
凤凰源(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变更名称为珠海横琴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变更名称为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黄卫星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劳俊豪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谢山维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
关剑贤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杨敏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邓海雄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潘奕岑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林杰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李智雄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陆建忠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马逸夫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纳兰凤凰的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罗伟广 杨时青 孙德香
89% 10% 1%
90%
广东新价值投 深圳市纳兰德投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王甦 谢可平
20% 80% 20% 8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 劳俊豪等12名自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然人有限合伙人
5% 5% 90%
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普通合伙人情况
纳兰凤凰的普通合伙人为纳兰德管理、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0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伙)。
纳兰德管理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三、中茂生物 100%股权交易对方”之“(一)深
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3、产权关系及普通合伙人情况”
之 “(2)普通合伙人情况”。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可平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4 日
主要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室-553
注册号 120191000077493
营业期限 201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9 月 17 日
税务登记号码 440401566117937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
经营范围
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出资比例 王甦持股 20%、谢可平持股 80%
4、下属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纳兰凤凰除持有中茂生物股权外,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范围
(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
广州市水晶球信 计算机信息技术
1999 年 11 月 15 日 1,428.00 路 16 号自编第 3 5.48%
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
栋 1001
金融电子机具的
上海古鳌电子科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
1996 年 7 月 8 日 5,500.00 4.545% 设计、生产、销
技股份有限公司 路 1225 弄 6 号
售和售后服务
电子产品的开
惠州市伟乐科技 惠州市惠城区惠台
2005 年 7 月 5 日 6,000.00 8.33% 发、生产、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区 63 号小区
进出口贸易。
10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纳兰凤凰主要业务为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
业务。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141.92 4,804.14
总负债 2.00 1.05
所有者权益 9,139.92 4,803.09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63.17 -125.14
净利润 -163.17 -125.14
注:201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概况
企业名称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1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厦 2 号楼 3 层 B371-1 室
营业期限 201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号 330400000019016
税务登记号码 浙税联字 330481084255755 号
组织机构代码 08425575-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历史沿革
11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海宁嘉慧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认缴出资额为 11 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
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3 年 11 月 21 日,海宁嘉慧取得了注册号为
330400000019016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91%
严俊旭 有限合伙人 20,000 18.18%
陈加贫 有限合伙人 10,000 9.09%
万里雪 有限合伙人 10,000 9.09%
吴相君 有限合伙人 10,000 9.09%
黄文佳 有限合伙人 7,000 6.36%
西藏山南天时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6,000 5.45%
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4.55%
李安平 有限合伙人 5,000 4.55%
李丐腾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李红京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崔健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贺增林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车宏莉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李少波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海南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姚文彬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张育桃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张维仰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吴开贤 有限合伙人 3,000 2.73%
合计 110,000 100.00%
海宁嘉慧设立至今,合伙人结构及出资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3、产权关系及主要合伙人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11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海宁嘉慧的普通合伙人为浙江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
江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静),海宁嘉慧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李静 王安琳
95.24% 4.76%
浙江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
严俊旭等20位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0.91% 99.09%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 330481000159503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经营性资
产管理;投资咨询(证券、期货除外)(上述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
经营范围
审批的事项)。(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
营的项目。)
住所 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东路 6 号 301 室
法定代表人 李静
注册资本 1,0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5 日
股权结构 李静持股 95.24%、王安琳持股 4.76%
4、下属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海宁嘉慧除持有中茂生物股权外,其他主要的对外投资
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 江苏海安县海安镇江海西 电梯部件生产销
1 6,600 4.5455%
有限公司 路 158 号 售
11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建筑装饰和电子
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
2 15,749.475 新材料用纸的生 2.2901%
有限公司 路 313 号
产销售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 烟台市莱山区广场南路 6
3 15,000 核电装备制造业 3.125%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号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各类精密铝合金
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
4 19,300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科 结构件、锌合金 2.07%
司
技大厦 E 座一层 结构件生产销售
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 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
5 5,500 油服业务 6.66%
程技术有限公司 芳园小区 2 号楼 4 层 409
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银行核心系统提
6 1,116.6946 5.075%
术有限公司 18 号 1 号楼 C-903 室 供商
哈嘿(北京)电子商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7 116.9 艺术品电商 3.50%
务有限公司 12 号 1 号楼 13 层 1309 室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软件和信息技术
8 5,000 3.49%
份有限公司 1500 号 1 幢 301 室 服务业
模具加工,锌、
铝合金压铸,铸
深圳市建升精密五金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
9 5,263.1579 件钻孔攻牙,3C 4.00%
有限公司 际科技大厦 30 层 3001 房
产业样品制作及
生产
各种室内健身器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 青岛即墨市青岛服装工业 材、保健器材、
10 1,111 万美元 2.21%
有限公司 园 运动器材的生产
销售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青岛金石智信投资中 投资咨询、投资
11 150,678.75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 3.3515%
心(有限合伙) 管理
楼 2001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 62 工业电气元器件
12 23,200 5%
公司 号 分销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
13 17,833.10 电机生产销售 3.93%
限公司 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 软件与信息技术
14 28,461.6774 1.5265%
限公司 心桥工业园 服务
浙江海宁灵动投资合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 投资管理、投资
15 10,000 79%
伙企业(有限合伙) 都二路 2 号经编大厦 2 号 咨询
11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楼 3 层 B371-2 室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海宁嘉慧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系一家以 VC/PE 类股权投资为主,以并购交易、
结构化融资、交易性机会等投资项目为辅的投资机构。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9,736.11 55,584.14
总负债 8,121.73 194.37
所有者权益 121,614.38 55,389.77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68.82 -
利润总额 9,613.51 -266.08
净利润 9,613.51 -266.08
注:201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1、概况
公司名称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04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8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熊安琪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 56 号网点 104
通讯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 56 号网点 104
营业执照号 370212020001945
税务登记号码 鲁税青字_370212057271776号
11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组织机构代码 05727177-6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范围需经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历史沿革
(1)2012 年 12 月设立
青岛金石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祁曙光。上述出资已经青岛海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青海德会验字(2012)070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12 年 12
月 4 日,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核准,青岛金石取得了注册号为
37021202000194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青岛金石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500 500 100%
合计 500 500 100%
(2)2013 年 3 月增资
经青岛金石 2013 年 3 月 12 日股东决议,青岛金石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30,500 万元,新增 30,000 万元全部由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上述出资已经青岛海
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青海德会验字(2013)012 号《验
资报告》予以审验。2013 年 3 月,青岛金石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青岛金石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30,500.00 30,500.00 100%
合计 30,500.00 30,500.00 100%
(3)2014 年 1 月增资
2013 年 12 月 16 日,经青岛金石股东会决议,青岛金石注册资本由 30,500 万元
增加至 80,500 万元,新增 50,000 万元全部由金石投资认缴,上述出资已经青岛海德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青海德会验字(2014)001 号《验
资报告》予以审验。2014 年 1 月,青岛金石完成此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青岛金石
股权结构如下:
11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80,500.00 80,500.00 100%
合计 80,500.00 80,50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青岛金石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关系及控股股东情况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100%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祁曙光
注册资本 7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11 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000041239
税务登记证号 110105710935134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青岛金石主要的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11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占总股本比例
1 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融、保险业 40.12%
2 泰州中电弘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融、保险业 15.97%
北京瞪羚金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3 金融、保险业 10.00%
伙)
4 山东新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制造业 7.41%
5 中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业 6.92%
6 浙江和仁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业 5.00%
7 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业 5.00%
8 辽宁丹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林、牧、渔服务业 9.43%
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业 6.66%
10 湖南中天龙舟农机有限公司 制造业 5.00%
11 北京天宜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制造业 6.88%
12 陕西源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仪表 5.71%
13 深圳市建升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零部件制造业 5.00%
信息技术业—计算机应用服
14 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99%
务业
15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军工制造业 6.00%
16 杭州德沃仕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制造业 10.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
17 北京灵思云途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6.92%
业
18 上海桑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仪表 15.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19 北京中科飞鸿科技有限公司 6.51%
备制造业
20 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业 6.50%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青岛金石最近三年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对外投资业务。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3,703.92 78,304.67
总负债 1,041.04 48,318.26
所有者权益 162,662.87 29,986.60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55.00 -
利润总额 -1,306.76 -513.38
净利润 -1,306.76 -513.38
注: 2014 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六)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1、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 年 8 月 30 日
企业性质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温子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中银大厦 A 座 17 层 DE 单位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中银大厦 A 座 17 层 DE 单位
营业执照号 440301103617268
税务登记号码 440300279266403
组织机构代码 27926640-3
企业投资及商品销售策划;各类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经营范围
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
2、历史沿革
(1)1996 年 8 月设立
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新投顾”)前身深圳市怀新企
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新有限”),成立于 1996 年 8 月 30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出资 20 万元、深圳证券时报社出资 80 万元,
共同设立怀新有限。深圳市民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民会所验字(1996)T204 号《验
11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资报告》,对本次设立出资进行了审验。1996 年 8 月 30 日,怀新有限取得了注册号
为 27926640-3 的营业执照。
怀新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20.00%
深圳证券时报社 80.00 80.00%
合计 100.00 100.00%
(2)1999 年 1 月增资
1998 年 7 月 28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决议,怀新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
至 1,000 万元,其中,证券时报社工会认缴 200 万元出资额,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 50 万元出资额,深圳市赛格达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 150 万元出资额,深圳
证券时报社认缴 100 万出资额,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认缴 100 万元出资额,牡丹
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50 万元出资额,许昌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150 万元出资额,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缴 100 万元出资额,上述出资已经
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8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深飞验字(1998)第 058 号《验资
报告》予以审验。1999 年 1 月 4 日,怀新有限完成本此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取
得了注册号为 4403011013837 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2.00
深圳证券时报社 180.00 18.0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 20.0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深圳市赛格达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15.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10.00
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许昌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15.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
(3)2001 年 11 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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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01 年 7 月 12 日,许昌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衍贸易发展有限
公司签署《转让出资协议书》。2001 年 7 月 30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许昌永
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怀新有限 15%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大衍贸易发展有限
公司。2001 年 9 月 20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1)深证经字第 634 号《公证书》,
对《转让出资协议书》予以公证。2001 年 11 月 26 日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2.00
深圳证券时报社 180.00 18.0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 20.0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深圳市赛格达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15.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10.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 50.00 5.00
深圳市大衍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15.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
(4)2002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02 年 7 月,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深圳市赛格达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
圳市大衍贸易有限发展公司将各自所持怀新有限 15%股权转让给成都鑫瑞通讯科技
有限公司、海南重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2002 年 7 月 15 日,深圳市赛格达声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与成都鑫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02 年 8 月 15 日,
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2)深证金字第 7068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予以
公证。2002 年 8 月 2 日,深圳市大衍贸易有限发展公司与海南重信财务顾问有限公
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02 年 8 月 15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2)深证金字
第 7067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予以公证。2002 年 8 月 28 日,怀新有限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5
根据 2000 年 3 月 9 日《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称的公告》(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0620),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
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620,股票简称:新华联。
12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2.00
深圳证券时报社 180.00 18.0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 20.0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成都鑫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15.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10.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海南重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150.00 15.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00
(5)2003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03 年 9 月 12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海南重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将其所
持怀新有限 5%股权转让给成都鑫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003 年 9 月 25 日,股权转
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2003 年 10 月 16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3)深
证内壹字第 6447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书》予以公证。2003 年 11 月 4 日,
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2.00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6 180.00 18.0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00 20.0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成都鑫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20.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10.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海南重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100.00 10.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
6
2002 年 10 月 17 日,深圳证券时报社变更为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12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6)2005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3 月 22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成都鑫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
持怀新有限 20%股权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2005 年 3 月 25 日,股权转让
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2005 年 4 月 1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5)深证内
叁字第 3670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书》予以公证。2004 年 10 月 25 日,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具(2004)龙执字第 161-3 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协助
执行通知书》,根据生效的(2004)龙执字第 161-2 号民事裁定书,海南重信财务顾
问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怀新有限 10%股权转让给海南天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5 年 4
月 22 日,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2.00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380.00 38.0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 20.0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10.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海南天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0.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
(7)2005 年 11 月增资
经怀新有限 2005 年 10 月 20 日股东会决议,怀新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
加至 1,250 万元,其中,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250 万元出资额,上述
出资已经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5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深中岳验字(2005)
第 106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05 年 11 月 25 日,怀新有限完成本此增资工商
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1.60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380.00 30.40
12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 16.0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8.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0
海南天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8.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8.00
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20.00
合计 1,250.00 100.00
(8)2006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28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
怀新有限 4%股权转让给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 15 日,股权
转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2005 年 12 月 13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5)
深福证字第 10354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书》予以公证。2006 年 1 月 20
日,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1.60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380.00 30.4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 16.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8.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0
海南天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8.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8.00
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24.00
合计 1,250.00 100.00
(9)2006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06 年 3 月 22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海南天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所
持怀新有限 8%股权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2006 年 4 月 19 日,股权转让
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2006 年 5 月 19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6)深福
12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证字第 5600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协议书》予以公证。2006 年 5 月 31 日,怀
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1.60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480.00 38.4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00 16.00
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8.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0
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8.00
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24.00
合计 1,250.00 100.00
(10)2008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7 月 29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
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中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怀新有限 8%、
14%、8%股权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08
年 7 月 30 日、2008 年 8 月 25 日、2008 年 8 月 25 日,深圳市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中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证券时报传
媒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08 年 9 月 1 日、2008 年 9 月 1 日、2008 年 9
月 3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8)深福证字第 12642 号《公证书》、(2008)深福证
字第 12643 号《公证书》、(2008)深福证字第 12774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
同》予以公证。2008 年 9 月 11 日,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
号为 440301103617268 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00 1.60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480.00 38.4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00 16.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0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375.00 30.00
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00 10.00
12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计 1,250.00 100.00
(11)2008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12 月 18 日,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深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怀新有限 1.6%股权
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2008 年 12 月 26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深
圳市飞远报业发行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怀新有限 1.6%股权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
公司。2008 年 12 月 18 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2008 年 12 月 18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8)深福证字第 19630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
书》予以公证。2008 年 12 月 29 日,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500.00 40.0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00 16.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0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375.00 30.00
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00 10.00
合计 1,250.00 100.00
(12)2009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2 月 10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深圳市中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
其所持怀新有限 10%股权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2009 年 2 月 16 日,股权
转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2009 年 2 月 16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09)
深福证字第 3963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书》予以公证。2009 年 2 月 25 日,
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625.00 50.00
证券时报社工会 200.00 16.00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0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375.00 30.00
12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250.00 100.00
(13)2012 年 12 月股权转让
7
2012 年 10 月 26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将其
所持怀新有限 4%股权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2012 年 11 月 1 日,股权转
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2012 年 12 月 13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12)深
福证字第 20848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书》予以公证。2012 年 12 月 19 日,
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675.00 54.00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8 200.00 16.00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375.00 30.00
合计 1,250.00 100.00
(14)2013 年 10 月 25 日增资及股权转让
2013 年 10 月 7 日,经怀新有限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1,15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认缴 1,225 万元出资额,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认
缴 525 万元出资额;同意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所持怀新有限 16%
股权转让给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2013 年 10 月 10 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股
权转让合同书》;2013 年 10 月 11 日,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13)深福证字第 20046
号《公证书》,对《股权转让合同书》予以公证。2013 年 10 月 21 日,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出具中喜深验字(2013)第 01015 号《验资报告》,对增
资事项予以审验。2013 年 10 月 25 日,怀新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怀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2,100.00 70.00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900.00 30.00
7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8
根据 2011 年 10 月 20 日深圳市财贸金融工会出具的深财金工组建(2011)47 号《关于深圳证券时报社工会变更
名称的批复》,同意“证券时报社工会委员会”更名为“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2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100.00
(15)2015 年 1 月变更企业类型
2015 年 1 月,经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
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怀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 月 16 日,怀
新投顾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6)2015 年 3 月增资
2015 年 3 月 2 日,经怀新投顾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其中,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 4,900 万元,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
限公司以现金增资 2,100 万元。本次增资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140001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怀新投顾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7,000.00 70.00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怀新投顾上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动。
3、产权及控制关系
(1)产权关系与控制结构图
12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58.0344%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人民日报社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工会委员会
100% 100% 13.52% 86.48%
深圳市世纪元实业发展有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股票代码:000793)
1% 15% 84%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70% 30%
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基本情况
①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温子健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9 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5015 号中银大厦 17A、18AB 座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4670421
税务登记证号 440301192272026
组织机构代码 27926640-3
一般经营项目:发布各类广告(含外商来华广告);资料翻译;信息咨询;承
办分类广告;销售新闻出版所需的技术设备、文化用品、印刷用品、纸制品、
经营范围 通讯器材(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编辑、出版、发行
《证券时报》;编辑、出版、发行《中国基金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
网信息服务业务)
②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12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 温子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7 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5015 号中银大厦 A 栋 20A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813666
税务登记证号 440300733064909
一般经营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
询;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广告业务;新闻出
版所需的技术设备、文化用品、印刷用品、纸制品、通讯器材的销售;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复制、发行
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
类),综艺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怀新投顾主要的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一、文化传媒行业
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公
深圳市福田区彩 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深圳市时报财经
1 2004.7.13 100 田路 5015 号中银 20% 企业传讯专业服务,企业
公关有限公司
大厦 A 座 18 层 形象策划及推广,投资者
关系管理专业服务
二、资产管理行业
上海市青浦区新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
上海国时资产管 桥路南侧 1203 弄 1 资管理,财务咨询,企业
2 2013.6.4 1,000 30%
理有限公司 号2幢1层B区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122 室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
深圳市前海深港 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
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
深圳市怀真资产
3 2015.1.8 1,000 号 A 栋 201 室(入 100% 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
管理有限公司
驻深圳市前海商 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务秘书有限公司)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办)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2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2 年,怀新投顾主营业务为财务顾问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2013 年,怀新投顾涉及投资资讯服务,主要为证券公司提供投资资
讯产品。2014 年,怀新投顾提供互动传播服务业务,与财务顾问业务相结合,主要
为上市公司提供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服务。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05.98 3,371.89
总负债 2,438.31 612.04
所有者权益 3,367.67 2,759.85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3,617.55 1,169.33
利润总额 767.58 17.58
净利润 607.82 17.58
注:怀新投顾 2013-2014 年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七)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概况
公司名称 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政
注册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 879 号
通讯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 879 号
营业执照号 320211000197656
税务登记号码 320200588425367
组织机构代码 58842536-7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财务咨询;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企业收购兼并方案策划;
经济贸易咨询服务;软件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13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1 年 12 月设立
金正源系由无锡金源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汇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奇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上
述出资已经无锡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锡方正(2011)
验字 2132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11 年 12 月 26 日,金正源取得了注册号为
32021100019765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正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金源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 55.00
汇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
上海奇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 25.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2012 年 10 月,金正源减资
经金正源 2012 年 7 月 14 日股东会决议,金正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 万元
调减至 30,000 万元,并同时调整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和比例。此次减资由无锡泰
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2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锡泰伯(2012)减字 003 号《验资报
告》予以审验。 2012 年 10 月 23 日,金正源完成本次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减资
完成后,金正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金源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12,000.00 40.00
限公司
汇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00.00 35.00
上海奇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7,500.00 25.00
合计 30,000.00 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
13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1)产权控制关系
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00%
江苏省无锡蠡园经济开发
王政 凌永兴 陈焕
区管理委员会 100%
100% 80% 20% 100%
无锡市滨湖区经济发展总 无锡市滨湖区供销合 上海晶赢贸易发展有限公
作总社 拉萨创金投资有限公司; 解谷虹
公司管理委员会 司
62% 38% 100% 0.51% 99.49%
顶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 上海奇赛数码科技有限公
无锡金源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司
40% 35% 25%
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2)股东基本情况
①无锡金源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无锡金源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泳涛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25 日
住所 无锡市鸿桥路 801-2410
注册号 320211000138541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咨询;投资
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物业管理;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工
经营范围 程管理服务;规划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科技中介服务;
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的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②顶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顶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政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31 日
13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梅鹤路 186 号 2 层 C 区 218 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 120191000067514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计算机及软件(除计算
经营范围 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③上海奇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奇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解谷虹
注册资本 19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23 日
住所 浦东新区凌兆路 555 弄 20 号 158 室
注册号 310115000823868
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技术领域及产品的“四技”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配件、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及产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经营范围
危险品)、汽车配件、工艺品的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金正源主要的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一、传媒行业
北京市石景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国广环球传媒 山区石景山 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设
1 2010.11.25 10,182.18 50%
控股有限公司 路甲 16 号北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院 A518 室 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航空行业
浙江省绍兴
县柯桥金柯 通用航空投资管理和咨询;经
精功通用航空
2 2013.1.18 35,882.35 桥大道 112 24.6% 销明用航空;货物进出口;技
股份有限公司
号精功大厦 术进出口
1幢5楼
13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三、投资管理行业
拉萨市纳金
拉萨鼎金投资
路城关区经 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实
3 管理咨询有限 2013.12.11 100.00 100%
济孵化中心 业投资咨询;财务投资咨询
公司
221 室
拉萨市纳金
拉萨融正投资
路城关区经 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实
4 管理咨询有限 2014.3.26 200.00 51%
济孵化中心 业投资咨询;财务投资咨询
公司
223 室
上海市青浦
上海馨竹世投
区梅鹤路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财务咨
5 资管理有限公 2013.11.27 100.00 100%
190 号 2 层 B 询、企业管理咨询
司
区 207 室
上海市青浦
上海利满投资 区梅鹤路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财务咨
6 2013.12.4 100.00 100%
管理有限公司 190 号 2 层 B 询、企业管理咨询
区 206 室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于资
无锡金磊企业 无锡市鸿桥 产管理;财务咨询服务;经济与
7 2012.9.14 1,000.00 100%
管理有限公司 路 801-2411 商务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
投资
青浦区新桥
路南侧 1203
上海国时资产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咨
8 2013.6.4 1,000.00 弄1号2幢1 40%
管理有限公司 询、企业管理咨询
层 B 区 122
室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金正源最近三年主要从事文化传媒行业的投资。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17,734.24 983,446.85
总负债 579,083.84 528,522.31
所有者权益 738,650.40 454,924.54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3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营业收入 521,180.65 417,762.12
利润总额 128,374.44 70,007.60
净利润 99,761.76 54,471.79
注:201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八)15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
1、邱茂国
参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之“(十)20 名
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1、邱茂国”。
2、邱茂期
参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之“(十)20 名
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2、邱茂期”。
3、邱绍明
参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之“(十)20 名
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3、邱绍明”。
4、秦朝晖
参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之“(十)20 名
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20、秦朝晖”。
5、程加兵
姓名 程加兵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2119770808****
住所 江苏省响水县响水镇东园居委会****组****号
通讯地址 广东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18 号勤建大厦****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3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中茂园林 2012 年 7 月至今 财务总监 无
2014 年 3 月至今 财务总监
2014 年 12 月至
中茂生物 董事 持有 2%股权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3 月至今 副董事长
6、罗伟广
姓名 罗伟广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68119740401****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祥和路
通讯地址 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 8 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 2007 年 10 月至
董事长 持有 90%股权
司 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阳
光私募基金持有天广消防股份合计 1,861.53 万股。
7、梁咏梅
姓名 梁咏梅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62319710914****
住所 佛山市禅城区荷园路中海文华熙岸****座
通讯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荷园路中海文华熙岸****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3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佛山市永鑫投资顾问有 通过佛山市世盟投资管理有限
2011 年 7 月至今 总经理
限公司 公司持有 60%股权
佛山市世盟投资管理有
2011 年 5 月至今 总经理 持有 80%股权
限公司
8、安若玮
姓名 安若玮 曾用名 安若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010419800106****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栋
通讯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跃进路 23 号利鸿基中心 B 座****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汕头市喜尔得服饰代理
2011 年 9 月至今 副总经理 否
有限公司
9、李锐通
姓名 李锐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2019620204****
住所 广东省潮安县浮洋镇颜厝村****
通讯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金厦园中区 18 幢****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汕头市东方一马文化传
2006 年至今 总经理 持有 90%股权
播有限公司
10、刘劲松
姓名 刘劲松 曾用名 无
13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213019701015****
住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55 号荣和山水美地**
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55 号荣和山水美地 6 组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西辉煌中诚投资有限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长 持有 20%股权
公司
广西鑫宸投资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持有 45%股权
11、邓海燕
姓名 邓海燕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010519720703****
住所 广西南宁市长湖路 18 号中天世纪花园****区****号
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长湖路 18 号中天世纪花园****区****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西鑫盟房地产开发有 2008 年 11 月至
执行董事 持有 18%股权
限公司 今
广西鑫宸投资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至今 执行董事 持有 55%股权
12、曹萍
姓名 曹萍 曾用名 曹素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212819770804****
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祈福新村倚湖湾****座
通讯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祈福新村倚湖湾****座
13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州诚汇投资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至今 监事 持有 90%股权
13、张锦喜
姓名 张锦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520219760602****
住所 广州番禺区南大路口信基花园****座
通讯地址 广州天河大观中路 492 号岭南科技中心****创业学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东天拓资讯科技有限 2000 年 7 月至
副总裁 无
公司 2013 年 7 月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3 年 9 月至今 创业学院院长 无
14、潘奕岑
姓名 潘奕岑 曾用名 潘丽维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030419781022****
住所 广东佛山顺德大良嘉信城市花园****座
通讯地址 佛山顺德北滘碧桂园蓝天花语****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国信证券佛山南海中心 2006 年 10 月至
财务经理 否
营业部 今
13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15、李俊杰
姓名 李俊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8119890303****
住所 广州市番禺万科红郡花影三街****号
通讯地址 广州市番禺万科红郡花影三街****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JL Infinity Investment 2011 年 3 月至
总经理 无
Group 2014 年 6 月
Faster Stockbroking 2010 年 1 月至
数据分析职员 无
Pty,ltd 2011 年 3 月
16、自然人交易对方控制和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
根据自然人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中茂园林、中茂
生物外,自然人交易对方控制和投资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投资咨询及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税务信息咨
梁咏梅通过佛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 询,财务信息咨询(法
佛山市永鑫投资 山市世盟投资
100 大道西 12 号研发大楼(A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
顾问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座)613 号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持有 60%股权
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
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物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 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
佛山市世盟投资 梁咏梅持有
50 瑶平路北侧润和商业广场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管理有限公司 80%股权
内的 B 座首层 9 号铺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广州市番禺区兰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迎宾 李俊杰持有
芷房地产经营部 10,000 房地产开发
路 203 号 50%股权
(普通合伙)
14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广州市番禺柏灵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 李俊杰持有
50 物业管理
资讯有限公司 路 1601 号 100%股权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
广东卓启投资有 492 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 张锦喜持有
1,000 教育投资
限责任公司 学院科技中心 601 房(仅限 15%股权
办公用)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
广州炫米信息科 492 号广东岭南教育职业 张锦喜持有
100 计算机技术与服务
技有限公司 技术学院科技中心 C 座 402 46%股权
(仅限办公用途)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
广州易叮智能科 492 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 张锦喜持有
100 智能家电、物联网
技有限公司 学院科技中心 C 座 404 房 45%股权
(仅限办公用途)
广州蚁米管理咨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教育信息咨询、 张锦喜持有
100
询有限公司 科学大道 101 号 2102 房 投资咨询 80%股权
大连利恒通贵金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济南 曹萍持有
1,000 贵金属经营、投资咨询
属经营有限公司 街 37 号 1-185 号 100%股权
曹萍直接持有
10%股权,通
深圳市前海速腾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石油化工经营、 过广州诚汇投
石油化工投资有 1,000
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投资咨询 资有限公司间
限公司
接持有 90%股
权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
资管理服务;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
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
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
广州诚汇投资有 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 13 号 曹萍持有 90%
1,000 技能培训项目);企业管
限公司 1201 房 股权
理咨询服务;海运及海
运辅助业人员培训;移
民咨询服务(不含就业、
留学咨询);投资咨询服
务
对餐饮业、娱乐业、教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
广西辉煌中诚投 育事业、宾馆、房地产 刘劲松持有
1,000 道 143 号德瑞花园 6 号楼
资有限公司 的投资;不良资产和亏 20%股权
1405 号
损企业的收购、盘活、
14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管理、处置;房地产交
易、居间、代理、行纪;
国内贸易
对农业、工业、基础设
施、能源、交通、旅游
业、文化教育、餐饮酒
店、房地产业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
资质证经营);商品信息
咨询;销售:电子产品
(除国家专控产品)、监
刘劲松持有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 控产品(除国家专控产
广西鑫宸投资有 45%股权,邓
5,000 道 143 号德瑞花园 6 号楼 品)、农副土特产品、日
限公司 海燕持有 55%
1019 号 用百货;自营和代理一
股权
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
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
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企业营销策划
广西鑫盟房地产 广西横县横州镇环城西路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 邓海燕持有
3,000
开发有限公司 120 号中行二楼 地产投资;国内贸易 18%股权
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
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
工程建筑项目咨询、管
广西南宁市长湖路中天世 理及策划、工程技术咨
广西建勋工程咨 邓海燕持有
300 纪花园 A 区景天阁 2 号楼 2 询、工程监理(以上项
询有限责任公司 20%股权
单元 1306 号房 目凭资质证经营),房地
产评估(凭资质证经营)
及营销策划、工程质量
咨询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
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
南宁市思索科贸 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 7 号 成,多媒体投影系统集 邓海燕持有
200
有限公司 华兴园 920 房 成,电教设备,办公自 20%股权
动化设备,监控设备,
智能化家居
广东新价值投资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 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 罗伟广持有
1,280
有限公司 夏路 8 号合景国际金融广 理咨询,投资管理、策 90%股权
14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场第 16 层 01 单元 划及咨询,商业信息、
商务及财务管理的咨询
(以上不含专项审批项
目)
深圳福田红岭中路南国大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 罗伟广持有
纳兰德投资 1,500
厦一栋 12A 询、经济信息咨询 89%股权
深圳南山侨香路智慧广场 受 托 管 理 股 权 投 资 基 罗伟广持有
纳兰德管理 1,000
A 栋 901 金、投资咨询 80%股权
注:邱茂国、邱茂期、秦朝晖、邱绍明亦为中茂园林100%股权交易对方,其对外投资情况参见本
节“二、中茂园林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之“(十)20名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 21、自然人交易
对方控制和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
四、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
(一)黄如良
姓名 黄如良 曾用名 林如求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10219700415****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 70 号湖前小区 19 座***
通讯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至今 董事、总经理 持有 120 万股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07 年至今 副教授 无
(二)尤东海
姓名 尤东海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58319760515****
住所 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南金村越内**号
通讯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14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福建天广消防技术工程
2008 年至今 常务副总经理 无
有限公司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至今 副总经理 无
湘潭市盛德消防科技有
2014 年至今 董事 无
限公司
北京真的有料科技有限
2015 年至今 副董事长 持有 10%股权
公司
五、交易对方之间、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邱茂期系邱茂国之弟,蔡月珠系邱茂国、邱茂期之母。罗伟广系裕兰德投资、安
兰德投资、纳兰凤凰、聚兰德投资之实际控制人,潘奕岑系罗伟广之配偶。秦朝晖为
苏州茂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苏州茂裕 35.00%的实缴出资份额。上海泰合与
上海吉宏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星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邓海燕系邱绍明之弟之配
偶。
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黄如良系上市公司总经理、董事;尤东海系上市公司副总经
理。
除上述情形外,交易对方之间、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六、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2011)天法刑初字第
89 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邱茂国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缓刑 2 年。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出具的(2014)穗天司解矫证字 1 号《解除社区
矫正证明书》,邱茂国于 2014 年 1 月 1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至此,邱茂
国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14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本次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邱茂国自 2015 年 3 月起担任中茂园林战略顾问(非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中茂园
林总体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发展规划制定,并向总经理办公会负责。邱茂国的弟弟邱茂
期,同时也是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第四大股东,于 2015 年 3 月起取代邱茂国
担任中茂园林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这有助于保持中茂园林发展战略的延
续和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
中茂园林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经营风险可
控,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不依赖于某个公司领导。在中茂园林的组织架构体系设有 1
名总经理、1 名常务副总经理、2 名分管副总经理和 1 名财务总监,组成总经理办公
会。总经理办公会是中茂园林日常生产经营的最高公司管理机构,企业的重大生产经
营决策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后,由各分管副总负责实施。总经理主要负责总体经营战略的把控和对外公共关系的
维护,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统筹企业重要资源的合理配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工作,落
实总经理办公会各项决策的实施,协调跨部门事务。
14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之一:中茂园林 100%股权
(一)概况
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3月15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9,336.8408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邱茂期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118号22层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118号22层
营业执照号 440101000035647
组织机构代码 72191744-1
税务登记号码 国税:粤税穗字 440106721917441 号;地税:粤税字 44010672191744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古建筑工程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工程环保
设施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花卉作物批发;商
经营范围
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室内装饰、设计;绿化管理;花卉种植(限分支机构);园艺作物种植(限
分支机构)
(二)历史沿革
1、2000 年 3 月,中茂园林的前身茂国发展设立
2000 年 3 月 15 日,邱茂国、蔡月珠以货币出资设立广州市茂国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茂国发展”),注册资本 1,000 万元。2000 年 3 月 6 日,广州正德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正验字(2000)第 010 号),确认股东 1,000 万
元出资到位。2000 年 3 月 15 日,茂国发展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茂国发展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邱茂国 900 90
蔡月珠 100 10
合计 1,000 100
2、2004 年 9 月,名称变更
2004 年 9 月 3 日,茂国发展召开股东会,同意将企业名称由“广州市茂国经济发
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中茂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景观”)。2004 年 9
月 16 日,本次名称变更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核准,核准号为(穗)
名变核内字[2004]第 0620040902099 号。
3、2006 年 5 月,名称变更
2006 年 3 月 22 日,中茂景观召开股东会,同意将企业名称由“广州中茂园林景
观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中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建设”)。2006 年 5
月 12 日,本次名称变更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核准,核准号为(穗)
名变核内字[2006]第 0620060512020 号。
4、2006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5 月 25 日,中茂建设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其中
股东邱茂国以货币出资 1,350 万元,股东蔡月珠以货币出资 150 万元。2006 年 5 月
30 日,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 华天验字[2006]第 HT0410
号)审验,确认股东以货币增资。
2006 年 6 月 2 日,中茂建设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中茂建设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2,250 90
蔡月珠 250 10
合计 2,500 100
5、2007 年 3 月,名称变更
2007 年 3 月 16 日,中茂建设召开股东会,同意将企业名称由“广州中茂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7 年 3 月 20 日,本次名称
14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变 更 取 得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 核 准 号 为 ( 穗 ) 名 变 核 内 字 [2007] 第
0020070320213 号。
6、2010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7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将 31.5%股权(对应出资
额 787.5 万元)转让给孙虎;同意蔡月珠将 3.5%股权(对应出资额 87.5 万元)转让
给孙虎。同日,邱茂国、蔡月珠与孙虎签订了《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2010 年 12 月 13 日,中茂园林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
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462.50 58.50
孙虎 875.00 35.00
蔡月珠 162.50 6.50
合计 2,500.00 100.00
7、2011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 月 6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邱茂国将 5.85%股权(对应出
资额 146.25 万元)转让给柳开顺;同意股东孙虎将 3.5%股权(对应出资额 87.5 万元)
转让给柳开顺;同意股东蔡月珠将 0.65%股权(对应出资额 16.25 万元)转让给柳开
顺;同意股东邱茂国将 0.585%股权(对应出资额 14.625 万元)转让给白湘春;同意
股东孙虎将 0.35%股权(对应出资额 8.75 万元)转让给白湘春;同意股东蔡月珠将
0.065%股权(对应出资额 1.625 万元)转让给白湘春。同日,邱茂国、孙虎、蔡月珠
与柳开顺、白湘春签订了《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2011 年 1 月 13 日,中茂园林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
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301.625 52.065
孙虎 778.750 31.150
柳开顺 250.000 10.000
蔡月珠 144.625 5.785
14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白湘春 25.000 1.000
合计 2,500.000 100.000
8、2011 年 2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1 月 25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祥禾对中茂园林增资
39,238,095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 2,472,692 元,增加资本公积 36,765,403 元;同
意上海鸿华对中茂园林增资 19,619,048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 1,236,346 元,增加
资本公积 18,382,701 元;同意天津南丰对中茂园林增资 19,619,048 元,其中:增加注
册资金 1,236,346 元,增加资本公积 18,382,701 元;同意纳兰德投资对中茂园林增资
9,809,523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 618,173 元,增加资本公积 9,191,350 元;同意顺
德盈峰对中茂园林增资 29,000,00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827,512 元,增加资本
公积 27,172,488 元;同意吕丹对中茂园林增资 1,000,00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63,018
元,增加资本公积 936,982 元。2011 年 1 月 30 日,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正信验字(2011)第 0015 号),确认股东以货币增资。
2011 年 2 月 1 日,中茂园林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中茂园
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301.6250 40.1067
孙虎 778.7500 23.9954
柳开顺 250.0000 7.7032
蔡月珠 144.6250 4.4563
白湘春 25.0000 0.7703
吕丹 6.3018 0.1942
顺德盈峰 182.7512 5.6311
上海祥禾 247.2692 7.6190
上海鸿华 123.6346 3.8095
天津南丰 123.6346 3.8095
纳兰德投资 61.8173 1.9048
合计 3,245.4087 100.0000
14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9、2011 年 8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6 月 21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孙虎将 23.9954%股权(对应出资
额 778.75 万元)转让给邱茂国;同意股东柳开顺将 3.1968%股权(对应出资额 103.75
万元)转让给蔡月珠;同意柳开顺将 4.5064%股权(对应出资额 146.25 万元)转让给
邱茂国。2011 年 6 月 22 日,柳开顺、孙虎与邱茂国、蔡月珠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8 月 18 日,中茂园林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后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2,226.6250 68.6085
蔡月珠 248.3750 7.6531
白湘春 25.0000 0.7703
吕丹 6.3018 0.1942
顺德盈峰 182.7512 5.6311
上海祥禾 247.2692 7.6190
上海鸿华 123.6346 3.8095
天津南丰 123.6346 3.8095
纳兰德投资 61.8173 1.9048
合计 3,245.4087 100.0000
10、2011 年 9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8 月 28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纳兰德投资将 1.9048%股权(对
应出资额 61.8173 万元)转让给聚兰德投资;同意蔡月珠将 2%股权(对应出资额
64.9082 万元)转让给秦朝晖;同意蔡月珠将 2%股权(对应出资额 64.9082 万元)转
让给邱绍明。同日,上述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9 月 30 日,中茂园林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中
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2,226.6250 68.6085
蔡月珠 118.5586 3.6531
15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白湘春 25.0000 0.7703
吕丹 6.3018 0.1942
顺德盈峰 182.7512 5.6311
上海祥禾 247.2692 7.6190
上海鸿华 123.6346 3.8095
天津南丰 123.6346 3.8095
聚兰德投资 61.8173 1.9048
邱绍明 64.9082 2.0000
秦朝晖 64.9082 2.0000
合计 3,245.4087 100.0000
11、2011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1 月 11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将 3%股权(对应出资额
97.3623 万元)转让给北京五瑞;同意邱茂国将 1%股权(对应出资额 32.4541 万元)
转让给麦瑞娟;同意邱茂国将 1%股权(对应出资额 32.4541 万元)转让给陈瑞坤。
同日,各方就以上内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12 月 6 日,中茂园林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中
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2,064.3545 63.6085
蔡月珠 118.5586 3.6531
白湘春 25.0000 0.7703
吕丹 6.3018 0.1942
顺德盈峰 182.7512 5.6311
上海祥禾 247.2692 7.6190
上海鸿华 123.6346 3.8095
天津南丰 123.6346 3.8095
聚兰德投资 61.8173 1.9048
邱绍明 64.9082 2.0000
15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秦朝晖 64.9082 2.0000
北京五瑞 97.3623 3.0000
麦瑞娟 32.4541 1.0000
陈瑞坤 32.4541 1.0000
合计 3,245.4087 100.0000
12、2011 年 12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和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 15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苏州茂裕对中茂园林增资 1,280
万元人民币,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352,254 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11,447,746 元;同
意邱茂国将 3%股权(对应出资额 101.4188 万元)转让给苏州茂裕。同日,邱茂国与
苏州茂裕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12 月 30 日,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正
信验字(2011)第 0344 号),确认股东以货币增资。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茂园林
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962.9357 58.0642
蔡月珠 118.5586 3.5070
白湘春 25.0000 0.7395
吕丹 6.3018 0.1864
邱绍明 64.9082 1.9200
秦朝晖 64.9082 1.9200
麦瑞娟 32.4541 0.9600
陈瑞坤 32.4541 0.9600
北京五瑞 97.3623 2.8800
顺德盈峰 182.7512 5.4058
上海祥禾 247.2692 7.3143
上海鸿华 123.6346 3.6571
天津南丰 123.6346 3.6571
15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聚兰德投资 61.8173 1.8286
苏州茂裕 236.6442 7.0000
合计 3,380.6341 100
13、2012 年 3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10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将 0.96%股权(对应出资
额 32.454 万元)转让给苏州长江源,股权转让价格为 600 万元;同意蔡月珠将 1.92%
股权(对应出资额 64.908 万元)转让给苏州长江源,股权转让价格为 1,200 万元。同
日,邱茂国、蔡月珠与苏州长江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 年 3 月 11 日,中茂园林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
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930.4817 57.1041
蔡月珠 53.6506 1.5870
白湘春 25.0000 0.7395
吕丹 6.3018 0.1864
邱绍明 64.9082 1.9200
秦朝晖 64.9082 1.9200
麦瑞娟 32.4541 0.9600
陈瑞坤 32.4541 0.9600
北京五瑞 97.3623 2.8800
顺德盈峰 182.7512 5.4058
上海祥禾 247.2692 7.3143
上海鸿华 123.6346 3.6571
天津南丰 123.6346 3.6571
聚兰德投资 61.8173 1.8286
苏州茂裕 236.6442 7.0000
苏州长江源 97.3620 2.8800
合计 3,380.6341 100
15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14、2012 年 10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和第四次增资
2012 年 8 月 29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吉宏对中茂园林增资 2,4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07.0951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2,292.9049 万元;同意严
珠生对中茂园林增资 48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1.419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458.581 万元;同意冯春强对中茂园林增资 96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42.838 万
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917.162 万元;同意叶碧山对中茂园林增资 400 万元,其中,增
加注册资本 17.849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382.1508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 3.5%股权
(对应出资额 124.9442 万元)转让给上海泰合,转让价格为 2,800 万元。同日,邱茂
国与上海泰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 年 10 月 11 日,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正
信验字[2012]第 0312 号),确认股东以货币增资。2012 年 10 月 15 日,中茂园林完成
了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转让的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805.5375 50.5776
蔡月珠 53.6506 1.5029
白湘春 25.0000 0.7003
吕丹 6.3018 0.1765
邱绍明 64.9082 1.8182
秦朝晖 64.9082 1.8182
麦瑞娟 32.4541 0.9091
陈瑞坤 32.4541 0.9091
严珠生 21.4190 0.6000
叶碧山 17.8492 0.5000
冯春强 42.8380 1.2000
北京五瑞 97.3623 2.7274
顺德盈峰 182.7512 5.1193
上海祥禾 247.2692 6.9266
上海吉宏 107.0951 3.0000
15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泰合 124.9442 3.5000
上海鸿华 123.6346 3.4633
天津南丰 123.6346 3.4633
聚兰德投资 61.8173 1.7317
苏州茂裕 236.6442 6.6290
苏州长江源 97.3620 2.7274
合计 3,569.8354 100
15、2013 年 12 月,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013 年 8 月 15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中茂园林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本,转增完成后中茂园林注册资本由 35,698,354 元增加至 189,561,125.5 元。
2013 年 11 月 12 日,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正
信验字(2013)第 0265 号),对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事项进行验证。2013 年 12 月
13 日,中茂园林完成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转增后中茂园林的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95,875,483.50 50.5776
蔡月珠 2,848,890 1.5029
白湘春 1,327,520 0.7003
吕丹 334,631 0.1765
邱绍明 3,446,677 1.8182
秦朝晖 3,446,677 1.8182
麦瑞娟 1,723,339 0.9091
陈瑞坤 1,723,339 0.9091
严珠生 1,137,366 0.6000
叶碧山 947,807 0.5000
冯春强 2,274,732 1.2000
北京五瑞 5,170,016 2.7274
顺德盈峰 9,704,235 5.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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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上海祥禾 13,130,192 6.9266
上海吉宏 5,686,835 3.0000
上海泰合 6,634,637 3.5000
上海鸿华 6,565,096 3.4633
天津南丰 6,565,096 3.4633
聚兰德投资 3,282,548 1.7317
苏州茂裕 12,565,996 6.6290
苏州长江源 5,170,013 2.7274
合计 189,561,125.50 100
16、2015 年 2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和第五次增资
2015 年 1 月 31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叶碧山以 400 万元作价向邱茂期
转让所持中茂园林 94.7807 万元股权,同意注册资本增至 29,336.8408 万元。本次增
资的具体情况为:邱茂国增资 11,907.505 万元,其中 5,374.2858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6,533.219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秦朝晖增资 1,132.495 万元,其中 511.1358 万元增加
注册资本,621.359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潘春丽增资 900 万元,其中 406.2024 万元
增加注册资本,493.7976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吴奇才增资 600 万元,其中 270.8016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29.1984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陈陪阳增资 600 万元,其中 270.8016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29.1984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王磊兰增资 360 万元,其中 162.481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97.519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邱茂期增资 2,000 万元,其中 902.672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97.328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裕兰德投资增资 2,500 万元,其中
1,128.34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371.66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安兰德投资增资 3,000 万
元,其中 1,354.008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645.99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2015 年 2 月 27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和增
资完成后,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4,961.8342 51.0000
秦朝晖 855.8035 2.9172
邱绍明 344.6677 1.1749
15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蔡月珠 284.8890 0.9711
冯春强 227.4732 0.7754
陈瑞坤 172.3339 0.5874
麦瑞娟 172.3339 0.5874
白湘春 132.7520 0.4525
严珠生 113.7366 0.3877
邱茂期 997.4527 3.4000
吕丹 33.4631 0.1141
上海祥禾 1,313.0192 4.4757
苏州茂裕 1,256.5996 4.2834
顺德盈峰 970.4235 3.3079
上海泰合 663.4637 2.2615
上海鸿华 656.5096 2.2378
天津南丰 656.5096 2.2378
上海吉宏 568.6835 1.9385
北京五瑞 517.0016 1.7623
苏州长江源 517.0013 1.7623
聚兰德投资 328.2548 1.1189
裕兰德投资 1,128.3400 3.8462
安兰德投资 1,354.0080 4.6154
潘春丽 406.2024 1.3846
吴奇才 270.8016 0.9231
陈陪阳 270.8016 0.9231
王磊兰 162.4810 0.5538
合计 29,336.8408 100.0000
17、2015 年 3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天津南丰长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人(有限合伙)将 2.2378%股权(对应出资额 656.5096 万元)转让给邱茂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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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权转让价格为 2,692 万元;同意上海鸿华将 2.2378%股权(对应出资额 656.5096 万元)
转让给邱茂国,股权转让价格为 2,833 万元;同意上海祥禾将 4.4757%股权(对应出
资额 1,313.0192 万元)转让给邱茂国,股权转让价格为 5,667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 5%
股权(对应出资额 1,466.842 万元)转让给李向英,股权转让价格为 6,000 万元;同
意邱茂国将 2.5%股权(对应出资额 733.421 万元)转让给吴玮,股权转让价格为 3,00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 1.25%股权(对应出资额 366.7105 万元)转让给谭栩杰,股权转
让价格为 1,50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 0.8333%股权(对应出资额 244.4639 万元)转让
给周保华,股权转让价格为 1,000 万元的价格;同意邱茂国将 0.4167%股权(对应出
资额 122.2467 万元)转让给卢美玲,股权转让价格为 5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10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
中茂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邱茂国 14,654.1885 49.9513
秦朝晖 855.8035 2.9172
邱绍明 344.6677 1.1749
蔡月珠 284.8890 0.9711
冯春强 227.4732 0.7754
陈瑞坤 172.3339 0.5874
麦瑞娟 172.3339 0.5874
白湘春 132.7520 0.4525
严珠生 113.7366 0.3877
邱茂期 997.4527 3.4000
吕丹 33.4631 0.1141
苏州茂裕 1256.5996 4.2834
顺德盈峰 970.4235 3.3079
上海泰合 663.4637 2.2615
上海吉宏 568.6835 1.9385
北京五瑞 517.0016 1.7623
苏州长江源 517.0013 1.7623
聚兰德投资 328.2548 1.1189
15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裕兰德投资 1128.3400 3.8462
安兰德投资 1354.0080 4.6154
潘春丽 406.2024 1.3846
吴奇才 270.8016 0.9231
陈陪阳 270.8016 0.9231
王磊兰 162.4810 0.5538
李向英 1466.8420 5.0000
吴玮 733.4210 2.5000
谭栩杰 366.7105 1.2500
周保华 244.4639 0.8333
卢美玲 122.2467 0.4167
合计 29,336.8408 100
(三)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中茂园林最近三年内,共发生 4 次股权转让和 2 次增资(不含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由于股权转让或增资的背景与目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
1、2012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10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以 600 万元作价向苏州长
江源转让中茂园林 0.96%股权;同意蔡月珠以 1,200 万元作价向苏州长江源转让中茂
园林 1.92%股权。同日,邱茂国、蔡月珠与苏州长江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方邱茂国、蔡月珠与股权受让方苏州长江源无关联关系,股权转让
原因系中茂园林业务发展较快导致资金紧张,股东邱茂国、蔡月珠通过转让股权获取
资金支持中茂园林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中茂园林 100%的股权的估值为 62,5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了中茂园林业务发展状况及预测净利润情况并由双方协商确
定。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茂园林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2、2012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12 年 8 月 29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以 2,800 万元作价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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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合转让中茂园林 3.50%股权。同日,邱茂国与上海泰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方邱茂国与股权受让方上海泰合无关联关系,股权转让原因系中茂
园林业务发展较快导致资金紧张,股东邱茂国通过转让股权获取资金支持中茂园林发
展。本次股权转让中茂园林 100%的股权的估值为 80,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
考了中茂园林业务发展状况及预测净利润情况并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茂园林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3、2012 年 8 月增资
2012 年 8 月 29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3,380.6341 万元增至
3,569.8354 万元。各股东新增投资情况如下: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每元注册资本
股东 投资额(万元)
(万元) (万元) 价格(元)
上海吉宏 2,400 107.0951 2292.9049 22.41
严珠生 480 21.4190 458.5810 22.41
冯春强 960 42.8380 917.1620 22.41
叶碧山 400 17.8492 382.1508 22.41
合计 4,240 189.2000 4,050.8000 22.41
本次增资原因系中茂园林业务发展较快导致资金紧张,同时上海吉宏等四名投资
者看好中茂园林未来发展前景,愿意通过增资方式入股中茂园林。本次增资中茂园林
100%的股权的估值为 80,000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为 22.41 元。本次增资作价参
考了中茂园林业务发展状况及预测净利润情况并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茂园林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15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 31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叶碧山以 400 万元作价向邱茂期
转让中茂园林 0.5%股权(对应出资额 94.7807 万元)。同日,邱茂期与叶碧山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方邱茂期与股权受让方叶碧山无关联关系,股权转让原因系 2014
年 11 月,叶碧山因其房地产项目资金链紧张而向邱茂期提出变现其所持中茂园林
0.5%股权,邱茂期将 400 万元先行支付予叶碧山。
经向叶碧山、邱茂期两人进行访谈并由两人出具书面说明,叶碧山在临近本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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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重组前转让股权系因为其资金紧张、周转困难,两人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
现实或潜在的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愿。本次股权转让中茂园林 100%的股权的估值为
80,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了中茂园林业务发展状况及预测净利润情况并由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茂园林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5、2015 年 1 月增资
2015 年 1 月 31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18,956.11 万元增至
29, 336.84 万元。各股东新增投资情况如下: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每元注册资本
股东 投资额(万元)
(万元) (万元) 价格(元)
邱茂国 11,907.51 5,374.29 6,533.22 2.22
秦朝晖 1,132.50 511.14 621.36 2.22
潘春丽 900.00 406.20 493.80 2.22
吴奇才 600.00 270.80 329.20 2.22
陈陪阳 600.00 270.80 329.20 2.22
王磊兰 360.00 162.48 197.52 2.22
邱茂期 2,000.00 902.67 1,097.33 2.22
裕兰德投资 2,500.00 1,128.34 1,371.66 2.22
安兰德投资 3,000.00 1,354.01 1,645.99 2.22
合计 23,000.00 10,380.73 12,619.27 2.22
本次增资的主要原因如下:(1)原有股东进行增资,包括邱茂国、秦朝晖;(2)
原有股东关联方进行增资,聚兰德投资关联方裕兰德投资和安兰德投资,邱茂国关联
方邱茂期;(3)原有投资者本次正式转为股东:陈陪阳于 2013 年 1 月向中茂生物汇
入 810 万元资金,并约定在转股时机成熟时取得中茂园林 1%股权,本次将其投入的
600 万元作为正式投资款;(4)因拥有资金或广泛社会资源,对中茂园林发展有帮
助的投资者,如潘春丽、吴奇才、王磊兰。
本次增资中茂园林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为 2.22 元,本次增资作价考虑了中茂园林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 2014 年末的净资产情况,并由各方协
商确定。中茂园林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0,412.23
万元,每 1 元出资额对应账面权益金额为 2.13 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2.22 元,高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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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园林账面净资产。
本次增资价格低于后期评估估值。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茂园林 100%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120,331.87 万
元,即每 1 元出资额估值为 4.10 元。
本次增资价格与本次交易的评估估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本次增资价格主要考虑
中茂园林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 2014 年末的净资产情况,而本
次交易的评估估值综合考虑了行业的发展状况、可比公司和可比交易的估值情况、中
茂园林的经营利润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邱茂国对中茂园林未来的业绩承诺等因素。
(1)本次交易估值市盈率
本次交易中茂园林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定价为 120,000.00 万元。根据中茂园林经
审计财务数据,中茂园林 2014 年实现净利润 5,429.74 万元,根据交易对方的承诺,
2015 年至 2018 年中茂园林净利润不低于 14,500.00 万元、18,0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和 22,000.00 万元。中茂园林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市盈率 动态市盈率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平均
中茂园林
22.10 8.28 6.67 6.00 5.45 6.60
100%股权
(2)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根据中茂园林主营业务情况,选取园林绿化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可比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002310.SZ 东方园林 59.64
002663.SZ 普邦园林 41.27
002717.SZ 岭南园林 61.38
002431.SZ 棕榈园林 39.25
300197.SZ 铁汉生态 79.37
300355.SZ 蒙草抗旱 49.25
平均值 55.03
注: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市盈率=该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市值/该公司 2014 年
度净利润。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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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茂园林 2014 年市盈率水平及 2015-2018 年动态市盈率水平均低于园林绿化行
业的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中茂园林定价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3)结合可比交易的市盈率水平分析本次交易评估值
近年来,随着园林绿化行业的快速发展,已有多家上市公司通过投资并购进入该
行业或者扩大在该行业的竞争力。本次交易参考了 2013-2014 年的交易案例定价情况,
具体如下:
市盈率(基准日 市盈率(承诺期
上市公司 收购标的 基准日
当年) 内平均)
美晨科技 赛石集团 2014.02.28 6.67 5.34
绿大地 洪尧园林 2013.06.30 13.33 10.49
蒙草抗旱 普天园林 2013.07.31 12.13 9.70
丽鹏股份 华宇园林 2014.04.30 9.51 7.70
云南旅游 江南园林 2014.05.31 9.9 7.60
平均值 10.31 8.17
中茂园林 8.28 6.60
中茂园林基准日当年预计市盈率及承诺期内平均市盈率均低于案例平均水平,同
时也在案例市盈率的范围之内。
(4)结合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分析本次中茂园林交易定价
2014 年 8 月 19 日上市公司停牌,停牌前一日(2014 年 8 月 18 日)收盘价为 12.27
元,2014 年上市公司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14 元,按照上市公司停牌前一日收盘
价除以 2014 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 2 倍计算,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为 43.82 倍,高
于中茂园林 2014 年 22.10 倍、2015 年 8.28 倍的市盈率水平。
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茂园林公司章程
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
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
支付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二是股份
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三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
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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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
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服务和帮助的区别在于,服务更偏向
于“责任”和“义务”,帮助更偏向于人的“情感”。
潘春丽、吴奇才、王磊兰是拥有资金或广泛社会资源,对中茂园林发展有帮助的
投资者,这种帮助主要基于与实际控制人邱茂国的个人情感,而非对中茂园林的责任
和义务。上述三人对中茂园林的帮助主要包括利用其个人社会关系资源向中茂园林介
绍银行贷款渠道或业务信息。但是,潘春丽、吴奇才、王磊兰非中茂园林员工,在成
为中茂园林股东之前与中茂园林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存在为中茂园
林提供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除本次增资外,潘春丽、吴奇才、王磊兰以前未向中茂园
林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也没有向中茂园林提供过服务,也未约定未来向中茂园林提
供任何服务。
综上,潘春丽、吴奇才、王磊兰系普通投资者而非公司员工,股权转让协议也未
约定其后续向中茂园林提供任何服务,即该次交易不以换取服务为目的,不符合股份
支付的特征。
(5)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认为,中茂园林 2015 年 1 月 31 日发生的增资按每股净资产
定价,未涉及股份支付。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园林 2015 年 1 月 31 日发生的增资按每股净
资产定价,未涉及股份支付。
6、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茂园林召开股东会,同意以下股权转让:
转让价款 对应出资 每元注册资 对应 100%股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比例
(万元) 额(万元) 本价格(元) 权估值(万元)
天津南丰 邱茂国 2,692 656.5096 2.2378% 4.10 120,296.72
上海鸿华 邱茂国 2,833 656.5096 2.2378% 4.32 126,597.55
上海祥禾 邱茂国 5,667 1,313.0192 4.4757% 4.32 126,617.07
邱茂国 李向英 6,000 1,466.84 5.0000% 4.09 120,000.00
邱茂国 吴玮 3,000 733.421 2.5000% 4.09 120,000.00
邱茂国 谭栩杰 1,500 366.7105 1.2500% 4.09 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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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茂国 周保华 1,000 244.4639 0.8333% 4.09 120,000.00
邱茂国 卢美玲 500 122.2467 0.4167% 4.09 120,000.00
本次转让中,天津南丰、上海鸿华、上海祥禾等按照其入股时投资协议约定的退
出机制由中茂园林实际控制人邱茂国回购,转让价格以原投资额按年化 8%的复合收
益率并经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系双方真实意愿。天津南丰与上海鸿华、上海祥禾各
自独立与邱茂国协商股权转让价格,因此每元注册资本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邱茂国
向李向英、吴玮、谭栩杰、周保华、卢美玲等人转让股权时,其定价是在参考天津南
丰、上海鸿华、上海祥禾向邱茂国转让股权整体估值的基础上,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并
取整为 120,00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平均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为 4.15 元,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平均估
值为 121,688.92 万元。本次估值主要考虑中茂园林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及邱茂国对中
茂园林未来的业绩承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作价基本一
致,股权转让价格为转受让双方的真实意愿。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茂园林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而转让的情形。
(四)产权控制关系
1、股权及控制关系
深圳 深圳 上海
佛山
市裕 市安 潘春
市顺 泰合
苏州 兰德 兰德 丽等
德盈 等5
茂裕 股权 股权 15位
峰投 家有
投资 投资 投资 自然
资合 限合
邱 邱 秦 李 中心 基金 基金 人股
蔡 伙企 伙企
茂 茂 朝 向 合伙 合伙 东
月 业 业
国 期 晖 英 企业 企业
珠
0.97% 49.95% 3.4% 2.92% 5% 4.28% 3.31% 3.85% 4.62% 12.87% 8.84%
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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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邱茂国持有中茂园林 49.9513%股权,为中茂园林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股东蔡月珠与邱茂国为母子关系,股东邱茂期与邱茂国为兄弟关系。邱茂国、
蔡月珠及邱茂期合计持有中茂园林 54.3224%股权。关于邱茂国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本报告书摘要“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交易对方”之“(十)
20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1、邱茂国”。
3、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中茂园林《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
人员的安排,亦不存在影响中茂园林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有 13 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1 家,参股设
计院 1 家,其中:中茂园林持有乌鲁木齐中茂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1%股权,持有
国建中茂(北京)建筑科学研究院 49%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乌鲁木齐中茂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乌鲁木齐中茂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22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注册资本 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乌兰
注册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 169 号日光小区 5 栋 1 单元 1101 室
营业执照号 650102050075737
组织机构代码 05770533-5
税务登记号码 新国税字 650102057705335、乌地税字登 650102057705335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体育场所设
经营范围 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园林景观设计,
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市政工程技术咨询;销售:花卉,苗木
股本结构 中茂园林持 51%股权
(2)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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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 月 28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4,278.89 317,710.92 313,079.86
总负债 10,000.00 10,000.00 -
所有者权益 264,278.89 307,710.92 313,079.86
项目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318,706.00 -
利润总额 -43,432.03 -1,632.52 -262,188.55
净利润 -43,432.03 -5,368.94 -261,084.92
(3)历史沿革
2012 年 11 月 22 日,中茂园林、图娅和高小顺共同出资设立乌鲁木齐景观,注
册资本 60 万元。2012 年 11 月 21 日,新疆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
证明》(新恒信验字[2012]11-251 号),确认股东 60 万元出资到位。2012 年 11 月 22
日,乌鲁木齐景观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乌鲁木齐景观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茂园林 30.60 51.00%
图娅 14.70 24.50%
高小顺 14.70 24.50%
合计 6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乌鲁木齐景观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2、国建中茂(北京)建筑科学研究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建中茂(北京)建筑科学研究院
成立日期 2011 年 07 月 22 日
企业性质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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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黄明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建设部大院南配楼 1 幢 118 号
营业执照号 110108014083662
组织机构代码 57901683-6
税务登记号码 京税证字 110108579016836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
经营范围 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检测;专业承包;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
学品)、通讯设备;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本结构 中茂园林持 49%股权
(2)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5 年 2 月 28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9,275.60 141,211.95 431,545.15
总负债 224,618.52 173,987.72 180,859.47
所有者权益 -65,342.92 -32,775.77 250,685.68
利润表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120,723.30
-
利润总额 -32,567.15 -283,461.45 -317,600.59
净利润 -32,567.15 -283,461.45 -317,600.59
(3)历史沿革
2011 年 7 月 22 日,中茂园林、程相栵、黄明知、郎煜华、吴念平共同出资设立
国建中茂,注册资本 100 万元。2011 年 7 月 20 日,北京东胜瑞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书》(东胜瑞阳验字[2011]第 Q1235 号),确认股东出资到位。
2011 年 7 月 22 日,国建中茂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成立,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建中茂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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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茂园林 49 49%
程相栵 13 13%
吴念平 17 17%
黄明知 10 10%
郎煜华 11 11%
合计 1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国建中茂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中茂园林分公司情况
(1)珠海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负责人 黄旭辉
营业场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 2142 号(尚雅苑)1 栋二层办公 209C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 按隶属企业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号 440400000218429
(2)佛山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负责人 杨贤柏
营业场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峰大道 70 号 3 楼之 6、8、10 室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19 日
受隶属企业委托,承接其经营范围内的相关工程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经营范围 及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
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营业执照号 440682000193379
(3)西安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负责人 罗迅
营业场所 西安市雁塔区博文路唐南大厦 A 座 A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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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2 日
一般经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
经营范围
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
技术咨询;花卉、苗木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营业执照号 610113200007773
(4)湛江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负责人 黄旭辉
营业场所 霞山区人民东一路一号 2 号楼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2 日
按隶属公司经营范围联系业务;销售:花卉,苗木;批发零售贸易(国家专
经营范围
营专控商品除外)
营业执照号 440803000021961
(5)南昌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负责人 詹东
营业场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788 号江信国际花园 2 栋 205 室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4 日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园林景观
经营范围
设计;绿化养护;市政工程技术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营业执照号 360100229500293
(6)辽宁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负责人 詹东
营业场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57 号(2901、2904、2912)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8 日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林
经营范围 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
17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营业执照号 210106100037593
(7)江苏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负责人 张晨
营业场所 扬州市文昌西路 46 号综合楼 304、305 号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6 日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林
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
经营范围
照明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养护;园林
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技术咨询
营业执照号 321002000120528
(8)花溪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
负责人 彭新焕
营业场所 花溪区溪南新区主干道北侧榕筑南溪.绿园 3 幢 6 单元 3 层 1 号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12 日
一般经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石建筑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景观设计;
经营范围
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技术咨询。(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经营的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
营业执照号 520111000190636
(9)青海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负责人 黄旭辉
营业场所 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 32 号 1 号楼 1071 室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26 日
为公司承揽以下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
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
经营范围
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养护(以
上范围不包括国家涉及前置审批许可项目,涉及资质的凭相应有效资质经营)
营业执照号 630104063022187
17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10)深圳福田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分公司
负责人 罗基城
营业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益田路交界东南皇都广场 2 号楼 804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08 日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
经营范围 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技术咨询;生产
(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花卉、苗木、批发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无
营业执照号 440301108287374
(11)岳阳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负责人 邱茂星
营业场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 22 号鑫汇大厦 7 楼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从事隶属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联系
营业执照号 430602000043639
注:邱茂星已经从中茂园林离职,工商登记尚未变更。
(12)东莞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负责人 杨贤柏
营业场所 东莞市寮步镇横坑莞樟路富盛大厦 510
成立日期 2014 年 05 月 30 日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
经营范围
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技术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号 441900001990681
(13)大庆分公司
17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分公司名称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负责人 黄旭辉
营业场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 21-1 号 101 房间
成立日期 2009 年 5 月 25 日
经营范围 园林绿化、绿化养护。
营业执照号 230603100016187
(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固定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无自有房屋建筑物。
中茂园林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等,目前使用状态良好。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茂园林固定资产净值为 427.58 万元,其中,运输设备 252.74
万元,机器设备 108.61 万元。
(2)无形资产
①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茂园林及子公司无自有土地使用权。
②注册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持有注册商标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有效期限
持有人 商标图案 证书号 类别 核定服务项目
号 至
休养所;桑拿浴服务;
庭园设计;园艺;植物
养护;草坪修整;树木
1 中茂园林 7534136 44 2020.12.06
修剪;除草;风景设计;
灭害虫(为农业、园艺
和林业目的)
17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树木;灌木;新鲜的园
艺草木植物;藤本植物;
2 中茂园林 7534135 31 鲜水果;新鲜蘑菇;新 2021.03.06
鲜蔬菜;新鲜块菌;鲜
食用菌;牲畜饲料
③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的专利技术如下:
序 专利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权利人 申请日
号 性质 公告日
一种水土侵蚀抗冲仪 南京林
1 ZL201010518620.6 发明 2010.10.26 2011.09.02
[注 1] 业大学
一种土壤改良组合物及
2 ZL201210211584.8 发明 2012.06.25 2013.07.31
土壤改良的方法[注 2]
一种用于大起伏坡面的 实用
3 ZL201220194548.0 2012.05.02 2012.11.28
喷播结构 新型
实用
4 一种植生条带装填料斗 ZL201220197007.3 2012.05.02 2012.11.28
中茂园林、 新型
一种用于高陡边坡绿化 国建中茂 实用
5 ZL201220197008.8 2012.05.02 2012.11.28
的植生条带 新型
一种边坡台阶的自然排 实用
6 ZL201220197009.2 2012.05.02 2012.11.28
水系统 新型
一种用于边坡作业的自 实用
7 ZL201220207821.9 2012.05.09 2012.12.05
由移动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绿化喷播的喷 实用
8 ZL201220254400.1 2012.06.27 2014.02.19
枪[注 3] 新型
一种用于极陡边坡喷播 实用
9 ZL201320433986.2 2013.07.19 2013.12.18
作业的吊篮 新型
一种用于直立岩壁的绿 实用
10 ZL201320430514.1 三峡大学、 新型 2013.07.19 2013.12.11
化喷播装置
中茂园林
一种用于极陡边坡绿化 实用
11 ZL201320430515.6 2013.07.19 2013.12.11
的喷播层支撑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已开通公路边 实用
12 ZL201320429796.3 2013.07.19 2013.12.11
坡绿化的喷播装置 新型
13 一种用于干旱区的绿化 ZL2012102114337.3 发明 2012.06.27 2014.02.19
17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专利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权利人 申请日
号 性质 公告日
喷播法
屋面植被控长方法[注
14 ZL201010142869.1 发明 2010.04.09 2011.07.06
4]
中茂园林
圆柱根长植物屋顶栽植
15 ZL201010142870.4 发明 2010.04.09 2012.05.09
方法
一种石灰岩高效侵蚀细
16 菌巨大芽孢杆菌 NL-7 ZL 201310018569.6 发明 2013.01.18 2014.10.29
及其应用[注 5] 南京林业
大学;中茂
一种石灰岩高效侵蚀细 园林
17 菌苏云金芽孢杆菌 ZL 201310018758.3 发明 2013.01.18 2014.10.29
NL-11 及其应用[注 5]
注 1:2011 年 9 月 2 日,中茂园林与南京林业大学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专利权人南
京林业大学将其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一种水土侵蚀抗冲仪,专利号:
ZL201010518620.6)授予中茂园林独占使用,许可期限为 2011 年 9 月 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 日,
独占许可使用费用总计为 9 万元。2012 年 4 月 1 日,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取得国家知识产权
局备案,合同备案号为:2012440000145。
注 2:2011 年 8 月 8 日,中茂园林与国建中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土壤菌生物科
技绿化工程、建筑施工管理软件开发以及其他相关科技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协议约定,
中茂园林在双方合作前五年每年向国建中茂提供 50 万元人民币调研经费,支持国建中茂开展土
壤菌生物科技绿化技术本土化和国产化课题研究,国建中茂可按项目另行申请科研经费。
2015 年 3 月 25 日,中茂园林与国建中茂签订《合作知识产权协议书》,双方确认上表中第 2-7
项专利为双方合作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协议约定,中茂园林享有对合作知识产权的独占使
用权及单方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中茂园林使用合作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许可第三方
使用的全部收益归属于中茂园林,国建中茂不参与上述收益和使用费的分配。中茂园林同在使用
合作知识产权且该合作知识产权仍在权利期限内的情况下每年向国建中茂支付 1 万元作为补偿。
注 3:2011 年 7 月 15 日,中茂园林与三峡大学签订了《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联合
研究开发项目,合作项目为“盐碱地绿化综合研究”。中茂园林向三峡大学支付人民币 5 万元, 用
于野外调查,室内试验等工作内容。三峡大学自行研制的科研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中
茂园林。中茂园林已与三峡大学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三峡大学郎煜华博士到中茂园林工作;
中茂园林向三峡大学追加研发费用人民币 5 万元;双方同意盐碱地绿化综合研究项目研发成果归
双方共有。2015 年 3 月 25 日,中茂园林与三峡大学签订《合作知识产权协议书》,双方确认上
述 8-13 项专利为双方合作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协议约定,中茂园林享有对合作知识产权的
独占使用权,中茂园林使用合作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于中茂园林,三峡大学不参与上
述收益和使用费的分配。中茂园林同意在合作期间内连续 5 年每年向三峡大学支付 7 万元费用。
注 4:2012 年 12 月 16 日,中茂园林与葛加君签订了《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约定葛加君
将上述 14、15 两项专利权转让给中茂园林,中茂园林一次性向葛加君支付转让价款 18 万元。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 年 4 月核发的《手续合格通知书》,上述两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已经变更
为中茂园林。
注 5:2011 年 8 月 8 日,中茂园林与南京林业大学签订了《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联
合研究开发项目,合作项目为“植被绿化对提高土壤抗侵蚀能力的综合研究”。南京林业大学在上
述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行研制的科研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中茂园林。2011 年 8 月 9 日,
17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中茂园林与南京林业大学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南京林业大学张金池博士到中茂园林工作;
双方同意土壤抗侵蚀能力研究项目研发成果归中茂园林所有。2015 年 3 月 25 日,中茂园林与南
京林业大学签订《合作知识产权协议书》,双方确认上述 16、17 两项专利为双方合作项目产生
的知识产权成果。协议约定,中茂园林享有对合作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权及单方许可第三方使用
的权利,中茂园林使用合作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许可第三方使用的全部收益归属于中茂
园林,南京林业大学不参与上述收益和使用费的分配。中茂园林同意分 5 年向南京林业大学合计
支付 220 万元作为补偿。经查询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上述 16、17 项专利已经获得授权,中茂园
林尚未取得专利权证书。
中茂园林合法拥有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技术,合法享有相关专利的专利权、
使用权。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的核心技术及相关专利不存在纠纷。
2、资产租赁情况
中茂园林租赁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场所和苗木基地。
(1)办公场所租赁情况
①租赁实际控制人房屋情况
根据中茂园林与邱茂国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签订的《广州市房屋借用合同》,中
茂园林租赁邱茂国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18 号勤建大厦 22 层,面积为 1,168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因中茂园林新租
赁的办公室尚处于装修中,中茂园林租赁的上述房屋已经续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②租赁广州市万众酒店有限公司房屋情况
2015 年 1 月 27 日,中茂园林与广州市万众酒店有限公司签署《“大石 We 公馆”
三楼 B、C 区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万众酒店面积为 3,040.5 平方米的
房屋,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前述房屋租金为 200.673
万元/年,每两年递增 6%。
③中茂园林分公司房屋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分公司租赁房产的情况如下:
序
出租方 租赁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价格 备注
号
中茂园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2015年6月1日至 122,282.56元/
1 邱茂国 -
林 路118号22层 2015年12月31日 月
广州市万 中茂园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 2015年3月1日至 第一年
2 -
众酒店有 林 地铁B出口广州市万 2021年2月28日 2,006,730元,
17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出租方 租赁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价格 备注
号
限公司 众酒店有限公司三 每两年递增
楼B、C区 6%
珠海市香
中茂园 珠海市旅游路2768
洲东坑股 2012年7月2日至
3 林珠海 号第一工业区2栋附 350元/月 -
份合作公 2015年7月1日
分公司 属楼2楼205、206房
司
佛山市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
德区云龙 中茂园 镇龙山社区龙峰大 2012年11月1日至
4 2,600元/月 -
发展有限 林 道70号3楼之6、8、 2016年10月30日
公司 10室
西安市高新技术产
中茂园
业开发区博文路51A 2015年5月1日至
5 李铮 林西安 96,000元/年 -
号唐南大沙A座1902 2016年5月1日
分公司
座
广东湛江 中茂园
霞山区人民东一路 2015年1月1日至
6 包装进出 林湛江 200元/月 -
一号7楼 2018年1月1日
口公司 分公司
中茂园 文昌西路46号金汇 2014年4月1日至
7 胡汶廷 42,000元/年 -
林 商务楼304、305室 2017年3月31日
中茂园 花溪区南溪榕筑绿 2013年8月15日至
8 李凤亲 15,000元/年 -
林 园3栋6单元301房 2015年8月15日
青海省路
源工贸有 中茂园 西宁市新宁路32号 2013年8月1日至
9 9,000元/月 -
限责任公 林 丁香家园1号楼7楼 2015年7月30日
司
深圳市福田区滨海 房产仍在实际
中茂园 大道与益日路交易 2013年11月11日至 使用中,中茂
10 高雅萍 6,500元/月
林 东南皇都广场2号楼 2014年11月10日 园林正在办理
804 续签手续
湖南鑫汇
岳阳市金鳄东路22
来投资集 中茂园 2014年3月1日至
11 号鑫汇来大厦第七 10,800元/年 -
团有限公 林 2017年2月28日
层
司
东莞市寮
步微型汽 中茂园 东莞市寮步镇横坑 2014年5月5日至
12 4,000元/月 -
配电器五 林 莞樟路富盛大厦510 2016年5月5日
金店
(2)苗木基地
①中茂园林涉及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用于苗木种植,具体如下:
17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苗场名称 地点 发包方/出租方 承包面积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经
1,090.80 亩
清流村 济合作社
石楼苗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民
193.21 亩
清流村 委员会第八生产队
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 电白县电城镇城关村民管理委
186.30 亩
电城苗场 镇 员会辖区的农户
电白区岭门镇清湖村 蓝桂华、蔡国胜 186.68 亩
慕园下龙、庙前、坳 广州市天鹿农牧经济发展有限
慕园苗场 86.10 亩
田、上龙园墩 公司
②中茂园林苗木资产价值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茂园林苗木资产账面价值 4,885.26 万元,其中乔木类、
灌木类和棕榈科植物分别为 4,626.87 万元、221.51 万元和 36.88 万元。
③最近两年一期,中茂园林自用、出售及外购苗木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苗木账面价值 4,885.26 4,749.27 3,962.54
总资产 107,905.28 81,733.48 64,537.48
苗木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 4.53% 5.81% 6.14%
净资产 68,634.46 40,427.31 34,998.11
苗木账面价值/净资产 7.12% 11.75% 11.32%
外购 1,521.42 6,276.46 4,076.60
工程项目 自有 19.86 138.36 487.25
使用苗木
价值 小计 1,541.28 6,414.82 4,563.85
使用自有苗木比例 1.29% 2.16% 10.68%
出售苗木收入 227.84 586.17 528.21
销售收入 32,206.26 36,874.97 24,568.11
出售苗木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 0.71% 1.59% 2.15%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茂园林苗场苗木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53%、
17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7.12%,在中茂园林资产结构中,苗木资产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中茂园林工程项目所使用苗木以外购为主,使用自有苗木的比例低于
11%,分别为 10.68%、2.16%和 1.29%;中茂园林出售苗木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低于 3%,分别为 2.15%、1.59%和 0.71%。在中茂园林生产经营中,自有苗木对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影响很小。
④中茂园林制定的整改方案
中茂园林针对苗场用地涉及基本农田事项制定了如下整改方案:尽快找到新的苗
木基地,使苗场用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目前中茂园林正在增城区、清远市、
惠州市寻找适宜地块;与发包方签署解除协议,终止土地承包关系;自签署解除协议
之日起 1 年内,通过移栽至其他苗圃、自有工程使用、对外销售等三种方式完成土地
腾退工作;根据测算,苗场搬迁事项将产生约 410 万元搬迁费用,中茂园林于 2015
年 2 月底前预提了该笔费用;邱茂国出具《关于规范土地租赁的承诺函》,承诺自中
茂园林与相关发包方(出租方)签署解除协议之日起 1 年内,中茂园林将通过自有工
程使用、移栽至其他苗圃、对外销售三种方式完成地上苗木的搬迁工作并将土地依约
交付给相关发包方(出租方)使用。
⑤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正在努力寻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新的苗木用地,并已对一些备选苗木用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关于《关于规范土地
租赁的承诺函》履行情况如下:
2015 年 5 月 1 日,中茂园林与蓝桂华、蔡国胜签署了《解除协议》,双方同意自
当日起,正式解除双方签署的《承包荒岭种植转让协议书》。中茂园林自该《解除协
议》签署起一年内,将电白区岭门镇清湖村 186.68 亩土地交回蓝桂华、蔡国胜使用,
期间不另行支付费用。
2015 年 5 月 1 日,中茂园林与电白县电城镇城关村 140 户村民签署了《解除协
议》,确认正式解除双方签署的《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中茂园林自该《解除协议》
签署起一年内,将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 186.3 亩土地交回上述村民使用,期间不另
行支付费用。
2015 年 6 月 18 日,中茂园林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经济合作社签署了《解
除协议》,双方同意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正式解除双方签署的《土地(鱼塘)承包合
同》。中茂园林自该《解除协议》签署起一年内,将原合同约定的承包耕地交回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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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经济合作社。中茂园林不负担期间租赁费用。
2015 年 6 月 23 日,中茂园林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民委员会(八队)签
署了《解除承包耕地合同协议》,双方同意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正式解除双方签署的
《承包耕地合同》。中茂园林自该《解除承包耕地合同协议》签署起一年内,将原合
同约定的承包耕地交回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民委员会(八队)。中茂园林不负
担期间承包款。
2015 年 7 月 1 日,中茂园林与广州市天鹿农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解除场
地租用协议书》,双方同意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正式解除双方签署的《场地租用协议
书》。中茂园林须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前将《场地租用协议书》约定的土地全部交回给
广州市天鹿农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茂园林须向广州市天鹿农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另行支付清理租赁场地的费用 54,207.06 元。
至此,中茂园林已经完成与所有发包方签署解除协议,终止涉及基本农田土地的
承包关系。针对目前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邱茂国重新签署了《关于规范土地租赁
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之前,中茂园林与相关发包方(出租方)
依法解除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的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终止土地承包(租赁)法
律关系。自中茂园林与相关发包方(出租方)签署解除协议之日起 1 年内,中茂园林
将通过自有工程使用、移栽至其他苗圃、对外销售三种方式完成地上苗木的搬迁工作
并将土地依约交付给相关发包方(出租方)使用。
2、中茂园林于 2015 年 2 月底前预提涉及上述苗木搬迁相关费用 410 万元,若中
茂园林因解除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继续使用土地、苗木搬迁等事宜而产生的任何
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超过 410 万元的部分将由本人进行补偿。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中茂园林未因租赁土地等相关事宜受到土地、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若中茂园林因使用基本农田保护用地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
的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进行全额补偿。
4、本人保证中茂园林后续租赁的苗圃用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中茂园林已找到新的苗场用地并与林地权属人四会市下
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签署林地承包合同,新的苗场用地情况如下:
1、苗场地址:位于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委会水依塘村。
2、土地面积:930 亩。
3、承包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40 年 8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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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根据四会市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3 月 13 日核发的四府林证字(2008)第 0500552
号《林权证》和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核发的四府林证字(2010)第 0500206 号《林权
证》,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为坐落于四会市下茆镇渔云村委和四会
市下茆镇南塘村委的 930 亩林地的林地所有权人、林地使用权人、林木所有权人和林
木使用权人,林地使用期为长期;930 亩林地的林种为经济林和用材林。根据《同意
发包(租赁)签名证明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
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将上述林地发包(租赁)给中茂园林。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和中茂园林正在向相关政府部
门申请办理上述林地的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中茂园林制定的苗木搬迁计划,中茂园林将通过自有工程使用、移栽至其他
苗圃、对外销售三种方式完成地上苗木的搬迁工作。其中,市政与地产园林绿化工程
自用苗木数量约占 10%,对外出售苗木数量不少于 20%,剩余苗木全部搬迁至四会
苗木基地。
未来几个月苗木搬迁工作主要包括:完成土地平整及到三通一平工作、苗木基地
内道路和品种种植区域规划和建设工作、蓄水给水及排水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苗木
搬迁工作。上述工作预计于 2015 年 12 月底前完成。
⑥其他事项
就石楼苗场土地承包经营事宜,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出具证明,确认: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番禺区未发现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广
州市番禺区农业局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出具证明,确认:该局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今,未对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
就电城苗场土地承包经营事宜,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出具证明,确认: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该
局未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农林
水务和海洋渔业局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出具证明,确认: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茂名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出具证明,确认:广州中茂园林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 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局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出具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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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认: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农业
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就慕园苗场土地承包经营事宜,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出具证明,确认: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由于中茂园林自有苗木占自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较低,自有苗木对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的影响较小,且中茂园林已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因此,中茂园林
苗木基地涉及基本农田事项不会对中茂园林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⑦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中茂园林自有苗木占自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较
低,自有苗木对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的影响较小;中茂园林已找到位于四会市下茆镇
的林地作为苗场用地,并与林地权属人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签署林
地承包合同。中茂园林承包租赁上述 930 亩林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苗木搬迁至四会
苗木基地的相关工作预计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中茂园林已经就苗木搬迁预提费用
410 万元,如实际搬迁费用超出该金额,邱茂国已承诺承担超出部分。因此,中茂园
林苗场搬迁、苗木处置工作不会对中茂园林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园林自有苗木占自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
例较低,自有苗木对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的影响较小;中茂园林已找到位于四会市下
茆镇的林地作为苗场用地,并与林地权属人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签
署林地承包合同。中茂园林承包租赁上述 930 亩林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苗木搬迁至
四会苗木基地的相关工作预计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中茂园林已经就苗木搬迁预提费
用 410 万元,如实际搬迁费用超出该金额,邱茂国已经承诺承担超出部分。因此,中
茂园林苗场搬迁、苗木处置工作不会对中茂园林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中茂园林拟承包 930 亩土地取得相关批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
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
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承
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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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茂园林拟承包 930 亩土地已取得所有批准,相关情况如
下:
①根据四会市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3 月 13 日核发的四府林证字(2008)第 0500552
号《林权证》和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核发的四府林证字(2010)第 0500206 号《林权
证》,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为坐落于四会市下茆镇渔云村委和四会
市下茆镇南塘村委的 930 亩林地的林地所有权人、林地使用权人、林木所有权人和林
木使用权人,林地使用期为长期。
②2015 年 8 月 29 日,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村召开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
上的村民同意将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的林地发包(租赁)给中茂园林。中茂园林
取得了《同意发包(租赁)签名证明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③2015 年 9 月 11 日,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向四会市下茆镇人
民政府提交《关于申请承包租赁林地予以批准的报告》,申请将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属
的林地共 930 亩发包给中茂园林用于兴办绿化苗圃。
2015 年 9 月 14 日,四会市下茆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同意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
水依塘经济合作社在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40 年 8 月 31 日期间,将该集体经济组织
所属的林地共 930 亩(林地范围详见四会市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3 月 13 日核发的四府
林证字(2008)第 0500552 号《林权证》和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核发的四府林证字(2010)
第 0500206 号《林权证》上记载的全部林地范围)发包给中茂园林用于兴办绿化苗圃。
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茂园林与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已就
上述 930 亩林地签署林地承包合同,中茂园林取得 930 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中茂园
林正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该 930 亩林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手续。
综上,中茂园林承包上述 930 亩林地已经发包方村民小组会议全体村民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且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有关规定。中茂园林与四会市下茆镇南塘村水依塘经济合作社就上述 930 亩林地签
署的林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中茂园林已取得上述 930 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中茂园林承包上述 930 亩林地已经发包方村民小组会
议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
中茂园林的承包行为合法有效,已取得上述 930 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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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园林承包上述 930 亩林地已经发包方村民小
组会议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
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此,中茂园林的承包行为合法有效,已取得上述 930 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3、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情
况。
4、对外担保、资金占用、诉讼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茂园林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3)诉讼情况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受害人唐明亮在佛山新城商务中心施工时与中茂园林员工
杨磊发生争执被杨磊殴打致死,因受害人系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受害人家属唐彪、
张瑞英、唐艳平、唐艳君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请求法院判决包工头唐建武支付死亡赔偿金、护理费等费用合计 763,115.2 元,并请
求法院判决中茂园林等其他 6 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针对该案,佛山市顺德区人
民法院已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作出(2014)佛顺法民一初字第 372 号判决书,判处驳
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唐彪、张瑞英、唐艳平、唐艳君不服一审判
决已提起上诉。针对该上诉案件,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作出
(2015)佛中法民一终字第 1191 号民事判决书,判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
为终审判决。根据上述判决,中茂园林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
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由于中茂园林不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无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不会导致中茂园林经济利益的流出,故中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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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不需确认与该起诉讼相关的负债、费用,不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上述诉讼已经终审审结,中茂园林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该诉讼对中茂园林的业绩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人民法院已对上述诉讼作出终审判决,中茂园林不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无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因此,上述诉讼案件对中茂园林的业绩不
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认为,中茂园林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已经终审审结,中茂园
林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不会导致中茂园林经济利益的流出,
不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该诉讼对中茂园林的业绩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园林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已经终审审结,中
茂园林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不会导致中茂园林经济利益的
流出,不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该诉讼对中茂园林的业绩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茂园林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中
茂园林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中茂园林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5、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不存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情况。
(七)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根据中茂园林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茂园林 2013 年至 2015 年 6 月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03,656.70 77,968.49 58,656.26
非流动资产 4,248.59 3,764.99 5,881.22
资产总计 107,905.28 81,733.48 64,537.48
流动负债 38,860.82 41,306.17 29,539.37
非流动负债 4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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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负债合计 39,270.82 41,306.17 29,539.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68,624.89 40,412.23 34,982.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634.46 40,427.31 34,998.11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32,206.26 36,874.97 24,568.11
营业利润 6,118.30 6,619.11 2,501.04
利润总额 6,144.17 6,622.36 2,500.83
净利润 5,207.15 5,429.20 1,88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212.66 5,429.46 1,902.4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5,212.66 5,426.71 1,902.58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196.16 -8,674.80 -10,870.21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76.71 -20.97 -74.39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208.78 6,688.91 2,849.23
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348.51 1,012.60 3,019.46
额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36.39 50.54 45.77
流动比率(倍) 2.67 1.89 1.99
速动比率(倍) 0.68 0.58 0.88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毛利率(%) 30.33 33.16 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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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营业务情况
中茂园林是一家集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绿化养护、苗木生产和生态修复为
一体的综合性园林公司。中茂园林业务主要涵盖市政景观工程、房地产景观工程及生
态景观恢复工程。2013 年至 2015 年 6 月,中茂园林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23,860.59
万元、36,037.05 万元和 31,906.95 万元。报告期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占中茂园
林总收入的 97%以上,是中茂园林的核心业务。
中茂园林自 2003 年开始从事园林景观工程相关业务,2003 年至今,中茂园林主
营业务不断深化扩展,发展迅猛。中茂园林从 2011 年开始尝试开拓生态修复绿化业
务,经过多年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生态修复绿化技术,生态修复绿化业
业务将成为中茂园林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1、中茂园林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我
国园林绿化行业的主管部门。
园林绿化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
“住建部”),主要负责拟订和制定园林绿化行业及市场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相关
行业标准及资质资格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管理园林企业的资质管理。
园林工程施工由住建部城市建设司管理,其主要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
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
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
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
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事务由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管理,其主要负责拟订规范建筑
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
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
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
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
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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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产销由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管理,其主要负责全国种苗、造林、营林
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
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
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花卉生产由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管理。各大中城市的园林管理事务由当地的园
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一些地方由城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尚未成立全国性的自律组织,目前只建立了地方性行业协会,
如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北京
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等。全国及部分省市成立了以学术研究为主要目的风景园林学
会,如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广东园林学会以及杭州市风景园林
学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是由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从事城市绿化工程相关的施工、设
计、养护、咨询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其主要任
务是宣传国家关于园林绿化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收集整理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的
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或者
服务,开展行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制订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向政府有
关工作部门提出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者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文件名称 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 1992 年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建设部 1993 年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部 1995 年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建设部 1995 年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部 1999 年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建设部 2000 年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国务院 2001 年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 2002 年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设部 2002 年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修订本) 建设部 200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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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设部 2007 年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 2007 年
《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 2006 年发布,2007
建设部
作规程》 年修订
1995 年发布,2009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住建部
年修订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
住建部 2009 年
程》
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2010 年
验检疫总局
《关于加快建设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信息核准一
住建部 2011 年
体化管理体系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
住建部 2012 年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1999 年发布,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住建部
年修订
此外,其他与园林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还包括:《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
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3)行业资质管理制度
①园林绿化资质等级
建设部于 1995 年出台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
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相关资质标准分
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评定需要考核工程设备、
技术及管理水平、资金及效益情况、企业人员素质、建设业绩和承包经营能力等。2009
年 10 月 19 日,住建部修改了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 号),
目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资质的分级管理规定如下表所示:
主管部门分级管
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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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分级管
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理规定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
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
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省、自治区建设行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
政主管部门,直辖
500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
市园林绿化行政
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
主管部门进行预
一级资质 单跨 15 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
审,提出意见,报
安装项目等。
国务院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审批、发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证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
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
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
所在省、自治区建 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设行政主管部门、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
直辖市园林绿化 200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
行政主管部门或 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
二级资质
其授权机关审批、 单跨 10 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
发证,并报国务院 安装项目等。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
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
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
三级资质 所在城市园林绿
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 10 米以下的
化行政主管部门
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审批、发证,报省、
自治区建设行政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主管部门备案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只能承担 50 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
三级以下
及劳务分包,并限定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实施。具体
资质
标准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规定自行确定。
②园林设计资质等级
根据原建设部 2007 年 3 月 29 日发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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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007 年 6 月 26 日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从事工程设计活动
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相关业绩等条件申
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
设计活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
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工
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
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资质管理
工作。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
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的建设
工程设计业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划分和要求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质等级 审批、发证主管部门 经营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
甲级 设主管部门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
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
设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将准予资质许
乙级 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下
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
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案
2、主营业务及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1)主营业务
中茂园林是一家集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绿化养护、苗木生产和生态修复为
一体的综合性园林公司。中茂园林业务主要涵盖市政景观工程、房地产景观工程及生
态景观恢复工程。
(2)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2013 年至 2015 年 6 月,中茂园林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23,860.59 万元、
36,037.04 万元和 31,906.95 万元。报告期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占中茂园林总收
入的 97%以上,是中茂园林的核心业务。
3、主要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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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流程
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大致上可以分为项目信息收集、组织投标、中标后任务分配实
施、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结算及保修期满移交六个阶段。
①项目信息收集
中茂园林通过各种业务渠道、各级政府招标网站公示和客户关系等,广泛收集园
林工程施工项目的信息,并由经营部业务专员进行跟踪工作,尽可能收集项目背景材
料以及来自业主方的相关信息和要求。中茂园林根据获得的项目综合信息,经过评估
分析和研究后,做出是否参与市场竞标的决策。
②组织投标
根据项目招标的信息内容,中茂园林组织相关部门确定投标策略、制定施工方案、
编制和投送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此外,部分客户对中茂园林施工实力、信誉和
质量较为认可,会通过邀标的方式邀请中茂园林参与投标,或者直接委托中茂园林进
行项目施工。
③中标后任务分配实施
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中茂园林将根据项目内容进行任务分配,由相关业务部
门开展后续工作。首先根据不同施工项目的特点,组建工程项目小组并指派项目管理
团队,施工现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部负责施工部署,制定
并控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建造施工设施,组织施工机器和施工材料进场,落实施工质
量保证措施。
④竣工验收
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项目部会定期与业主分阶段确认工程量。项目完工后,由
发包方安排进行竣工验收,中茂园林将根据发包方提出的具体问题给予合理的解释说
明或进行工程整改,待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工程进入养护期
或保质期。一般来说,绿化工程在竣工后需要 6-12 个月的养护期,没有绿化项目的
园建工程或水电工程竣工后需要 1-2 年的质保期。
⑤项目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保修保质期以及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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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6 个月完成与建设方的决算工作,并在决
算完成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决算总额的 90%-95%予中茂园林。余下的 5%-10%
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于质保期内分期支付,在质保期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完成。
⑥项目保修
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履行保修工作,
并按“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范围及内容,保修期、保修责任及保修费用等执
行。保修期满及时验收,合格移交。
工程施工的具体流程图如下所示: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客户委托施工
评估分析
资格预审(考察)
投标立项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保证金
参加投标
商务谈判
未中标退回保证金
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履约保函 图纸会审及编辑施工组织计划
组建施工团队
施工技术交底
安全文明监督 项目施工
质量把控
编制竣工验收资料
工期把控
竣工验收移交
成本控制
编制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
项目总结和资
料归档 工程保养
保养期满,工程移交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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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大致上可以分为项目承揽、方案深化、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
后期跟进服务及项目回访等阶段。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后,仍需要与施工方进行相互配
合,并参与项目图纸会审、施工跟进、验收等现场服务工作。
①项目承揽
中茂园林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和客户委托设计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接洽。根据
客户提供的业务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设计方案的概念性规划。
②方案深化
中茂园林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将派出设计人员前往项目地点勘察。根据客户的需
求,对设计方案进一步深化和调整。在内部评审中获得客户确认设计方案后,进入扩
初设计阶段。
③扩初设计
扩初设计即扩大性初步设计,是介于方案和施工图之间的过程。在此阶段,中茂
园林设计团队将在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对设计方案的各项内容进行细化设计。在各专
业设计人员共同配合完成扩初设计并通过业主评审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④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是最终用来施工的图纸,是方案设计的最终成品。设计人员按照施工标准
对扩初设计的内容进行细化,并在内容上作具体标记后制成施工图。施工图经业主评
审确认后,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⑤后期跟进服务及项目回访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中茂园林设计人员需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包括设
计变更及现场服务报告等。当项目竣工验收后,中茂园林将进行资料归档及回访。
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流程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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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客户委托设计
评估分析
资格预审(考察)
投标立项
编制投标文件
按需要办理投标保证金
参加投标
商务谈判
未中标申请标的费、退回保证金
签订设计合同
组建设计团队
时间节点控制
项目设计 质量控制
成本控制
后期跟进服务/景观效果 工程竣工验收,设计完
出图 设计成果确认与签收
把控 成
(3)苗木种植业务流程
①苗木采购流程
采购部确定供
货商、价格
回复 询价
根据 采购部
拟定 成控部 财
市 苗木 根据购 购
购买 安排采 苗木 苗场 务
场 入场 买苗木 买
苗木 购部、 入库 写进 部
调 表制 计划表 苗
计划 供货商 种植 仓单 入
查 定合 和合同 木
表 询价 账
同 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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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苗木种植流程
2-3年
苗木 在间距内种
苗 悉心栽
种植 直径 植球苗、阴
木 培,直
(间距3.5*3.5 长至 生植物
入 至苗木
或3.7*3.7) 12公 (提高土地
库 出售
分 利用率)
③苗木内部调转
公司项目部需要苗木
(品种、数量)
制定苗木进场
计划表
财务总监 询价
成控部安排采购部向 采购部确定价
苗场副总
苗场询价 格,签名
项目副总 回复
苗场根据已签
名计划表出苗
同意
写调拨单
财务部入账
④苗木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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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客户需要苗木
(品种、数量、价格)
苗场按市场价报价
根据客户要求,把关苗
木质量
起树装车
(保证包装质量)
写送货单,现金交易
或转账交易
财务部入账
(4)项目招投标主要流程
园林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一般流程如下:委托招标代理-准备资料(土地证、规划
许可证、施工图纸审查批准书、资金证明、招标文件)报招标办-招标办审核资料-合
格后发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报名-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发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到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或招标办)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公示(市政项目)无异议
后交招标中标交易费-办理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流程图如下:
委托招标代 准备资料报 招标办审核
招标公告
理 招标办 资料
投标单位资 招标单位报
招标答疑 发招标文件
格预审 名
公示 办理中标通
招标 推荐中标人
(市政项目) 知书
4、中茂园林的主要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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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模式
中茂园林的园林工程项目和景观设计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
中茂园林通过市场信息收集和客户资源的积累等方式收集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
信息,确定投标策略、制定施工方案、编制投标文件、投送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
客户很据企业提供的标书,综合考虑施工企业实力、项目经验及价格因素,确定中标
单位。
经过多年的经营,中茂园林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因此,部分客户会主动邀请中茂园林参与招投标,中茂
园林收到客户邀请后,准备资格预审文件或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此外,部分老客户对中茂园林施工质量、实力和信誉较为认可,会通过直接议标
方式,双方洽谈价格和合同。
(2)采购模式
为了尽可能地提高采购效率,中茂园林在原材料采购环节采用的是集中采购、就
近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在确保采购工作有序进行、有效控制采购成本的同
时,也满足了各类项目对原材料的要求,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集中采购是针对石材、砖材、木构件、铁件、艺术构件、苗木、水电材料等常用
大宗材料,采用集中询价、集中确定供应商、集中安排购买的采购方式。中茂园林成
控部及采购部定期向供应商进行材料询价,及时更新价格信息库,并将其中部分优质
供货商确定为全国各区域的战略供货商;工程成控部根据各项目所在区域,以及项目
采购苗木或材料入场计划表,向战略供应商进行采购。材料到场后由项目部验货和收
料,成控部最后根据项目的收料情况对供货商进行结算。
考虑项目进度及成本因素,对于区域内无战略供应商的材料采用就近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派出采购员到项目所在地调查当地材料的供应价格,进行三家以上的询价及
材料检验,将相关情况报成控部,经审批后确定供货商,由项目部完成购买。
由于园林绿化行业的特殊性和苗木需求的多样性,中茂园林在部分原材料的采购
环节实行零星采购。在零星采购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材料,项目部通过多种渠道进行
采购前的询价。
中茂园林的园林工程项目所需人力主要由专业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提供,就施工工
程地点、分包劳务内容、分包劳务价格、分包工作期限和质量标准等签署建设工程施
工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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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茂园林的采购流程图如下:
项目部提出采购要求,填写苗木或材料入场计划
成控部制定采购计划
成控部、项目部、财务部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确认和邀请原则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供应商报价并提供样品图片及实物样板
询价小组组织评审并参与评估洽谈
确定供应商和供货条件,并对价格进行谈判
按公司流程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退回成控部重新询价、洽谈确认)
签订合同
向供应商、采购部或项目部下达采购指令
项目部现场或仓库管理员验收材料
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则退回供应商重新送货
采购部或项目部汇总单据交财务部,按合同结算款项
项目部对于供应商的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诚信度反馈给成控部
(3)结算模式
①一般园林工程结算模式
一般园林工程结算方式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款、工程结算款、
质保金,不同项目之间各款项的比例和具体支付方式会有差异。
工程预付款指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段时间内,客户支付一定百分比的合同价款,但
由于受客户谈判地位、双方合作密切度、项目竞争激烈度等影响,工程预付款不作为
必要条件。
工程进度款指客户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一定百分比支付中茂园林的款项。一
般,中茂园林按月向业主上报当月施工进度,监理单位或业主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后,
业主 15-2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已完工程量的 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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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业主向中茂园林支付竣工验收款,一般支付到合
同总金额的 80-90%;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审计,审计结束后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
90-95%;结算总金额的 5-1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苗木的养护费,在质保期结
束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尾款。质保期和苗木养护期一般为 1-2 年。
②BT 项目结算模式
BT 业务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 BT 业
务承接方签订市政工程项目 BT 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 BT 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
施投融资职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
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投资回报)。BT 模式的经营模式如下:
项目承揽
支付工程垫资
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
结算
保养 回收资金
移交
中茂园林 BT 项目的结算模式一般使用“4:3:2.5:0.5”,“4:3:2.5:0.5”即项目施工验
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40%,验收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的 30%,验收满两年后支付
25%,剩下 5%为质保金。
③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结算模式
客户通常按照设计进度分阶段向中茂园林支付设计款。根据具体合同,每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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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金额占合同价款的比例会有差异。一般情况下,客户会按照合同签署、方案深
化、扩初设计、提交施工图、后续服务等五个阶段向中茂园林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
款。余款将作为后期服务费,待项目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向中茂园林支付设
计的质保金。
④苗木产销业务结算模式
苗木产销业务的结算模式分为内部调转和对外销售两种。中茂园林种植的苗木首
先保证自身工程的需求。根据项目管理部的采购计划,以及采购管理部的工作任务单,
中茂园林完成苗木的内部调转工作,并根据市场价格对内部调转的苗木进行核价后,
报财务部门进行内部核算。
剩余部分的苗木可以对外销售。根据客户的要求,中茂园林和客户建立销售合同,
约定验收方法、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在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
结算。一般都是签订苗木销售合同后,客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苗木起挖后装车
前付清全部苗木款。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中茂园林可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
度。
⑤采购结算模式
中茂园林苗木采购结算主要有三种方式:首先,70-80%的苗木采购业务采取先
供货后结算方式,即供应商苗木材料全部进场完毕经中茂园林检验后并提供发票后打
款;其次,20%左右的业务采取按合同价全额付款,多退少补的方式,即中茂园林与
供货商签订合同后先行支付预付款,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如中茂园林增减苗木采购数
量则按最终采购数量结算;最后,5%左右的业务采用先预付定金后供货结算的方式,
即中茂园林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后先预付一部分定金,余款一般在该批苗木装车前汇入
供应商账户。
5、中茂园林 BT 项目的相关情况
(1)中茂园林 BT 项目收入确认原则
①如提供建造服务,建造期间,中茂园林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建设期”。于
工程完工并审定工程造价后,将“长期应收款-建设期”科目余额(实际总投资额,
包括工程成本与工程毛利)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结转“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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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应收款-建设期”至“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回购款总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
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分摊投资收益,但对于建造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约定利率计
息的垫付费用项目,如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
等,单独计算此部分的资金占用费用,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列入长期应收款,如果
合同总价中已包括利息收入则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并冲减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
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
合同费用。
②如未提供建造服务,按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并考虑合同规定的投资回
报,将回购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并将回购款与支付的工程价款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分摊投资收益。对长期
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可回购的部分,应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核
算。对长期应收款,中茂园林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中茂园林 BT 项目情况
中茂园林目前有两个 BT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①锦州市城区出入口绿化工程
该项目业主为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合同总价款为 3,955.72 万元,该工程
目前处于在建状态。收入确认及回款情况如下:
年度 当期确认收入(万元) 当期回款(万元)
2013 年度 3,183.39 1,210.00
2014 年度 - 860.00
2015 年 1-6 月 372.10 91.00
合计 3,555.49 2,161.00
该合同对回款进度的约定:中茂园林每月 25 日将完成的工作量上报业主,业主
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中茂园林完成工作量的 40%向中茂园林支付工程
款;剩余 60%的工程款在项目完工后由业主分 2 年偿还中茂园林,每年各偿还工程总
价款的 30%,每年一次性支付。
截至目前,中茂园林已收到业主支付的前期工程 65%的工程款,符合合同约定的
回款进度,未出现回款风险及潜在损失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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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京港澳高速岳阳连接线(太阳桥至昆山互通段)工程综合管沟
合同总价款为 2,340.34 万元,该工程目前处于完工状态,由于业主尚未完成竣工
验收,以致未能最终结算。收入确认及回款情况如下:
年度 当期确认收入(万元) 当期回款(万元)
2013 年度 2,110.75 -
2014 年度 - 1,000.00
2015 年 1-6 月 - -
合计 2,110.75 1,000.00
该合同对回款进度的约定:中茂园林每月向业主申报工程进度款,业主根据中茂
园林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审定后支付;整个 BT 项目完工并由中茂园林向业主提供书
面竣工验收申请书,业主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收到中茂园林提供本项目结算资
料并审核后,分三年支付回购款。
目前,该项目已收到约 50%的工程款,尚未出现未按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回款的
情况,未发现存在回款风险及潜在损失的迹象。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认为,中茂园林 BT 项目尚未出现未按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
回款的情况,目前未发现存在回款风险及潜在损失的迹象。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园林 BT 项目尚未出现未按合同约定的收款
进度回款的情况,目前未发现存在回款风险及潜在损失的迹象。
6、营业收入结构
(1)按业务类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分类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园林施工 31,906.95 99.07% 36,037.04 97.73% 23,860.59 97.12%
管养收入 - - 18.74 0.05% 27.83 0.11%
园林设计 71.48 0.22% 233.02 0.63% 151.48 0.62%
苗木销售 227.84 0.71% 586.17 1.59% 528.21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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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分类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合计 32,206.26 100.00% 36,874.97 100.00% 24,568.11 100.00%
(2)按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华中 - - 1,079.30 2.93% 7,438.87 30.28%
华南 23,448.56 72.81% 11,816.97 32.05% 8,367.59 34.06%
华东 5,334.61 16.56% 17,376.18 47.12% 1,504.34 6.12%
华北 3,232.34 10.04% 626.54 1.70% 7,043.23 28.67%
华西 190.76 0.59% 5,975.97 16.21% 214.08 0.87%
合计 32,206.26 100.00% 36,874.97 100.00% 24,568.11 100.00%
(3)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市政 20,826.76 28,710.43 14,639.93
房产 11,080.19 7,326.61 9,220.67
7、中茂园林主要项目情况
(1)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当期确认收入
(粤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周
1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5,740.86
边道路及配套工程
(粤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二
2 茂名市中晟实业有限公司 3,918.89
期)—市政配套及室外景观工程
3 湛江天润御海湾市政配套工程 湛江保润投资有限公司 3,391.45
4 修水县永域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配套项 修水县永域矿业有限公司 3,281.06
20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目工程
5 锦州市中央南街立交桥绿化工程 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2,691.77
2014 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当期确认收入
贵安新区黔中大道生态园林景观带工 贵州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
1 5,936.87
程景观施工第二合同段 司
2 萍乡市洪山大道市政工程 江西星海建设有限公司 5,153.97
3 萍乡市郑和路市政工程 江西星海建设有限公司 4,069.74
4 萍乡市大星路市政工程 江西星海建设有限公司 3,708.66
5 萍乡市江南路市政工程 江西星海建设有限公司 3,504.97
2013 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当期确认收入
岳阳市河湖连通工程及水系生态综合
1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324.23
治理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锦州市城区出入口绿化工程 BT 模式
2 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3,183.39
投资建设工程
锦州滨海体育中心景观综合工程(一、
3 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2,540.31
二标段)
佛山新城商务中心(C 区)园林景观 佛山市保利鑫诚房地产开发有
4 2,448.00
工程 限公司
京港澳高速岳阳连接线(太阳桥至昆
5 山互通段)工程综合管沟 BT 投资建 广州协强建筑有限公司 2,110.75
设项目
(2)报告期内中茂园林新开工情况
报告期内,中茂园林新开工项目统计情况如下:
期间 数量(个) 总合同金额(万元) 平均金额(万元)
2015 年 1-6 月 10 38,196.04 3,819.60
2014 年度 11 33,175.11 3,015.92
2013 年度 29 28,164.17 971.18
2014 年新开工项目的平均金额较大,主要因为中茂园林在 2014 年签订的大额
合同较多。
20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从合同金额的结构来看,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总金额占当期全部开工项目
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保持在 70%以上,具体如下:
2015 年 1-6 月 个数(个) 个数占比 合同总金额(万元) 金额占比
1,000 万元以上 8 80% 37,730.91 98.78%
500-1,000 万元 - - - -
500 万元以下 2 20% 465.13 1.22%
合计 10 100% 38,196.04 100%
2014 年度 个数(个) 个数占比 合同总金额(万元) 金额占比
1,000 万元以上 7 63.64% 32,963.34 99.36%
500-1,000 万元 0 - - -
500 万元以下 4 36.36% 211.77 0.64%
合计 11 100.00% 33,175.11 100.00%
2013 年度 个数(个) 个数占比 合同总金额(万元) 金额占比
1,000 万元以上 7 24.14% 20,514.30 72.84%
500-1,000 万元 6 20.69% 4,214.87 14.97%
500 万元以下 16 55.17% 3,434.99 12.20%
合计 29 100.00% 28,164.17 100.00%
(3)正在执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累计已确认 累计已收款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合同收入
号 收入 金额
京港澳高速岳阳连接线项目(太
1 阳桥至昆山互通段拓宽改造工程 2012/6/10 15,300.00 15,530.73 11,997.58
BT 建设一标段分包工程)
(粤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
2 (二期)市政配套及室外景观工 2015/3/1 13,000.00 3,918.89 -
程
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
3 2009/4/5 7,637.88 7,680.29 7,672.01
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贵安新区黔中大道生态园林景观
4 2013/9/1 7,409.04 5,936.87 2,919.50
带工程景观施工第二合同段
20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累计已确认 累计已收款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合同收入
号 收入 金额
5 萍乡市洪山大道市政工程 2014/1/5 6,900.00 5,453.97 60.00
6 萍乡市江南路市政工程 2014/3/15 6,100.00 4,095.08 -
7 萍乡市郑和路市政工程 2014/2/5 5,800.06 4,648.69 300.00
(粤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
8 2015/3/26 5,200.00 5,740.86 -
周边道路及配套工程
郴州“中源国际城”景观施工工
9 2012/10/1 5,000.00 3,062.00 3,062.00
程
海景明珠新城市政配套及室外景
10 2014/7/10 4,852.50 4,370.87 -
观工程
岳阳市河湖连通工程及水系生态
11 2012/10/1 4,589.02 7,240.73 2,317.62
综合治理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锦州滨海体育中心景观综合工程
12 2013/4/1 4,366.14 3,036.78 2,150.00
(一、二标段)
13 萍乡市大星路市政工程 2014/2/28 4,300.01 4,293.14 -
广州亚运城岭南水乡民俗主题建
14 2009/7/28 3,983.17 3,983.17 3,001.14
筑工程(标段一)
锦州市城区出入口绿化工程 BT
15 2012/10/19 3,955.72 3,555.49 2,161.00
模式投资建设工程
16 锦州市中央南街立交桥绿化工程 2015/03 3,930.91 2,625.79 -
茂名市中晟实业有限公司(粤西)
17 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一期) 2014/7/10 3,600.00 3,760.29 1,101.00
市政配套及室外景观工程
18 湛江天润御海湾市政配套工程 2015/03/10 3,500.00 3,391.45 -
修水县永域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配
19 2015/03/30 3,500.00 3,281.06 -
套项目工程
哈尔滨市群力新区金河公园景观
20 2009/6/6 3,225.37 2,858.00 2,153.36
工程施工
21 龙洞公园工程 2006/8/1 3,165.31 3,481.85 2,110.13
云东海生态养殖及观光农业基地
22 工程之生态观光路(北湖段)B 区- 2010/11/1 3,063.66 2,768.27 1,735.37
南段
云东海生态养殖及观光农业基地
23 2011/10/20 3,001.08 2,700.97 1,400.55
工程 E 标
20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累计已确认 累计已收款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合同收入
号 收入 金额
肇庆中源明珠六、七期别墅区园
24 2012/10/14 3,000.00 927.77 209.65
林绿化项目
25 龙洞公园续建一期工程 2011/1/1 2,872.70 1,253.31 13.60
广州亚运城岭南水乡民俗主题建
26 2010/1/26 2,632.83 2,632.83 1,971.96
筑工程(标段二)
流溪新岸花园室外景观及配套工
27 2015/3/28 2,600.00 1,051.26 -
程
江门星汇名庭(第一期)项目园
28 2011/3/15 2,569.98 2,716.87 2,123.98
建绿化工程
宏城广场改造整饰工程绿化景观
29 2010/2/23 2,521.37 2,137.12 2,043.79
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30 湛江天润御海湾硬质景观工程 2015/3/26 2,500.00 2,128.14 -
京港澳高速岳阳连接线(太阳桥
31 至昆山互通段)工程综合管沟 BT 2013/5/28 2,340.34 2,110.75 1,000.00
投资建设项目
番禺区禺山西路扩建工程(南双
32 2010/6/1 2,278.10 2,666.01 2,666.01
玉立交—西环路)绿化工程
广州亚运城及市属亚运场馆绿化
33 2010/1/26 2,199.92 1,693.49 1,698.93
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标段三)
金沙洲小区发展项目 F 区园林景
34 2013/8/15 2,048.20 600.00 1,094.92
观分包工程
珠海市港湾大道(金鼎转盘~金唐
35 2010/8/1 2,009.93 2,850.21 2,850.21
路路口)改造工程绿化工程
中源名都四期市政雨水污水管道
36 2015/3/25 2,000.00 1,805.07 -
及道路重新安装工程
中茂园林存在以分包方式承建工程的情形,其中部分分包合同因暂未取得业主方
书面确认而存在一定法律瑕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即使因分包事项
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分包方仍有权向合同相对方主张相应的工程价款。如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则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②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0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若中茂园林上述分包合同被判断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则中茂园林
需承担修复费用直至验收合格;若建设工程经修复仍无法验收合格,则中茂园林面临
无法收回工程价款的风险。中茂园林为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
设计专项乙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资质,且根据中茂园林的声明,尚未出现所承包园林
绿化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情形,上述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分包导致的工程
纠纷。
中茂园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茂国承诺:“对于本次交易完成前中茂园林承
接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若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导致其他
经济损失,本人将对中茂园林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中茂园林以分包方式承建工程且暂未取得业主方书面确
认的分包合同的具体情况、涉及的金额、相关工程价款的回收情况如下:
序 合同造价 累计收款
项目名称 业主方 总承包方
号 (万元) (万元)
广州重大装备制造
基地(大岗)中船 广州番禺装备产
广州建筑股份
1 中路项目投资建设 业基地投资发展 15,100.00 -[注 1]
有限公司
-转让(BT)分包工 有限公司
程
广州市天河区园
金中天集团建
2 龙洞公园工程 林绿化管理办公 3,165.00 2,110.13
设有限公司
室
云东海生态养殖及
佛山市三水区云 安阳建工(集
观光农业基地工程
3 东海街道经济发 团)有限责任公 3,063.66 1,735.37
之生态观光路(北
展有限公司 司
湖段)B 区-南段
广州市天河区园 广东楚雄园林
龙洞公园续建一期
4 林绿化管理办公 工程有限公司 2,872.70 13.60
工程
室 [注]
广州亚运城岭南水 广州市重点公共
金中天集团建
5 乡民俗主题建筑工 建设项目管理办 2,632.83 1,971.96
设有限公司
程(标段二) 公室
注 1: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中船中路项目投资建设-转让(BT)分包工程
目前尚未开工。
注 2:“广东楚雄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园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若因分包事项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
经验收合格,中茂园林仍有权向合同相对方主张相应的工程价款;交易对方邱茂国已
经承诺对本次交易完成前中茂园林承接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可能存在的因违法违规
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中茂园林正在履行的部分
分包合同暂未取得业主方确认事项不会对中茂园林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认为,若因分包事项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
经验收合格,中茂园林仍有权向合同相对方主张相应的工程价款;交易对方邱茂国已
经承诺对本次交易完成前中茂园林承接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可能存在因违法违规行
为导致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中茂园林部分分包合同暂未
取得业主方确认事项不会对中茂园林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重
大经济损失。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重组报告书已经对存在法律瑕疵分包合同的具体
情况进行了披露;若因分包事项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
中茂园林仍有权向合同相对方主张相应的工程价款;交易对方邱茂国已经承诺对本次
交易完成前中茂园林承接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可能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经济
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中茂园林部分分包合同暂未取得业主方确
认事项不会对中茂园林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8、主要客户构成及变动情况
中茂园林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基础建
设投资商。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5 年 1-6 月
1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5,740.86 17.83%
2 湛江保润投资有限公司 5,519.59 17.14%
3 茂名市中晟实业有限公司 3,918.89 12.16%
4 修水县永域矿业有限公司 3,281.06 10.19%
5 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2,691.77 8.36%
合计 21,152.76 65.68%
21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4 年度
1 江西星海建设有限公司 16,437.35 44.58%
2 贵州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5,936.87 16.10%
3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3,092.13 8.39%
4 广州协强建筑有限公司 2,395.27 6.50%
5 中山市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24.22 3.59%
合计 29,185.84 79.15%
2013 年度
1 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5,723.70 23.30%
2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324.23 21.67%
3 佛山市保利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48.00 9.96%
4 广州协强建筑有限公司 2,110.75 8.59%
5 佛山市高明区欧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886.12 3.61%
合计 16,492.80 67.13%
报告期内,中茂园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中茂园林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不占有权益。
9、原材料及劳务采购情况
(1)最近两年一期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内容 占当期生产 占当期生产 占当期生产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机械费 44,637,727.95 20.35% 41,500,967.12 14.63% 8,697,456.06 4.07%
绿化材料 15,412,781.38 7.03% 64,148,219.20 22.62% 46,995,291.91 22.00%
建筑材料 123,292,708.48 56.20% 114,176,960.43 40.26% 86,179,928.29 40.34%
人工费 32,946,138.81 15.02% 53,081,017.28 18.72% 59,183,777.13 27.71%
折旧及其
3,108,467.83 1.42% 10,690,444.41 3.77% 12,560,889.95 5.88%
他费用
合计 219,397,824.45 100.00% 283,597,608.44 100.00% 213,617,343.34 100.00%
21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园林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原材料价格单价变动情况及原材料成本控制措施
为减小原材料成本波动的风险,中茂园林建立了原材料采购制度,采用集中采购、
就近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满足各类项目对原材料的要求,实现项目利润最
大化。
针对常用大宗材料,中茂园林采用集中询价、集中确定供应商、集中安排购买的
采购方式。中茂园林成控部及采购部定期向供应商进行材料询价,及时更新价格信息
库,并将其中部分优质供货商确定为全国各区域的战略供货商,进行集中采购,降低
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对于区域内无战略供应商的材料,采购部门派出采购员到项目所
在地调查当地材料的供应价格,进行三家以上的询价及材料检验,将相关情况报中茂
园林成控部,经审批后确定供货商。同时,项目管理部对施工人员实行材料损耗量考
核,杜绝或减少材料的浪费。
10、中茂园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中茂园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5 年 1-6 月
1 吴川市吴阳扩展建材经营部 3,982.34 13.96%
2 樟树市宏亚商贸有限公司 3,718.79 13.04%
3 吴川市吴阳八方建材经营服务部 2,746.46 9.63%
4 樟树市伟升商贸有限公司 2,374.08 8.32%
5 广东天泽弘泰建材有限公司 1,375.22 4.82%
合计 14,196.89 49.77%
2014 年度
1 广州市建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081.19 17.70%
2 樟树市宏亚商贸有限公司 2,757.11 9.60%
3 樟树市佳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563.71 8.93%
4 樟树市伟升商贸有限公司 2,455.12 8.55%
5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沈家苗木专业合作社 1,819.59 6.34%
合计 14,676.72 41.13%
21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3 年度
1 广州市建力劳务有限公司 3,108.08 14.01%
2 广州市建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180.29 9.83%
3 澳丰石业(云浮)有限公司 1,616.70 7.29%
4 云城区中艺花木场 746.60 3.37%
5 广州市萝岗区大造花木场 500.62 2.26%
合计 8,152.29 36.75%
报告期内,中茂园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中茂园林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不占有权益。
11、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中茂园林向控股股东邱茂国租赁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18 号勤建大厦 22 层,面积为 1,168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具体如下: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名称 容 金额(元) 易金额的 金额(元) 易金额的 金额(元) 易金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租赁
邱茂国 733,395.36 100.00% 1,466,790.72 100.00% 1,466,790.72 100.00%
房屋
为彻底解决与中茂园林的关联交易,2015 年 1 月 27 日中茂园林与广州市万众酒
店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万众酒店面积为 3,040.5 平方
米的房屋用于日常办公。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房屋尚处于装修中。
12、质量控制
中茂园林已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和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强化对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等业务的质量管理,加
大质量控制力度,确保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
中茂园林严格遵守行业的质量管理规定,报告期内未出现过重大的项目质量纠
纷,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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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中茂园林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2 年 7
月,中茂园林取得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9。2015 年 6 月 15
日,中茂园林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事项。2015
年 6 月 23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受理编号
201506048A),受理了上述申请事项。2015 年 8 月 7 日,中茂园林取得了由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 安许证字(2015)010906 延),
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7 日。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中茂园林已取得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事项不会对中茂园林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园林已取得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事项不会对中茂园林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5 年 3 月 23 日,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出具书面文件,证明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中茂园林在该辖区内未有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记录,未有因违反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市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14、经营合规性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已经取得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社保主管部
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其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15、中茂园林人才储备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茂园林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留任。中茂园林主要经营管理人
员承诺自资产交割日起至少任职六十个月,并签订期限为六十个月的《劳动合同》、
《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且在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诺不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中茂园林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中茂园林的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黄旭辉,男,出生于 1972 年,华南理工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学历,
建筑施工管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01 年 1
月加入中茂园林,现担任中茂园林副总经理。
9
编号:(粤)JZ 安许证字【2012】010419 延,有效期 2012 年 7 月 11 日至 201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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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麦瑞娟,女,出生于 1964 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园林高级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经济师,深圳市建设局园林评标专家,深圳市财政局
采购中心园林评标专家,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深圳市四
季青园林花卉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1 年 3 月加
入中茂园林,现任中茂园林副总经理。曾多次荣获中国风景园林协会授予“优秀项目
经理”称号;多次荣获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和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授予“施工成绩显
著奖”、“施工贡献奖”。
(3)陈瑞坤,男,出生于 1971 年,华南理工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学历,
园林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广西河池地区综合设计院、中央电视台南海基地、AECOM
有限公司、广州奥凡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12 年加入中茂园林,现任中茂园林
设计院副院长。
(4)彭新焕,男,出生于 1971 年,华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本科学历,园林设计
工程师。曾任职于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任职,先后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办公
室主任职务,广州市绿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园林设计工程师,广州市园科绿化有限公
司园林设计工程师。2004 年加入中茂园林,现任中茂园林副总经理。
(5)郎煜华,男,出生于 1963 年,兰州大学地质系学士学位,日本京都府立大
学硕士、东京农工大学获得博士、日本矿业研究所博士后,日本滑坡治理工程师资格,
三峡大学任副教授。2012 年 7 月加入中茂园林,现任中茂园林研发部首席研究员。
郎煜华先生发表论文数十篇,加入中茂园林以后,研究开发的生物活性土壤绿化法用
于岩石边坡绿化,已申请多项专利,该技术可以绿化岩性边坡实现边坡森林化,用于
生态修复工程。
(6)柴华,女,出生于 1976 年,毕业于沈阳城乡规划建设学校建筑材料与管理
专业。2003 年赴日本进修,毕业于富山县立 TIC 日本语学校,2006 年始就职于三峡
大学任实验员。2012 年 8 月加入中茂园林,从事生物活性土壤添加剂研究及喷播基
材生产管理,现任中茂园林研发部研究员。
(九)经营资质情况
1、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已取得的资质如下:
序 名称 资质等级 发证机构 证书编码 颁发日期 证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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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期
城市园林 中华人民共和 有效期至
1 绿化企业 壹级 国住房和城乡 CYLZ粤0007壹 2011.12.13 2014 年 12
资质证书 建设部 月[注]
有效期至
工程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广东省住房和
2 A244024862 2011.2.16 2016 年 2 月
资质证书 专项乙级 城乡建设厅
16 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3
总承包贰级
2010.7.16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4
总承包贰级
建筑业企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 广东省住房和
5 业资质证 A2014044010636
程专业承包二级 城乡建设厅
书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
6 2010.7.16 -
业承包二级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7
专业承包二级
造林工程 广东省林学会 有效期至
粤林营施资证字
8 施工资质 乙级 营造林专业委 2013.6.4 2016 年 5 月
07050 号
证书 员会 31 日
注:有限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延续情况
中茂园林持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编号为 CYLZ粤0007壹),
其变更登记一栏载明的内容显示“证书有效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发布《关于 2014 年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延续有关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 2014
年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延续有关情况进行了安排。根据《通知》,“申请资质
延续的上述企业,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到相对应批次资质延续审核结果公告发布为
止”,即已经申请延期的企业,其原有的资质证书自动延续审核结果公告发布日为止。
2014 年 9 月,中茂园林向主管部门提交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请表》
及相关材料。根据《通知》,现持有的资质证书自动延续审核结果公告发布为止,目
前中茂园林资质证书延期事宜正等待建设部门的审批。中茂园林根据《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一级资质申请表》中申报的信息、数据,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要求进行
了逐一对比。根据上述对比情况,中茂园林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要求,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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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延期无实质障碍。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延续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 年 11 月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建部制定并发布的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期实施。原
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同时废止。根据新版
《标准》”,原“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原“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取消。
由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新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资质
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
作。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以下简称“新版《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1 日实施,原建设部颁布的《建筑
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9 号)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针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分类的调整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过渡
期;在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按照新版《规定》和新版《标准》及实施意见的要求换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2015 年 4 月 13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
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710 号)。该通知规定:“旧版建筑业企
业资质证书没有打印有效期或有效期限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企业不需办理延
续,但必须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本通知要求直接申请资质换证”。
中茂园林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发证日期为 2010 年 7 月 16 日,虽已
超过五年,但由于该资质证书上没有打印有效期,因此,根据粤建许函〔2015〕710
号通知规定,中茂园林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无需办理资质延续,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直接申请换成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即可。根据中茂园林出具的
说明,中茂园林将依法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接申请
换发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综上,根据相关规定,中茂园林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目前为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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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状态,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中茂园林可以依据该资质证书开展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中茂园林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虽已超过
5 年有效期,但根据主管部门针对新颁布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与旧法衔接过渡制定的相关文件,中茂园林所持有的《建筑业企
业资质证书》无需办理资质延续,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直接申请换领新版的建筑
业企业资质证书即可,期间不影响中茂园林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园林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虽已
超过 5 年有效期,但根据主管部门针对新颁布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与旧法衔接过渡制定的相关文件,中茂园林所持有的《建筑
业企业资质证书》无需办理资质延续,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直接申请换领新版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即可,期间不影响中茂园林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中茂园林拥有的业务资质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
中茂园林拥有的业务资质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资质名称 业务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
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 500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小品、花
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 15 米以
城市园林绿化
1 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可承揽
一级资质
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
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
和信息服务
风景园林工程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
2
设计专项乙级 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房屋建筑工程
程的施工:(1)28 层及以下、单层跨度 36 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 施工总承包贰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
级
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
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 40 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 20 平方
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10 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
市政公用工程
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 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 立
4 施工总承包贰
方米/秒及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3、总贮存容积 1000 立
级
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 15 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
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热力工程各类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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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及道路照
5 明工程专业承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
包贰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且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及
古建筑工程专
6 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国家级 2000 平方米及以下重点
业承包贰级
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造林工程施工
7 按照造林作业设计实施造林工程作业
资质证书
2、其他认证或行政许可
序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颁发日期 证书有效期
号
2014 年 10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444001395 - 3年
月 10 日
2012 年 7 月
(粤)JZ 安许证字 广东省住房和 2012 年 7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日至 2015
[2012]010419 延 城乡建设厅 月 11 日
年 7 月 11 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0070014Q10100R3M
证书
2014 年 1 月 7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中鉴认证有限 2014 年 1
4 0070014E20032 R3M 日至 2017 年 1
证书 责任公司 月7日
月6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5 0070014S10022 R3M
体系认证证书
(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6,891,329.57 355,874,533.73 141,902,893.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91,175.25 180,003.41 4,095,421.81
现金流入小计 355,182,504.82 356,054,537.14 145,998,315.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2,796,387.98 339,911,669.57 141,677,758.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465,405.14 69,166,247.75 79,035,065.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53,838.92 14,070,438.79 17,815,8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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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28,441.54 19,654,154.78 16,171,709.58
现金流出小计 437,144,073.58 442,802,510.89 254,700,42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961,568.76 -86,747,973.75 -108,702,113.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8,000.00 - 102,439.21
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入小计 48,000.00 - 102,439.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6,815,136.59 209,654.00 846,323.65
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出小计 6,815,136.59 209,654.00 846,323.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7,136.59 -209,654.00 -743,884.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94,100,000.00 129,900,000.00 6,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 39,261,515.0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400.00 7,727,061.82 26,796,127.00
现金流入小计 94,272,400.00 154,627,061.82 72,057,642.0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 54,261,515.10 36,103,3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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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64,583.35 3,376,473.45 3,324,693.4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2.50 30,100,000.00 4,137,349.32
现金流出小计 2,184,585.85 87,737,988.55 43,565,389.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087,814.15 66,889,073.27 28,492,25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59,108.80 -20,068,554.48 -80,953,745.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26,004.42 30,194,558.90 111,148,304.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85,113.22 10,126,004.42 30,194,558.90
中茂园林自成立至今,非常注重资金链的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建立及加强
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
1、制度建设方面
在制度建设方面,中茂园林制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收入及支付范
围、资金预算和计划、备用金的管理、现金的管理、银行存款的管理、财务印章的管
理、银行汇票的管理及资金支付的控制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2、资金的预算管理
中茂园林每年由财务部根据次年生产经营总目标进行综合汇总平衡后编制年度
资金预算,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在当月 7 日前,各部门以明细表的形式提报当月 7
日至下月 7 日之间的月度资金计划,资金计划由本部门指定的经办人编制,部门主管
和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核汇总。
月度资金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项目事业部根据已落实的有效合同和上月的
工程进度确定回款额,编制月度收款计划;项目事业部根据上月的工程进度确定用款
额,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苗场根据总公司下达的育苗计划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其他各
部门根据本部门及中茂园林当月经营管理用款计划及人员情况编制资金支出计划;财
务部根据各业务单位报送的资金计划,组织计划的审核和综合平衡,结合资金现状和
当月融资、利息支付、还款等因素,编制全公司的财务资金收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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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对月度资金计划审核和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核,根据总经理签批意见或经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后,作为月度资金控制的目标,纳入月度生产经营计划考核。
3、资金的支付
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遵照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在项目备用金管
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上,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资金支付
审批流程如下:
序号 分类 审批流程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会计复核-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
1 现金借款
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
正常贷款本息缴纳
2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会计复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税金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会计复核-财务部
3 固定资产(购置) 经理-主管行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报总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会计复核-财务部经
固定资产(维修、 理-行政副总经理,报总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4
盘亏、盘盈、报废) 维修按维修费用计算,盘亏、报废按原值计算,盘盈按重置价值
计算
经办人申请-行政部负责人--会计复核-财务部经理-行政
5 车辆维修保养
人事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
经办人申请-部门经理-会计复核-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
6 招待费
理-财务总监-总经理,预算外一律不予批准
特殊事项(罚款、 经办人申请-部门经理-会计复核-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
7
违约金) 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报总公司:董事长
8 项目之间资金调动 经办人申请-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会计复核-财务部
9 出租车费 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
超过标准一律不予报销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
10 捐赠
总监-总经理,报总公司:董事长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会计复核-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
11 生产性开支
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4、工程款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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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茂园林制定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催收、
清查、考核、坏账核销等制定了相关制度,通过将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与个人业绩考核
挂钩的措施推动相关人员积极回收工程款,降低经营风险,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资金使
用效率。
5、资金的筹措
园林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对流动资金要求较高。中茂园林通过月度资金计
划,发现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催收工程款,通过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弥补资金缺口。
(2)如果工程款的回收仍不能弥补资金缺口,则考虑能否从银行获取授信额度、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经营性借款,如需要抵押物,则大股东以个人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
行融资。
(3)如果工程款的回收、银行借款的取得仍不能弥补资金缺口,则由大股东以
股东借款的方式输入资金。
(4)此外,中茂园林也通过股东增资、或引入新的投资者增资的方式补充不足
的资金。
综上,中茂园林对于资金的管理遵循了资金收支实行按预算管理和计划控制的原
则,并且按项目合同制定资金预算、按月制定资金计划,对资金收付有严格的审批制
度,资金链管理达到了均衡控制资金收支的效果。
(十一)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施工合同收入
在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即合同的总收入及已经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及预计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
收到时),于决算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实现。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
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
当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于决算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成
本金额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记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将超出合同总收入,按预计的损失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当
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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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茂园林的施工合同收入主要是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具体确认收入原则如
下:
签订的园林施工合同一般是固定造价合同,合同总收入能可靠的计量,与合同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中茂园林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实际发生的成本;施工合同均需编制工程预算,如
合同发生变更,必须取得双方的认可;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按施工进度与建
设单位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确
定。因此,中茂园林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工程施工收入和成本。
中茂园林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完工百分比。对于
当期未完成的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
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
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
总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总成
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将超出合同
总收入,按预计的损失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当期费用。
对于 BT 业务的会计核算:BT 业务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
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 BT 业务承接方签订市政工程项目 BT 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
权 BT 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
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投资回报)。中茂园林对 BT 业
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①如提供建造服务,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建设期”。于工程完工
并审定工程造价后,将“长期应收款-建设期”科目余额(实际总投资额,包括工程成
本与工程毛利)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
建设期”至“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回购款总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
法在回购期内分摊投资收益,但对于建造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约定利率计息的垫付费用
项目,如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单独计算
此部分的资金占用费用,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列入长期应收款,如果合同总价中已
包括利息收入则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并冲减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
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②如未提供建造服务,按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并考虑合同规定的投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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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将回购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并将回购款与支付的工程价款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分摊投资收益。对长期应
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可回购的部分,应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核算。
对长期应收款,中茂园林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提供劳务收入
中茂园林的劳务收入主要是园林景观设计收入,具体的确认收入方法以合同约定
为准,一般合同的确认收入方式以园林景观设计合同签署、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
初设计、提交施工图和后续服务六个阶段为节点进行,按照设计进度中每个设计项目
的完成情况和工作量分阶段确认收入。
2、施工毛利确认原则、工程施工项目完工与结算的时间间隔及合理性
(1)中茂园林施工毛利确认原则
中茂园林的施工毛利来源于建造合同施工收入与施工成本的差额,建造合同收入
主要是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①中茂园林签订的园林施工合同的总收入能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中茂园林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清楚地区
分和可靠地计量实际发生的成本;中茂园林的每一项施工合同,均需编制工程预算,
如合同发生变更,必须取得双方的认可;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按施工进度与
建设单位分期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的确定。因此,中茂园林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工程施工收入和成本。
②中茂园林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完工进度。对于
当期未完成的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
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施工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
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施工成本;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
总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施工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总成
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施工成本。施工收入与施工成本的差额作为
施工毛利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将超出合同总收入,按预计的损
失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当期费用。
③具体依据:中茂园林确认当期施工收入的主要依据是由业主或者监理公司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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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工程量确认函,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的比例确认完工进度,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
为当期施工收入;确认施工成本的主要依据是根据中茂园林成控部制作的各个项目预
算成本明细表乘以完工进度得出累计应确认的施工成本,减去以前年度已计提施工成
本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施工成本;施工收入与施工成本的差额作为施工毛利。
(2)中茂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完工与结算的时间间隔及合理性
中茂园林工程项目的结算流程一般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中茂园林向发
包方提交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发包方会同建设各方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
成后,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方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
见。中茂园林修改,并与发包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才能办理最终结算流程。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茂园林未全部收齐工程款的已完工已结算项目从完工
到结算的时间间隔情况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 1-3 年 3 年以上
已完工已结算项目个 5 11 2
数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茂园林未全部收齐工程款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的时间
间隔(从完工期计算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止)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 1-3 年 3 年以上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个 1 26 11
数
时间间隔长的原因主要有:
1、大部分市政项目的验收需多部门一起验收,结算需资料齐全、经相关政府部
门审批后才能完成,由于验收、资料准备的时间较长、政府部门审核细致,导致结算
时间较长。
2、部分非市政项目由于中茂园林与业主准备资料、核对相关数据时间较长,导
致完工与结算的时间间隔较长。
3、部分工程项目属于分包项目,由于业主未与发包方结算,以致发包方未与中
茂园林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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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止,中茂园林未全部收齐工程款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收款
数占项目确认收入比例如下:
累计收款额占累计
项目 累计确认收入(元) 累计收款额(元)
确认收入比例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192,935,001.21 140,653,944.67 72.90%
根据中茂园林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中茂园林按月向业主上报当月施
工进度,监理单位或业主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后,业主在 15-2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
已完工程量的 35-80%。工程竣工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业主向中茂园林支付竣工验
收款,一般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 80-90%;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审计,审计结束后
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 90-95%;结算总金额的 5-1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苗木
的养护费,在质保期结束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尾款。
上述已完工未结算项目中,因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导致累计收款与累
计收入的比例为 72.90%,略低于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收款比例,收款进度略低于合同
约定进度。
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茂园林未全部收齐工程款的已完工已结算项目,中茂
园林结算前自行确认的收入与最终经双方结算确认的收入总额情况如下:
双方结算确认的收
中茂园林结算前自 双方结算确认的收 入总额与中茂园林
项目
行确认的收入(元) 入总额(元) 结算前自行确认的
收入之比
已完工已结算项目 261,056,464.11 277,822,437.56 106.43%
从上表可以看出,中茂园林已完工已结算项目最终结算价款超出其结算前自行确
认的收入,超出比例在 7%以内,中茂园林在结算前确认的收入无虚增收入的情况。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认为,报告期内中茂园林工程施工毛利的确认、计量符合相
关会计准则;中茂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完工与结算的时间间隔因具体项目不同而存在差
异,反映了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时间间隔合理。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中茂园林工程施工毛利的确认、计量符
合相关会计准则;中茂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完工与结算的时间间隔因具体项目不同而存
在差异,反映了具体项目的实际结算情况,时间间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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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性资产确认依据和计量
标的公司生物性资产主要是中茂园林的园林绿化苗木,根据其持有目的及经济效
益实现方式,确认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1)中茂园林消耗性生物资产确认原则
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营造
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
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
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发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苗木基本上可以较稳定的生长,一般只需相对较少的维护
费用及生产物资,此时点苗木可视为已达到郁闭。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企业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
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
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
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中茂园林消耗性生物资产每年变化的确认依据和确认过程
中茂园林消耗性生物资产确认主要分以下阶段:
①购进:苗场负责人根据近期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制定采购计划,苗场财务制定
《进场计划表》提交成控部门审批,进场计划通过后交由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采购,
采购完成后财务人员根据进仓单、入库单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
②养护:苗场发生的生物资产养护费用(包括肥料、人工、场地租金等)由苗场
财务填制报销单据交中茂园林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批报销,财务人员根据报销单先将
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归集,月末全部结转至消耗性生物资产,
增加资产价值。
③苗木资产生长到一定规格达到郁闭期时,已郁闭苗木资产后续发生的养护成本
不再结转入消耗性生物资产,而是直接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
郁闭标准:在确定苗木大田种植的株行距时,综合考虑苗木生长速度、生产成本
等因素,合理配给植株生长空间。按历史经验及中茂园林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在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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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出圃标准时,取其出圃起点规格的各数据进行郁闭度的测算。
乔木类:株行距约 350cm×350cm,胸径 8cm,冠径约 320cm 时
郁闭度:3.14×160×160/(350×350)=0.656
灌木类: 株行距约 25cm×25cm,冠径约 24cm 时
郁闭度:3.14×12×12/(25×25)=0.723
棕榈科类: 株行距约 350cm×350cm,冠径约 300cm 时
郁闭度:3.14×150×150/(350×350)=0.576
④发出:苗木资产发出有工程项目领用、外销两种情况:工程项目领用苗木资产
时,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制定领用清单交苗场负责人,苗场发货后填制出库单登记发出
情况;外销由苗场自行根据销售情况填制出库单登记销售情况,月末苗场人员将出库
单交公司财务登记进销存及财务账目。苗场人员定期会同财务部对苗木资产进行现场
盘点。
(3)会计师盘点方法和盘点过程
会计师会同中茂园林财务部、苗场人员在 2015 年 2 月 10 日对中茂园林的苗木资
产(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监盘。经询问及查阅账面的苗木资产资料,中
茂园林有石楼、慕园、长洲等苗场,其消耗性生物资产(苗木资产)主要集中在石楼
苗场。
中茂园林财务部会同苗场人员对石楼苗场的苗木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会计师对
此次盘点进行了监盘和抽盘,监盘和抽盘程序如下:
①中茂园林财务部会同苗场人员先打印出石楼苗场盘点前一天的库存苗木明细
表,标明各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金额等有关资料。
②中茂园林苗场负责人将苗场划区域管理,将不同品种的苗木分别存放在不同区
域、并在地图上标明,中茂园林财务部会同苗场人员进行全面盘点,会计师派出相关
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全程监督了此次全面盘点。
③会计师对苗场中单价较高的树苗进行抽查,抽查过程中,会计师按盘点计划分
成若干小组进行抽查,准确记录了抽查的苗木资产的数量和状况,通过两种方式(从
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及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
记录)确认苗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抽查比例超过苗场中所有苗木资产的 35%。
④如库存苗木明细表的苗木情况与地图、实际苗木数量核对不符,会计师要求中
茂园林提供相应苗木的出入库单据,核对差额是否与出入库单据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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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盘点,会计师未发现中茂园林苗木资产存在重大账实不符的情况。
(4)中茂园林消耗性生物资产确认原则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①中茂园林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会计确认对比
公司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
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
蒙草抗旱 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
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
普邦园林 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
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
棕榈园林 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
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
中茂园林 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②中茂园林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期标准的对比
公司 乔木类 灌木类 棕榈科类
株行距约180 cm *180
株行距约25 cm *25
蒙草抗旱 cm,胸径6-8 cm,冠径 -
cm,冠径约24 cm
约160CM
株行距约 350 cm *350 株行距约 100 cm *100 株行距约 350 cm *350
普邦园林
cm,冠径约 320 cm cm,冠径约 90 cm cm,冠径约 300 cm
株行距约350cm×
株行距约25cm× 株行距约350cm×
棕榈园林 350cm,胸径8cm,冠
25cm,冠径约24cm 350cm,冠径约300cm
径约320cm
株行距约350cm×
株行距约25cm× 株行距约350cm×
中茂园林 350cm ,胸径8cm,冠
25cm ,冠径约24cm 350cm ,冠径约300cm
径约320cm
由上可见,中茂园林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确认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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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认为,报告期内中茂园林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中茂园林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确认符合行业惯例。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中茂园林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
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中茂园林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确认符合行业惯例。
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的
影响
中茂园林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5、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中茂园林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
上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范围的确定
中茂园林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内,中
茂园林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存在变化。
6、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中茂园林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7、其他会计事项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
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除根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外,报告期内,中茂园林重大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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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或会计估计未发生其他变更。
8、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中茂园林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二、标的资产之二:中茂生物 100%股权
(一)概况
公司名称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6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190.476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邱茂期
注册地址 电白县电城镇东方路
营业执照号 440923000003043
组织机构代码 66981656-2
税务登记号码 粤地税字 440923669816562 号、粤国税字 440923669816562 号
食用菌栽培、销售;产品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示的除外;法律、行
经营范围 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2007 年 12 月设立
中茂生物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6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由中茂园林以货
币出资 40 万元、深圳市达利时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40 万元、邱茂期以货币出资
20 万元共同设立。2007 年 11 月 28 日,茂名市油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
资报告》(茂油会所验字[2007]第 438 号),对各股东的出资情况予以了验证。
中茂生物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茂园林 40 40
深圳市达利时实业有限公司 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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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邱茂期 20 20
合计 100 100
2、2009 年 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2 月 12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深圳市达利时实业有限公司
将所持中茂生物 40%股权(对应 40 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中茂园林。2009 年 2 月 16
日,深圳市达利时实业有限公司与中茂园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前述股
权转让事宜。
2009 年 2 月 26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
让后,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茂园林 80 80
邱茂期 20 20
合计 100 100
3、2009 年 3 月,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2 月 23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0 万元。其
中,中茂园林增加出资 720 万元;邱茂期增加出资 180 万元。2009 年 3 月 5 日,电
白德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电德所验字[2009]021 号),对上述股东
增资情况予以了审验。
2009 年 3 月 6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后,中
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茂园林 800 80
邱茂期 200 20
合计 1,000 100
4、2010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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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29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期将所持中茂生物 20%股权
(对应 200 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中茂园林。同日,中茂园林与邱茂期签署了《电白
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0 年 4 月 2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
让后,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茂园林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5、2010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3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中茂园林将所持中茂生物的全部
股权分别转让给邱茂国、邱茂期,其中邱茂国受让 80%股权(对应 800 万元出资额)、
邱茂期受让 20%股权(对应 200 万元出资额)。同日,中茂园林与邱茂国、邱茂期分
别签署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2010 年 12 月 27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
转让后,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邱茂国 800 80
邱茂期 200 20
合计 1,000 100
6、2014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9 月,邱茂国与广州茂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商小贷”)
签订编号为茂商(贷)字 20130008 号《贷款合同》,邱茂国向茂商小贷借款 500 万元。
2014 年 4 月 1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的 30%股
权(对应出资额 300 万元)转让给郑龙辉10。同日,邱茂国与郑龙辉,签署了《电白
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郑龙辉未支付对价。上述股权转让的实质系
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0
郑龙辉系广州茂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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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23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
让后,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邱茂国 500 50
邱茂期 200 20
郑龙辉 300 30
合计 1,000 100
7、2014 年 8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8 月 22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3.0769%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7690 万元)转让给纳兰凤凰,转让价格为 2,000 万元;同意
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罗伟广,转让价格为
1,30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给梁
咏梅,转让价格为 65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
万元)转让给安若玮,转让价格为 90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的股权
(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给李锐通,转让价格为 300 万元。
2014 年 8 月 22 日,邱茂国分别与上述受让方签署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了股权转让事宜。
2014 年 8 月 26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
让后,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邱茂国 399.231 39.9231
2 邱茂期 200.000 20.0000
3 郑龙辉 300.000 30.0000
4 纳兰凤凰 30.769 3.0769
5 安若玮 30.000 3.0000
6 罗伟广 20.000 2.0000
7 梁咏梅 10.000 1.0000
8 李锐通 10.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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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4 年 11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1 月 3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0%股权
(对应出资额 100 万元)转让给安兰德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为 6,500 万元;同意邱茂
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0%股权(对应出资额 100 万元)转让给裕兰德投资,股权转让价
格为 6,50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2%股权(对应出资额 12 万元)转让
给邱绍明,股权转让价格 78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6923%股权(对应
出资额 16.9231 万元)转让给刘劲松,股权转让价格 1,100 万元;同意邱茂国将所持
中茂生物 1%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给邓海燕,股权转让价格 650 万元;同
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2.3077%股权(对应出资额 23.0769 万元)转让给怀新投顾,
股权转让价格 1,500 万元;同意郑龙辉将所持中茂生物 30%股权(对应 300 万元的出
资额)转让给邱茂国,由于邱茂国已偿还对茂商小贷的借款,郑龙辉将所持中茂生物
30%股权转让给邱茂国,未支付对价。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电白中茂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事宜。
2014 年 11 月 7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
转让后,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邱茂国 437.2309 43.7231
2 邱茂期 200.0000 20.0000
3 安兰德投资 100.0000 10.0000
4 裕兰德投资 100.0000 10.0000
5 纳兰凤凰 30.7690 3.0769
6 安若玮 30.0000 3.0000
7 怀新投顾 23.0769 2.3077
8 罗伟广 20.0000 2.0000
9 刘劲松 16.9231 1.6923
10 邱绍明 12.0000 1.2000
11 梁咏梅 10.0000 1.0000
12 李锐通 10.0000 1.0000
13 邓海燕 10.0000 1.0000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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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 100
9、2015 年 1 月,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190.4762 万元,其中:青岛金石以 1,935 万元的价格认缴 29.7619 万元出资额,海
宁嘉慧以 1,935 万元的价格认缴 29.7619 万元出资额,刘冰以 4,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61.5238 万元出资额,金正源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23.0714 万元出资额,方敏以
1,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15.3810 万元出资额,曹萍以 774 万元的价格认缴 11.9048 万元
出资额,秦朝晖以 774 万元的价格认缴 11.9048 万元出资额,张锦喜以 466 万元的价
格认缴 7.1667 万元出资额,各股东增资款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前缴足。
2015 年 1 月 8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
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邱茂国 437.2309 36.7274
2 邱茂期 200.0000 16.8000
3 裕兰德投资 100.0000 8.4000
4 安兰德投资 100.0000 8.4000
5 刘冰 61.5238 5.1680
6 纳兰凤凰 30.7690 2.5846
7 安若玮 30.0000 2.5200
8 青岛金石 29.7619 2.5000
9 海宁嘉慧 29.7619 2.5000
10 怀新投顾 23.0769 1.9385
11 金正源 23.0714 1.9380
12 罗伟广 20.0000 1.6800
13 刘劲松 16.9231 1.4215
14 方敏 15.3810 1.2920
15 邱绍明 12.0000 1.0080
16 曹萍 11.9048 1.0000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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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7 秦朝晖 11.9048 1.0000
18 梁咏梅 10.0000 0.8400
19 李锐通 10.0000 0.8400
20 邓海燕 10.0000 0.8400
21 张锦喜 7.1667 0.6020
合计 1,190.4762 100
2015 年 2 月,刘冰、方敏与邱茂国签订了出资权转让协议,刘冰、方敏分别将
4,000 万元认缴中茂生物 61.5238 万元出资额、1,000 万元认缴中茂生物 15.3810 万元
出资额的出资权转让给邱茂国,由邱茂国履行刘冰、方敏的出资义务并享有股东权利。
根据中茂生物提供的银行进账凭证,截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本次增资款项全部到位。
10、2015 年 3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5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刘冰、方敏、邓海燕分别将所持
中茂生物 5.168%股权(对应出资额 61.5238 万元)、1.292%股权(对应出资额 15.381
万元)、0.42%股权(对应出资额 5 万元)以 61.5238 万元、15.381 万元、5 万元转让
给邱茂国;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5.168%股权(对应出资额 61.5238 万元)、
1.292%股权(对应出资额 15.381 万元)、2.0%股权(对应出资额 23.8095 万元)分别
转让给潘奕岑、李俊杰、程加兵,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事宜。
由于刘冰、方敏转让的股权均未实际缴纳出资,邱茂国未向刘冰、方敏支付对价,
邱茂国完成上述股权的实际出资。邓海燕 2014 年 11 月受让邱茂国所持中茂生物 1%
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对价仅只支付一半,因此邓海燕本次转让 0.42%股权(对
应出资额 5 万元)给邱茂国亦无对价。邱茂国向潘奕岑、李俊杰、程加兵转让的股权
价格为 109.2 元每单位出资额。
2015 年 3 月 17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
让后,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邱茂国 418.4214 35.1474
2 邱茂期 200.0000 16.8000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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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3 纳兰凤凰 30.7690 2.5846
4 罗伟广 20.0000 1.6800
5 梁咏梅 10.0000 0.8400
6 安若玮 30.0000 2.5200
7 李锐通 10.0000 0.8400
8 安兰德投资 100.0000 8.4000
9 裕兰德投资 100.0000 8.4000
10 邱绍明 12.0000 1.0080
11 刘劲松 16.9231 1.4215
12 邓海燕 5.0000 0.4200
13 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3.0769 1.9385
14 青岛金石 29.7619 2.5000
15 海宁嘉慧 29.7619 2.5000
16 金正源 23.0714 1.9380
17 曹萍 11.9048 1.0000
18 秦朝晖 11.9048 1.0000
19 张锦喜 7.1667 0.6020
20 潘奕岑 61.5238 5.1680
21 李俊杰 15.3810 1.2920
22 程加兵 23.8095 2.0000
合计 1,190.4762 100.0000
(三)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定价依据为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
以 2015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中茂生物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6,906.36 万元。评估
机构充分考虑了中茂生物所处行业发展情况、未来产能扩充、技术先进性、管理团队
等因素,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对中茂生物 100%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从而得出预评估值。
中茂生物在最近一年内共发生了 4 次股权转让和 1 次增资。由于股权转让或增资
的背景与目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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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 4 月及 2014 年 11 月邱茂国与郑龙辉股权转让事项及价格差异原因
2014 年 4 月 1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的 30%股
权(对应出资额 300 万元)转让给郑龙辉。2014 年 11 月 3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
同意郑龙辉将所持中茂生物 30%股权(共 30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邱茂国。邱茂国与
郑龙辉之间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均未实际支付对价,系解决双方之间借款的担保行为。
两次股权转让价格的背景如下:邱茂国与广州茂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茂商小贷”)签署借款协议,向茂商小贷借款 500 万元,邱茂国以其所持中茂生
物 30%股权(对应出资额 300 万元)通过过户给郑龙辉(茂商小贷的法定代表人)的
形式进行担保。就该担保事项,2014 年 4 月 1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邱茂
国将所持中茂生物的 30%股权(对应出资额 300 万元)转让给郑龙辉。同日,邱茂国
与郑龙辉,签署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 300
万元。2014 年 11 月,邱茂国按期偿还了对茂商小贷的借款,因此,郑龙辉将所持中
茂生物 30%股权(共 300 万元的出资)退还给邱茂国。
因此,邱茂国与郑龙辉股权转让事项,系邱茂国及茂商小贷之间借款的担保行为,
并非真实的股权转让行为,因而与本次评估价格存在差异。
2、2014 年 8 月股权转让事项及价格差异原因
2014 年 8 月 22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以下股权转让事项:
对应 100%
转让价款 对应出资 每元注册资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比例 股权估值
(万元) 额(万元) 本价格(元)
(万元)
邱茂国 纳兰凤凰 2,000.00 30.77 3.0769% 65.00 65,000.00
邱茂国 罗伟广 1,300.00 20.00 2.0000% 65.00 65,000.00
邱茂国 梁咏梅 650.00 10.00 1.0000% 65.00 65,000.00
邱茂国 安若玮 900.00 30.00 3.0000% 30.00 30,000.00
邱茂国 李锐通 300.00 10.00 1.0000% 30.00 30,000.00
本次股权转让中,邱茂国将中茂生物部分出资额分别转让给纳兰凤凰、罗伟广、
梁咏梅,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65 元、100%股权估值 65,000 万元,属于正常转让
行为。邱茂国将中茂生物部分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安若玮、李锐通,转让价格为每元注
册资本 30 元、100%股权估值 30,000 万元,与对纳兰凤凰、罗伟广、梁咏梅的转让存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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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邱茂国将中茂生物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安若玮,转让背景如下:2014 年 7 月
15 日,安若玮与邱茂国签署一份《短期借款协议》,约定由安若玮借给邱茂国 900 万
元,邱茂国以其所持中茂生物 4%股权进行质押,借款期限 2014 年 7 月 15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借款利率 0.625%。协议同时约定,借款到期安若玮可以单方面选择以
下两种还款方式之一执行(邱茂国应无条件配合):①一次还本付息 9,056,250 元;②
安若玮以对邱茂国的上述债权(含本息)及在新增补偿 300 万元给邱茂国,获得中茂
生物 4%股权,或者将上述债权(含本息)直接转换为中茂生物 3%股权。邱茂国当
时因资金紧张未如期还款,安若玮选择了将上述债权(含本息)直接转换为中茂生物
3%股权的还款方式。
(2)邱茂国将中茂生物部分出资额转让给李锐通,转让背景如下:2014 年 7 月
1 日,李锐通与邱茂国签署一份《短期借款协议》,约定由李锐通借给邱茂国 300 万
元,邱茂国以其所持中茂生物 1%股权进行质押,借款期限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1 日,借款利率 0.625%。协议同时约定,借款到期李锐通可以单方面选择以
下两种还款方式之一执行(邱茂国应无条件配合):①一次还本付息 3,018,750 元;②
李锐通将上述债权(含本息)直接转换为中茂生物 1%股权。邱茂国当时因资金紧张
未如期还款,李锐通选择了将上述债权(含本息)直接转换为中茂生物 1%股权的还
款方式。
2014 年 8 月股权转让事项中茂生物 100%股权估值为 65,000 万元,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评估值 126,906.36 万元存在差异,主要原因:2014 年 8 月股权转让时,中
茂生物已经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的产能包括电白基地和佛山三水一期工厂,预期 2014
年全年净利润 4,000 万元,对应市盈率为 16.25 倍。而本次评估除了考虑电白基地和
佛山三水一期工厂的正常生产,还考虑了未来三水二期工厂的新增产能,预期 2015
年能够实现 7,590.63 万元净利润。
3、2014 年 11 月股权转让事项及价格差异原因
2014 年 11 月 3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以下股权转让事项:
对应 100%
转让价款 对应出资 每元注册资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比例 股权估值
(万元) 额(万元) 本价格(元)
(万元)
邱茂国 安兰德投资 6,500 100.00 10.0000% 65.00 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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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邱茂国 裕兰德投资 6,500.00 100.00 10.0000% 65.00 65,000.00
邱茂国 邱绍明 780.00 12.00 1.2000% 65.00 65,000.00
邱茂国 刘劲松 1,100.00 16.92 1.6923% 65.00 65,000.00
邱茂国 邓海燕 650 10 1.0000% 65.00 65,000.00
邱茂国 怀新投顾 1,500 23.0769 2.3077% 65.00 65,000.00
郑龙辉 邱茂国 - 300 30.0000% -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中茂生物 100%股权估值为 65,000 万元,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评估值 126,906.36 万元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由于中茂生物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 2014 年 8 月份的股权转让价格。
4、2015 年 1 月增资事项及价格差异原因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190.4762 万元。各股东新增投资情况如下: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万 每元注册资本价
股东 投资额(万元)
(万元) 元) 格(元)
青岛金石 1,935.00 29.76 1,905.24 65.02
海宁嘉慧 1,935.00 29.76 1,905.24 65.02
刘冰 4,000.00 61.52 3,938.48 65.02
金正源 1,500.00 23.07 1,476.93 65.02
方敏 1,000.00 15.38 984.62 65.02
曹萍 774.00 11.90 762.10 65.02
秦朝晖 774.00 11.90 762.10 65.02
张锦喜 466.00 7.17 458.83 65.02
合计 12,384.00 190.48 12,193.52 65.02
本次增资款总额为 12,384 万元,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65.02 元/每元注册资本,本
次增资后,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估值为 77,399.96 万元。
本次增资价格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本次增资的估
值主要考虑中茂生物 2014 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本次增资估值以 2014 年度中茂生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按照市盈率 19.39 倍确定。而本次评估除了考
虑电白基地和佛山三水一期工厂的正常生产,还考虑了未来三水二期工厂的新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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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能,预期 2015 年能够实现 7,590.63 万元净利润。
5、2015 年 3 月股权转让事项及价格差异原因
2015 年 3 月 5 日,中茂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以下股权转让事项:
对应 100%
转让价款 对应出资 每元注册资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比例 股权估值
(万元) 额(万元) 本价格(元)
(万元)
刘冰 邱茂国 - 61.5238 5.17% - -
方敏 邱茂国 - 15.381 1.29% - -
邓海燕 邱茂国 - 5 0.42% - -
邱茂国 潘奕岑 6,718.40 61.5238 5.17% 109.20 130,000.00
邱茂国 李俊杰 1,679.61 15.381 1.29% 109.20 130,000.00
邱茂国 程加兵 2,600.00 23.8095 2.0000% 109.20 130,000.00
本次股权转让中,刘冰、方敏、邓海燕对邱茂国的股权转让未实际支付对价,原
因如下:
(1)邓海燕与邱茂国之间的股权转让背景如下:2014 年 10 月 29 日,邱茂国与
邓海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股权以 650 万元作价
转让给邓海燕,本次转让邓海燕支付了 320 万元转让价款,并形成对邱茂国欠款 330
万元;本次转让后邓海燕持股比例为 1%。2014 年 12 月 25 日,因中茂生物增资,邓
海燕持股比例被摊薄至 0.84%。2015 年 3 月 5 日,邓海燕将所持 0.42%股权转让给邱
茂国并支付 5 万元,清欠了 330 万元转让价款;本次转让后,邓海燕持股比例降为
0.42%。
(2)刘冰、方敏与邱茂国之间的股权转让背景如下:在 2015 年 1 月 8 日中茂生
物的增资中,刘冰以 4,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61.5238 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比例
5.168%),方敏以 1,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15.3810 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比例 1.292%)。
截止 2015 年 3 月 5 日,刘冰、方敏未就上述增资事项缴纳出资,并同意分别将所持
中茂生物 5.168%股权(对应出资额 61.5238 万元)、1.292%股权(对应出资额 15.381
万元)按原认缴出资价格转让给邱茂国。由于刘冰、方敏转让的股权均未实际缴纳出
资,邱茂国未向刘冰、方敏支付对价,并由邱茂国完成上述股权出资的缴纳。
邱茂国向潘奕岑、李俊杰、程加兵转让的股权价格为 109.20 元/每元注册资本,
对应中茂生物 100%的股权的估值为 130,00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重大
24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资产重组的评估价格基本一致。
(四)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生物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深圳市裕兰 深圳市安兰 深圳市纳兰
浙江海宁嘉 刘冰、
邱 邱 德股权投资 德股权投资 凤凰股权投 青岛金石灏 深圳怀新企 金正源联合
慧投资合伙 安若玮
茂 茂 基金合伙企 基金合伙企 资基金合伙 汭投资有限 业投资顾问 投资控股有
企业(有限 等13名
国 期 业(有限合 业(有限合 企业(有限 公司 股份限公司 限公司
合伙) 自然人
伙) 伙) 合伙)
35.1474% 16.8000% 8.4000% 8.4000% 2.5846% 2.5000% 2.5000% 1.9385% 1.9380% 19.7916%
中茂生物
2、控股股东情况
邱茂国先生直接持有中茂生物 35.1474%股权,邱茂期先生直接持有中茂生物
16.8000%股权,邱茂国先生、邱茂期先生系兄弟关系,合计持有中茂生物 51.9474%
股权,邱茂国先生系中茂生物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关于邱茂国先生的基本情况,
请详见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之“二、中茂园林 100%股权交易对方”之“(十)
20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情况”之“1、邱茂国”。
(五)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生物设立了一家分公司,无参控股子公司。该分
公司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负责人 邱茂期
营业场所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凤大道 3 号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16 日
经营范围 食用菌栽培、销售
营业执照号 (分)440683000037605
24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分公司名称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55912252-7
税务登记证 粤地税字 440607559122527 号,粤国税字 440683559122527 号
(六)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固定资产
(1)基本情况
中茂生物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专用器具、生产工具、运
输工具、电子设备等。中茂生物拥有的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态良好。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茂生物固定资产原值为 11,295.04 万元,累计折旧 3,144.05 万元,账面净
值为 8,150.99 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4,223.60 820.07 3,403.54 80.58%
机器设备 5,135.10 1,378.44 3,756.66 73.16%
运输工具 115.42 56.59 58.82 50.96%
电子设备及其他 213.74 116.45 97.29 45.52%
生产工具 318.07 269.46 48.61 15.28%
专用器具 1,289.10 503.04 786.06 60.98%
合计 11,295.04 3,144.05 8,150.99 72.16%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00%。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生物已经办理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是否存在他项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位置
(平方米) 权利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 1,640.73 是[注]
4000007123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2 310.08 是[注]
4000007125 号 东街东方路
3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482.55 是[注]
24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建筑面积 是否存在他项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位置
(平方米) 权利
4000007127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4 455.57 是[注]
4000007129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5 438.50 是[注]
4000007131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6 110.07 是[注]
4000007133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7 924.77 是[注]
4000007135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8 1,637.73 是[注]
4000007137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9 455.00 是[注]
4000007139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0 266.10 是[注]
4000007497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1 211.20 是[注]
4000007499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2 336.24 是[注]
4000007501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3 126.56 是[注]
4000007503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4 445.15 是[注]
4000008072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5 491.39 是[注]
4000008074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6 35.06 是[注]
4000008076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7 546.32 是[注]
4000008078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8 439.72 是[注]
4000008080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9 282.17 是[注]
4000008082 号 东街东方路
20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105.40 是[注]
24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建筑面积 是否存在他项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位置
(平方米) 权利
4000008084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21 82.29 是[注]
4000008086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22 394.27 是[注]
4000008088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23 470.60 是[注]
4000008090 号 东街东方路
粤房地权证电(公司)字第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
24 139.13 是[注]
4000008092 号 东街东方路
注:上述房产均已经抵押给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美分社(根据中茂生物与高州市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山美分社签订的编号为 10120139905351734 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双方签订的高农信
(2013)借字 1002013990586401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金
额为 1,600 万元,主债权期限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
目前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合计面积约 25,464.17 平方米自建的建筑物正在办理权
属证书。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自建该等建筑物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报建手续。上述
合计约 25,464.17 平方米自建的建筑物已经抵押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根
据中茂生物佛山三水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兴银粤抵字(分
营)第 201212060088 号《抵押合同》,为双方签订的兴银粤借字(分营)第 201212060088
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5,000 万元,主债
权期限至 2017 年 12 月 9 日)。
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生物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面积 是否存在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年月
(平方米) 他项权利
电国用 电白县
(2013) 电城镇
1 中茂生物 工业 28,257.00 2058 年 3 月 是[注 1]
第 00498 东街东
号 方路
佛三国用 佛山市
中茂生物三
2 (2011) 三水区 工业 90,987.60 2061 年 6 月 是[注 2]
水分公司
第 白坭镇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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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266 凤果大
号 道3号
注 1:电国用(2013)第 00498 号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给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美分社(根
据中茂生物与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美分社签订的编号为 10120139905351734 的《抵押担保
合同》,为双方签订的高农信(2013)借字 1002013990586401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
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1,600 万元,主债权期限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
注 2:佛三国用(2011)第 0400266 号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根
据中茂生物佛山三水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兴银粤抵字(分营)第
201212060088 号《抵押合同》,为中茂生物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兴银粤借字
(分营)第 201212060088 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5,000
万元,主债权期限至 2017 年 12 月 9 日)。
(2)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生物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共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商标图案 申请号 类别 商品类型 申请日
植物;贝壳类动物(活的);
中茂生物
虾(活的);活鱼;新鲜块菌;
1 三水分公 15593228 31 2014.10.28
新鲜蔬菜;新鲜蘑菇;新鲜甜
司
菜;鲜食用菌;菌种
虾(活的);活鱼;贝壳类动
中茂生物
物(活的);新鲜蘑菇;新鲜
2 三水分公 15368391 31 2014.9.18
蔬菜;鲜食用菌;新鲜块菌;
司
菌种;饲料;动物饲料
植物;虾(活的);活鱼;贝
中茂生物
壳类动物(活的);新鲜蔬菜;
3 三水分公 15368373 31 2014.9.18
新鲜块菌;新鲜蘑菇;新鲜甜
司
菜;鲜食用菌;菌种
(3)核心技术
中茂生物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液体菌种优化培养与质量检测技
术,包括制作母种、原种、栽培种的配方、培养温度和二氧化碳浓度的精准控制;②
根据原材料理化性质、营养成分、产地、价格差异配比出高产优质低成本培养基配方;
③在同等灭菌效果条件下缩短灭菌时间且不损坏培养基营养成分的独特灭菌工艺;④
培养环境参数(湿度、温度、二氧化碳浓度等)的优化管理和控制技术;⑤使用自主
研发的光照系统培育出菇柄比同类产品粗的优质高产菇。上述核心技术是影响产品品
质、产能、转化率、生产周期和生产成本的关键因素。
中茂生物合法拥有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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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生物的核心技术不存在纠纷。
3、借款合同
抵押、质押及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保证情况
高州市农村信用 高农信(2013)借字
合作联社山美分 1,600 万元 10020139905864012 2013.11.18-2016.11.18 注1
社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 兴银粤借字(分营)
5,000 万元 2012.12.10-2017.12.9 注2
限公司广州分行 第 201212060088 号
注 1:抵押情况参见本部分“(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1、固
定资产”之“(2)房屋建筑物情况”、“(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之“2、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邱茂国、邱茂期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担保,邱茂国、邱茂期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邱茂国、邱茂期与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美分社
签订的编号为 10120139305354009 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的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注 2:抵押情况参见本部分“(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1、固
定资产”之“(2)房屋建筑物情况”、“(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之“2、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邱茂国、邱茂期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担保,邱茂国、邱茂期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邱茂国、邱茂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
订的编号为兴银粤保字(分营)第 201212060088 号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
4、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邱茂国、邱茂期对中茂生物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期初占用 本期新增占用 本期偿还 期末占用
2013 年度 -20,806,527.85 60,515,353.90 21,300,000.00 18,408,826.05
2014 年度 18,408,826.05 11,157,200.49 6,500,000.00 23,066,026.54
2015 年 1-6 月 23,066,026.54 43,500,000.00 66,566,026.54 -
(1)报告期内资金占用的形成过程
2013 年度,因资金紧缺,邱茂国、邱茂期向中茂生物借款用于个人用途,当年
偿还了 2,130 万元,但是未全部还清;此外,中茂生物属于农业企业,以前年度存在
采用私人账户结算销售货款的情况,由邱茂国、邱茂期代收的货款 16,952,353.90 元
未及时转入中茂生物账户。上述原因造成了邱茂国、邱茂期 2013 年度对中茂生物的
资金占用。
24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4 年度,因资金紧缺,邱茂国、邱茂期向中茂生物借款用于个人用途,当年
偿还了 650 万元,但是未全部还清,造成了邱茂国、邱茂期 2014 年度对中茂生物的
资金占用。
2015 年 1-6 月,因资金紧张,邱茂国、邱茂期向中茂生物借款 4,350 万元用于个
人用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邱茂国、邱茂期已向中茂生物偿还全部所占用资金。
(2)中茂生物为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而采取的内控措施
中茂生物制定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采取以下措
施,防止未来发生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发生:
①中茂生物在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
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
②凡是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销售行为,不得采取赊销方式。
③中茂生物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使用:
i、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ii、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iii、委托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iv、为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v、代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vi、其他方式。
④中茂生物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资金审批和
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⑤中茂生物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批准,不得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针对以前年度采用私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的情况,中茂生物自 2014 年 7 月起进
行整改,要求所有经销商改变原有汇款模式,所有销售货款全部按时汇入中茂生物银
行账户。除 7、8 月份仍有零星货款汇入私人账户外,绝大部分货款都汇入了中茂生
物账户,自 2014 年 9 月起完全杜绝了以前年度不规范的结算方式。
中茂生物积极督促大股东及时清欠,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茂国、邱茂期
已向中茂生物偿还全部所占用资金。
25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茂生物成为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茂生物将严格执行上
市公司的内控规定。
5、对外担保、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生物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未决诉讼事项。
(七)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根据中茂生物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茂生物 2013 年至 2015 年 6 月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401.00 5,659.09 3,611.59
非流动资产 16,513.98 11,755.66 12,557.21
资产总计 28,929.28 17,414.75 16,168.80
流动负债 3,304.28 3,573.22 6,294.31
非流动负债 3,331.53 3,508.11 4,763.40
负债合计 6,635.81 7,081.34 11,057.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293.47 10,333.41 5,111.09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4,953.97 12,070.92 7,510.79
营业利润 1,100.88 3,999.66 2,169.81
利润总额 1,111.84 3,982.32 2,208.04
净利润 1,111.84 3,982.32 2,20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11.84 3,982.32 2,208.04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00.88 3,999.66 2,169.8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25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81.84 2,027.20 1,041.59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526.85 -627.68 -4,457.59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479.56 -226.32 3,466.09
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51.08 1,416.53 243.33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21.88% 40.66% 68.39%
流动比率(倍) 3.71 1.58 0.57
速动比率(倍) 3.40 1.31 0.44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毛利率(%) 33.60% 42.55% 41.60%
(八)主营业务情况
中茂生物从事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种植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针菇、杏鲍菇
等食用菌产品。金针菇富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氨基酸、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具有
较高的营养价值高,为人类种植的主要食用菌品种之一;杏鲍菇为近年来开发栽培成
功的集食用、药用、食疗于一体的食用菌新品种。
1、中茂生物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茂生物从事食用菌的工厂化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
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茂生物所处行业属于农业中的
种植业,行业代码为 A01。区别于传统种植业,食用菌的工厂化生产是一种集生态环
境模拟、智能化控制、自动化机械作业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由于食用菌生
长在特殊设计的封闭式厂房中,温度、湿度、风速、二氧化碳浓度和光照等条件都由
人为控制,因此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不受自然条件的影响。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中采用米
糠、玉米芯等农业下脚料作为食用菌培养基的主要原料,实现变废为宝,因此食用菌
工厂化产业属于国家倡导的生态农业。
食用菌生产所处种植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业部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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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管理司负责拟订种植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种植业
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种植业标准化生产,
拟订种植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用菌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食用菌协会为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成立于 1987 年,由食用菌(含药用菌)
及相关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和科研教学单位以及专业合作社、地方性行业组织等自
愿参加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协会主要任务为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
参与相关法规、条例,以及食用菌有关商品标准、职业准入标准、行业体系建设标准
等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促进行业信息交流、技术交流与合作。
(1)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类别 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 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 年 1 月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 年 3 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
国务院 2007 年 7 月
法规 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9 年 7 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02 年 4 月
疫总局、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12 年 10 月
部门规
章及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农业部 2008 年 1 月
范性文 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件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6 年 6 月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10 年 3 月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6 年 11 月
(2)国家主要的产业政策
名称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 积极发展工厂化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重点
2005 年 研究农业环境调控、超高产高效栽培等设施农业技
规划纲要(2006-2020)
术,开发现代多功能复式农业机械,加快农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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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技术集成应用。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2011 年 3 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同时促进农
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月 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并
纲要
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 3 食(药)用菌菌种培育产业归入鼓励类范畴;鼓励
(2011 年本) 月 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食用菌培育。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
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
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 2011 年 5
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规划 月
作为主要目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
康发展。
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通过
加快转变种植业发展方式,加强设施装备建设,优
全国种植业发展第十二个五 2011 年 6
化种植结构,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
年规划 月
地产出率,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促进种植业持续稳定发展。
支持“节能日光温室及连栋温室标准化建造技术,设
施配套装备和环境测控技术,设施专用农林作物新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2011 年 6 品种及其高效节能配套栽培技术(包括高效设施无
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
月 土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节水灌溉技术
度)
与设备等),高效节能植物工厂及其配套装备”的产
业化发展。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2012 年 1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2011-2015 年) 月 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
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 2012 年 3
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
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月
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
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强化龙头企业
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要以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
给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使“菜篮子”供给能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 2012 年 11 力持续增强、生产方式明显转变、流通条件得到改
导规划(2012-2015 年) 月 善、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到 2015 年,“菜篮子”产
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基本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
监测合格率稳定在 96%以上。
2、主营业务及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1)主营业务
中茂生物从事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种植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针菇、杏鲍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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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食用菌产品。金针菇富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氨基酸、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具有
较高的营养价值高,为人类种植的主要食用菌品种之一;杏鲍菇为近年来开发栽培成
功的集食用、药用、食疗于一体的食用菌新品种。
(2)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2013 年至 2015 年 6 月,中茂生物金针菇销售收入分别为 4,678.67 万元、9,339.96
万元和 3,923.00 万元,杏鲍菇销售收入分别为 2,689.20 万元,2,545.18 万元和 973.65
万元。海鲜菇、蟹味菇产品处于小量试产的起步阶段,收入成本规模较小。报告期内,
食用菌生产销售业务是中茂生物的核心业务。
3、主要经营模式及业务流程
中茂生物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情况独立进行
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中茂生物的采购品类主要为育菌原材料及包装物,其中育菌原材料主要为玉米芯
麸皮、米糠、棉籽壳等,育菌原材料供应充足。中茂生物通过建立供应商准入体系,
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筛选;采购策略综合考虑材料质量、价格、运输成本及
供货稳定性等,向供应商询价、比价的方式采购。
(2)生产模式
中茂生物以工厂化生产模式生产食用菌,通过人工控制食用菌生长所需要的温、
光、水、气等环境条件,模拟食用菌生长发育不同阶段所要求的最佳环境,利用机械
化操作等方式进行大规模食用菌栽培,实现标准化、周年化生产。中茂生物综合考虑
年度经营目标、工厂设计产能、食用菌年度销售价格走势等因素后制定生产计划,由
生产部组织实施。食用菌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养料配制与分装、灭菌、接种、培
养、出菇等几大核心环节。金针菇与杏鲍菇的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①金针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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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料配制
拌料
培养基制
作 装瓶
灭菌
冷却
接种
菌丝培育 培养
搔菌
催蕾
出菇管理 抑制
培育
采收、包
装 采收 挖瓶
分级、包装
②杏鲍菇
养料配制
拌料
装袋
灭菌
接种
发霉培养
后熟培养
催蕾
育菇
采收、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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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中茂生物的食用菌产品属于鲜活农产品,主要面向大众消费者,客户群体较为分
散,因此主要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对于长期合作的经销商,中茂生物视情况给予
7-60 天不等的信用账期,而对于首次合作的经销商,一般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中茂生物产品采用市场定价法,定期汇总各地市场食用菌供销及价格情况,按照市场
价格适时调整销售价格。
4、中茂生物现金采购和销售的情况、现金收支确认依据,相关内控措施、实施
情况及其有效性
①现金采购和销售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中茂生物现金采购和销售的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现金采购比例 1.60% 2.17% 12.40%
现金销售比例 0.34% 0.64% 21.74%
②现金收支确认依据
中茂生物产品属于鲜活农产品,主要面向大众消费者,客户分散,因此主要通过
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受产品销售特性、经销商传统结算方法及结算方便性的影响,2013
年以前,中茂生物现金收款比例相对较高。自 2013 年下半年起,中茂生物要求客户
采用网银转账方式结算,并加强销售结算的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随着各项措施和制
度的实施,中茂生物结算中现金收款比例明显下降。目前,除零星销售外,中茂生物
对主要客户均采用网银转账方式进行结算。现金收款时,由出纳点清款项,并开具收
款收据,在收据的摘要中写明款项的具体情况,并在现金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
章。现金收款的确认依据为收款收据、经销商提供的书面确认函。
中茂生物向供应商的采购一般采取网银转账方式付款,对于向个人散户直接收购
原材料会采取现金付款的方式。通常由采购员借支款项,在采购当地直接支付现金给
供货方。采购员采购完毕后,将请购单、入库单、付款申请单连同发票等一并交给财
务部出纳,出纳核对原始单据上的单位名称、发票公章、项目内容、金额,以及检查
是否有经手人、证明人及会计复核、相关领导人审批等项目,核对无误后进行借支核
销。现金付款的确认依据为请购单、入库单、付款申请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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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每月在金蝶账务系统中按出纳提供的收支单据登记现金明细账并与出
纳登记的现金日记账核对是否一致。
(3)中茂生物内控措施及实施情况
①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控、实施情况
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中茂生物已建立了合同签订、意向确认、发货、收款等销
售与收款相关的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以销售、生产、仓储、财务管理各部门分
工协作、相互制衡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的主要规定和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i、合同签订
销售部与长期合作大客户,一般签订年度合同,客户每次采购货物时下具体采购
意向到销售部;对于新增客户,销售部经理取得对方的基本资料后,确认客户的规模
以及销售情况,评估对方公司的信用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合作。
ii、意向确认
客户每次采购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销售人员传达初步采购意向,经沟
通,中茂生物根据客户需求量和企业产能情况决定接受后通知仓库发货。
iii、发货
销售部门每天将客户采购意向告知仓储部门,仓储部门安排发货,并开具连续编
号的出库单,其中客户需在出库单签字确认。
仓储部门发货前需核实客户所派遣的物流人员的身份,取得其身份证和驾驶证的
复印件,并电话与客户确认是否受其委派。货物装卸完毕,仓储部门开具放行条,并
交由门卫处通知放行。门卫会对客户装载数量进行核实,误差在一定范围内才给予发
行,误差超出一定范围,需返回仓储部门重新核实。
iv、收款
中茂生物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 1-3 个月,由销售部门负责监督货款收回情况
并进行催收。财务定时检查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对款项期限较长的情况通知销售人员
进行催款,并定时与客户对账。
②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控措施、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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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中茂生物已建立了请购、选择供应商、合同签订、验收入
库、付款等采购与付款相关的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以采购、生产、仓储、财务
管理各部门分工协作、相互制衡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体
系。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规定和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i、请购
原材料的购置由仓库根据各部门报备至仓库的最低库存量填制请购单,请购单一
式两联,连续编号,仓库主管签名审核,财务部抽检,交采购专员采购。
ii、选择供应商
原材料采购时会优先选择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供应商,或者采购专员在网络上查询
了解供应商的情况后,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合作。
iii、合同签订
年度内采购金额大于等于一万元的采购业务及预付款的采购业务应签订合同,合
同由采购部门拟定或采取对方格式模板合同,需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财
务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对于只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的,在实际采购时不会再签订
合同,直接按物品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
iv、验收入库
仓库会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让采购专员要求供应商交货。到货后,使用部门及财
务管理部等进行联合验收,检验合格后仓管员填制入库单,交至财务部。
如果抽检发现问题,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处理的方法是退货或换货,如果是退
货,退货款由采购专员跟进,按不合格品的金额与供应商沟通。
v、付款
对于不常合作的供应商,会按合同约定预付部分货款,再到货。预付款申请由采
购员根据合同约定提出并填写付款申请,交由财务部审核签名,再交总经理审批签名,
最后由财务付款、记账。
而对于经常合作的供应商则是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条款申请付款,由财务部根
据收到的发票或经审批的付款申请书进行支付。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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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认为,报告期内中茂生物现金收支的确认、计量是真实、准
确、完整的,未发现现金交易未入账情况,现金采购和销售相关的内控措施总体是合
理的、有效的。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中茂生物现金收支的确认、计量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未发现现金交易未入账情况,现金采购和销售相关的内控措施总体是
合理的、有效的。
5、主要产品最近两年一期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收入、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产品类别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当期产能(吨) 14,400.00 14,400.00 9,600.00
产量(吨) 5,889.70 11,846.53 5,318.03
金针菇 销量(吨) 5,889.42 11,848.67 5,214.78
销售收入(元) 39,375,391.40 93,399,591.31 46,786,748.75
单价(元/吨) 6,674.95 7,882.71 8,971.95
当期产能(吨) 3,600.00 3,600.00 3,600.00
产量(吨) 1,468.12 3,142.56 2,998.24
杏鲍菇 销量(吨) 1,369.61 3,159.67 2,982.24
销售收入(元) 9,736,542.00 25,451,831.49 26,891,977.09
单价(元/吨) 7,108.99 8,055.22 9,017.38
注:2013年4月开始试生产金针菇,2013年9月基本达产,故2013年金针菇实际产量与产能差异较
大(2013年金针菇产能按8个月计算);除2013年金针菇产能外,其余产能均为年化口径;2014
年实验生产海鲜菇11.98吨,销售额103,892元,蟹味菇0.6吨,销售额4,816元;2015年实验生产海
鲜菇7.98吨,销售额76,934.40元,生产蟹味菇7.90吨,销售额68,460元。
6、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注] 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15 年 1-6 月
1 郑州市利达食用菌有限公司(苑中阳) 1,805.98 36.77%
2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宏升蔬菜经营部(罗舜升) 1,171.09 23.86%
3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曾民食用菌经营部(曾省民) 550.54 11.21%
4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农谊旺食用菌经营部(宋伟苍) 364.78 7.43%
5 宋春松 296.44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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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193.39 85.38%
2014 年度
1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宏升蔬菜经营部(罗舜升) 3,883.62 32.65%
2 苑中阳 3,845.75 32.33%
3 深圳瑞丰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1,164.92 9.79%
4 宋春松 1,076.72 9.05%
5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农谊旺食用菌经营部(宋伟苍) 547.44 4.60%
合计 10,518.45 88.42%
2013 年度
1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宏升蔬菜经营部(罗舜升) 3,059.81 41.53%
2 苑中阳 1,596.44 21.67%
3 宋春松 929.62 12.62%
4 深圳瑞丰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709.58 9.63%
5 西安市雁塔区明辉食用菌经销部(杨明辉) 224.78 3.05%
合计 6,520.24 88.50%
注:客户名称括号内自然人为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由于历史及行业特征,食用菌行业形成了经销商主要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状
况。目前,国内可比上市公司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查询的拟上市公
司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公司主
要客户均为个人或个体工商。
报告期内,中茂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中茂生物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不占有权益。
7、原材料和能源及供应状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相关情况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采购量 采购金额 采购量 采购金额 采购量 采购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吨) (万元) (吨) (万元) (吨) (万元)
吨) 吨) 吨)
玉米芯 3,086.71 0.11 324.51 7,314.09 0.11 822.61 3,716.03 0.11 4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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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糠 1,685.43 0.23 395.96 3,128.09 0.24 744.23 2,242.54 0.25 549.73
麸皮 1,196.38 0.17 203.03 2,587.06 0.21 532.16 2,049.90 0.21 435.68
甘蔗渣 1,603.13 0.03 50.84 1,356.03 0.03 44.71 1,508.48 0.03 52.73
木糠 353.91 0.08 29.70 1,086.31 0.06 67.60 871.85 0.08 72.39
棉籽壳 631.51 0.19 118.65 1,264.25 0.21 264.67 833.17 0.19 158.71
玉米 502.62 0.26 131.83 1,061.35 0.27 283.72 801.33 0.27 215.27
包装材
309.52 771.37 480.89
料
其他 141.80 484.95 550.05
合计 1,705.78 4,016.02 2,933.35
注:中茂生物于每年年初集中采购甘蔗渣。
(2)最近两年一期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直接材料 1,650.52 49.42% 3,730.70 52.89% 2,514.39 52.24%
水电费 593.17 17.76% 1,224.63 17.36% 796.25 16.54%
人工 507.32 15.19% 953.79 13.52% 641.06 13.32%
折旧、摊销 524.45 15.70% 981.30 13.91% 645.45 13.41%
其他制造费用 58.53 1.75% 148.23 2.10% 202.07 4.20%
其他成本 5.50 0.16% 15.10 0.21% 14.27 0.30%
生产成本合计 3,339.48 100.00% 7,053.76 100.00% 4,813.49 100.00%
8、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5 年 1-6 月
1 深圳市天鲜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玉米芯、棉籽壳 270.22 15.84%
2 邢台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麸皮 184.43 10.81%
3 镇赉县意圆饲料销售有限公司 米糠 176.75 10.36%
4 大连和昌饲料有限公司 米糠 137.70 8.07%
5 佛山市南海区三盈纸品有限公司 包装物 118.17 6.93%
26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合计 - 887.26 52.01%
2014 年度
深圳市天鲜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玉米芯、棉籽壳 467.24 11.63%
1
陈猛飞[注 1] 玉米芯、棉籽壳 148.22 3.69%
2 苑志涛[注 2] 米糠、麸皮 305.61 7.61%
3 故城县中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 2] 米糠、麸皮 251.70 6.27%
4 邢台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麸皮 168.30 4.19%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卢联贵饲料原料
5 玉米、麸皮 140.74 3.50%
经营部
合计 - 1,481.82 36.90%
2013 年度
1 苑志涛 米糠、麸皮 384.86 13.12%
2 陈猛飞 玉米芯、棉籽壳 274.90 9.37%
3 郑金如 玉米芯、米糠 232.21 7.92%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卢联贵饲料原料
4 麸皮、玉米 162.13 5.53%
经营部
5 邱茂星 米糠 147.23 5.02%
合计 - 1,201.33 40.95%
注 1: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陈猛飞持有深圳市天鲜配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
注 2:苑志勇持有故城县中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苑志勇与苑志涛系兄弟关系。
报告期内,中茂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中茂生物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不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中茂生物主要供应商部分为个人与其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密切相
关。中茂生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多为农业下脚料,这类原材料价值低、来源分散,最上
游来源于个体农民或种植户。对于此类原材料的市场交易,市场上有专门的企业从事
专业的经营;由于进入门槛较低,市场上存在众多个体经营户,专门从事农业下脚料
的搜集和销售。
报告期内,中茂生物的原材料部分向个体经营户采购,主要原因:(1)此类农业
下脚料产品质量比较同质化且质量优劣容易辨别,向企业经营户和向个体营业户采购
不会对原材料质量造成重大差异;(2)中茂生物历史上已与多个个体供应商保持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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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合作关系,原材料质量可靠,供应稳定;(3)向个体经营户采购原材料具有更大
的灵活性和较高议价能力。
中茂生物结合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的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制定了原材料采购管理
制度,对各个采购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中茂生物主要通过以下手段来保证原材料质量:
(1)制定原材料质量技术标准(包括霉变情况、含水率、粗细度等),在原材料采购
中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入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2)在原材料采购
合同中对采购品种、数量、价款、质量标准、验收提货、结算方式进行严格、明确的
约定,确保采购交易具有明确的合同基础;(3)按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主要考
查原材料质量、供应及时性、采购价格等,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采购量。
9、关联方采购、销售情况
中茂生物与关联方的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最近两年一期,中茂生物关联方购销
情况如下:
2013 年度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邱茂星 采购米糠 1,472,343.50 5.02%
注:邱茂星与邱茂国、邱茂期系兄弟关系。
10、质量控制情况
中茂生物产品属于食品消费领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中茂生物非常
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控制,对菌种培育、生产、包装等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管
理和控制,保证食用菌品质。中茂生物制定了《食用菌产品标准》、《食用菌从业人
员健康技术标准》、《食用菌基础技术标准》、《食用菌菌种培育、繁殖技术标准》、
《食用菌卫生标准》、《食用菌物流技术标准》、《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明确
规范并严格把控生产的各个环节。中茂生物通过制定《病虫害综合防治实施办法》、
《仓库管理制度》、《生产作业区卫生管理制度》、《中茂生物包装作业指导书》,
确保生产、包装、储存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中茂生物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原材料质量控制,采用先进无污染的生产管理和
质量控制措施,保证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11、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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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茂生物的主营业务不属于高危险行业。一直以来,中茂生物紧抓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报告期内,
中茂生物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于 2014 年 2 月被佛山市
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29 条的规定罚款
10,000 元。该笔罚款已经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缴纳完毕。该处罚机构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出具证明,确认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的前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2、环境保护情况
中茂生物主营业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中茂生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
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经营合规性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生物已经取得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社保主管部
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其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14、中茂生物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中茂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志文,男,出生于 1982 年,西南科技大学农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上海丰
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大连美丽夏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
安阳优创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长。2011 年 4 月加入中茂生物,现任中茂生物佛
山市三水分公司技术总监。
(2)林学平,男,出生于 1983 年,海南大学微生物工程专业大专学历,菌类园
艺师、农产品内检员。曾任都江堰和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长,2011 年 7 月加入中
茂生物,现任中茂生物佛山市三水分公司一期生产部经理。
(3)戚宏泽,男,出生于 1978 年,南京农业大学微生物专业本科学历,菌类园
艺师。曾任长春雪国高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香港半岛创意有限公司农场技术
部经理,2012 年 11 月加入中茂生物,现任中茂生物佛山市三水分公司技术部经理。
(4)衡建兵,男,出生于 1987 年,四川理工学院生物技术及应用大专学历,食
品检验工。曾在四川省渔樵(集团)有限公司任生产主管,2012 年 11 月加入中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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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现任中茂生物佛山市三水分公司生产前段主管。
(5)龙政,男,出生于 1984 年,湖南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农学大专学历,中级农
艺工。曾任江苏省淮安市闽丰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湖南省郴州市三
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13 年 3 月加入中茂生物,现任中茂生物佛山市
三水分公司生产部后段主管。
(6)徐周伟,男,出生于 1985 年,西南科技大学生物工程本科学历,菌类园艺
师。曾任福建中延菌菇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技术员,2014 年 2 月加入中茂生物,
现任中茂生物佛山市三水分公司技术部副主管。
(7)刘云,男,出生于 1982 年,大专学历,菌类园艺师。曾任上海丰科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管、大连美丽夏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福建省神
农菇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4 年 12 月加入中茂生物,现任中茂生物佛山市
三水分公司二期生产部经理。
(九)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当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4)相
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 1)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
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如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且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
不能够全部得到补偿的,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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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他人使用公司资产取得收入的确认
当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的
影响
中茂生物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中茂生物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
上编制财务报表。
4、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中茂生物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5、其他会计事项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
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除根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外,报告期内,中茂生物重大会计政
策或会计估计未发生其他变更。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中茂生物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前期)工程推迟投产的情况
1、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工程建设和投产情况
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工程分两次建设,目前二期(前期)工程已完工并进入投产装
瓶阶段,三水二期(后期)工程计划于 2016 年 8 月动工。本次评估假设中的三水三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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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实际是指三水二期(后期)工程。
(1)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二期(前期)工程建设情况
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前期)工程比预计情况有所延迟,主要原因是雨季多于预期
和天气炎热停工等客观因素,土建工程承包方工期延迟约 50 天。由原定于 2015 年 5
月中旬完工并交付,延迟至 2015 年 7 月中旬。目前,中茂生物已经完成搅拌设备、
装瓶设备、灭菌设备、接种设备、相关制冷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和培养库房的安装工
作。后续工作主要为部分育菇房设备安装工作,预计于 9 月上旬达到可使用状态。
(2)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二期(前期)投产情况
中茂生物所生产的食用菌的基本工艺模式为:培养料配制—>拌料—>装瓶—>灭
菌—>冷却—>接种—>培养—>搔菌—>催蕾—>抑制—>生育—>采收—>挖瓶。其中接
种之前的工序统称为装瓶培养期,接种及接种以后的工序统称为育菇期。金针菇生产
周期约为 45 天,其中装瓶培养期约为 19 天,育菇期约 26 天;海鲜菇、蟹味菇、白
玉菇生产周期约为 90 天,其中装瓶培养期约 68 天,育菇期约 22 天。根据食用菌生
产工艺,菌种首先需进行装瓶培养一定时间后进入育菇房。其中,金针菇装瓶培养
19 天,海鲜菇、蟹味菇、白玉菇装瓶培养需 68 天。育菇房部分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前,
可以进行装瓶培养。中茂生物于 2015 年 8 月下旬开始进入装瓶培养阶段,装瓶完成
后依次进入灭菌车间、冷却车间和接种车间,接种完成进入育菇车间(育菇车间预计
2015 年 9 月上旬达到可使用状态),育菇完成即可出菇。
(3)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二期(后期)建设情况
二期(后期)计划于 2016 年 8 月动工,2017 年 4 月投产,截止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二期(后期)工程尚未开始动工,亦未投产。但企业已经于中茂生物三水分
公司厂区内预留了约 17,000.00 平方米的土地用地用于二期(后期)建设。鉴于三水
二期(前期)工程投产时间延迟的情况,中茂生物积极总结经验,拟采取以下措施保
证三水二期(后期)工程能够按时完工:
首先,三水二期(后期)工程将采取招投标形式,聘请知名度信誉更高,施工经
验更丰富的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其次,中茂生物将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
约定各项工程的完工时间节点,并对未能按期完工的情况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最后,
中茂生物将制定更为详细的整个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加强对施工的整体要求和进度把
握,及时有效地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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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茂生物评估预测期营业收入的影响
中茂生物佛山三水二期(前期)项目原计划于 2015 年 7 月投产,实际二期(前
期)工程推迟至 2015 年 8 月下旬投产,根据原评估预测,对 2015 年营业收入产生一
定影响,具体如下表:
原评估预计产量 投产推迟影响产量 影响收入
菇种 价格(元/吨)
(吨) (吨) (万元)
金针菇 3,105.00 1,127.00 8,568.40 -965.66
海鲜菇 867.70 472.40 12,500.00 -590.50
蟹味菇 1,043.30 568.00 20,000.00 -1,136.00
白玉菇 1,043.30 568.00 20,000.00 -1,136.00
其他营业
- - - -56.29
收入
合计 6,059.30 2,735.40 - -3,884.45
根据评估测算,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前期)项目推迟投产的情况,对中茂生物
2015 年营业收入影响为 3,884.45 万元。根据中茂生物历史期产销量状况显示,销售
旺季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中茂生物可通过提高装瓶培养的数量、提高培养库及育菇
房空间利用率等办法来提升当期产量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由于食用菌工厂化生产
中各产品的工艺流程相似及设备相同,且菌种储备充足,中茂生物可根据食用菌市场
行情调节各品种培养进度及产量,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中茂生物已制定切实可行
的措施,提高厂房空间利用率,并充分利用销售旺季价格优势,提高 2015 年各产品
的营业收入,具体如下:
①根据市场调研情况, 2015 年蟹味菇需求旺盛价格较高,更利于企业提高营业
收入,中茂生物计划将海鲜菇 2015 年的生产计划调整为蟹味菇。
②通过提高装瓶培养的数量、提高培养库及育菇房空间利用率的方法来提升当期
产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i、增加菌种装瓶量
目前,中茂生物三水一期共有 2 条装瓶生产线,用于金针菇的装瓶。二期(前期)
共有 4 条装瓶生产线,其中 1 条用于金针菇的装瓶,另外 3 条用于海鲜菇、白玉菇及
蟹味菇的装瓶。中茂生物通过增加每日装瓶时间来增加装瓶量情况如下:
品种 每小时装瓶 采取措施前 采取措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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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瓶/小时) 装瓶小时 日装瓶量 装瓶小时 日装瓶量
数 (瓶) 数 (瓶)
三水一期
金针菇 20,000 5 100,000 6 120,000
三水二期(前期)
金针菇 10,000 6 60,000 8 80,000
蟹味菇 14,000 6 84,000 7 196,000
白玉菇 14,000 6 84,000 7 98,000
海鲜菇 14,000 6 84,000 - -
注:海鲜菇 2015 年的生产计划调整为蟹味菇。蟹味菇共使用两条装瓶生产线,每小
时装瓶 28,000 瓶。
ii、通过提高培养库及育菇房空间利用率来提高产量
目前中茂生物培养库层高 6.6 米,培养瓶叠放高度为 3.6 米。育菇房层高 6.6 米,
出菇床架高度为 4.2 米。除制冷设备 0.85 米外,培养库及育菇房仍存在一定的加层空
间。报告期内,中茂生物曾在旺季通过增加装瓶数量的方式增加食用菌产量。中茂生
物本次采取措施,通过提高培养瓶叠放层数及出菇床架层数来提高产量,其中,将金
针菇培养库的培养瓶由叠放 18 层提高到叠放 21 层,将育菇房的出菇床架由 10 层增
加到 12 层;将蟹味菇和白玉菇培养库的培养瓶由叠放 24 层提高到叠放 30 层,将育
菇房的出菇床架由 10 层增加到 12 层。
采取以上措施对中茂生物 2015 年营业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根据原评估预测, (B-A)×C
采取调整措施后产
品种 投产推迟后产量 价格(元)(C)
量(吨)(B) (万元)
(吨)(A)
金针菇 1,978.00 3,382.24 8,568.40 1,203.21
海鲜菇 395.30 - 12,500.00 -4,94.13
蟹味菇 475.30 1,240.36 20,000.00 1,530.12
白玉菇 475.30 602.80 20,000.00 255.00
其他业务
- - - 36.67
收入
合计 3,323.90 5,225.40 - 2,530.87
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前期)工程推迟投产时间对 2015 年营业收入影响为:
单位:万元
品种 根据原评估预测影 采取调整措施后收 采取调整措施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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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收入情况 入增加情况 评估报告中 2015 年
收入的影响
金针菇 -965.66 1,203.21 237.55
海鲜菇 -590.5 -494.13 -1,084.63
蟹味菇 -1,136 1,530.12 394.12
白玉菇 -1,136 255 -881
其他业务收入 -56.29 36.67 -19.62
合计 -3,884.45 2,530.87 -1,353.58
3、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前期)工程投产时间推迟对中茂生物估值的影响及保障
措施
(1)投产时间推迟对中茂生物估值的影响
如自 2015 年起,保持三水一期、三水二期(前期)现有增产措施,在 2016 年及
其以后年度中茂生物净利润数将高于原评估预测净利润数,模拟计算的中茂生物估值
将会超过原评估值。
(2)进一步保障措施
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前期)工程投产时间推迟对中茂生物估值产生影响的主要原
因是前述工程未按评估预测于 2015 年 8 月起产生收益。根据公司与邱茂国签署的《天
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如果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累
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后,邱茂国应当现金对上市公司进行利润补偿。若现金补偿金额不足,则差额部
分以邱茂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根据上述协议,2015 年为利润补偿期间。
因此,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前期)工程推后投产产生的估值下降风险,邱茂国将通过
现金补偿或股份补偿的方式予以消除,以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中茂生物通过采取调整措施,将有效消除由于三水二期(前期)工程推后
投产产生对估值的不利影响;其次,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对标
的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利润未达到评估预测利润及可能存在的估值下降风险明
确了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进一步保障了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认为,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工程(前期)投产时间推迟,已于
2015 年 8 月下旬投产。中茂生物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利用新建厂房闲置空
间及销售旺季价格优势,提高 2015 年各产品的营业收入。三水二期工程(前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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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时间推迟对中茂生物 2015 年营业收入影响为-1,353.58 万元。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茂生物三水二期工程(前期)投产时间推迟,
已于 2015 年 8 月下旬投产。中茂生物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利用新建厂房闲
置空间及销售旺季价格优势,提高 2015 年各产品的营业收入。三水二期工程(前期)
投产时间推迟对中茂生物 2015 年营业收入影响为-1,353.58 万元。
三、标的资产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选择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已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本次交
易方案,全体股东均以所持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全部股权参与本次交易,并同意放弃
优先购买权。
四、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为中茂生物 100%股权及中茂园林 100%股
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五、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情况
中茂生物、中茂园林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无重大差异。
六、标的资产相关报批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中茂园林 100%股权、中茂生物 100%股权,不涉及报批事
项。中茂生物三水分公司食用菌二期工厂,已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相应的许可或
批准文件,具体如下:
批准文件 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佛三国用(2011)第 0400266 号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10060001201901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440607201100054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0607201500039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0607201500272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0607201500380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06072015003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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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0607201500382 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440621201503110101-2
待项目建设完成并办理竣工验收后,中茂生物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三水分公司
食用菌二期工厂的房屋权属证明。
七、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中茂生物、中茂园林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有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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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大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向邱茂国、李向英、邱茂期、秦朝晖、吴玮、潘春丽、谭栩杰、邱绍明、
蔡月珠、吴奇才、陈陪阳、周保华、冯春强、陈瑞坤、麦瑞娟、王磊兰、白湘春、卢
美玲、严珠生、吕丹等 20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苏州茂裕、裕兰德投资、顺德盈
峰、上海泰合、上海吉宏、北京五瑞、苏州长江源、聚兰德投资等 9 名法人发行股份
购买其所持中茂园林 100%股权,拟向邱茂国、邱茂期、秦朝晖、邱绍明、罗伟广、
梁咏梅、安若玮、李锐通、刘劲松、邓海燕、曹萍、张锦喜、潘奕岑、李俊杰、程加
兵等 15 名自然人和安兰德投资、裕兰德投资、纳兰凤凰、怀新投顾、青岛金石、海
宁嘉慧、金正源等 7 名法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中茂生物 100%股权。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果为参照,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120,000 万元,中茂
生物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126,900 万元。
本次交易购买中茂园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全部以上市公司发行新
股方式支付对价,合计发行数量为 246,653,327 股。其中,向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交
易对方发行 119,880,107 股,向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发行 126,773,220 股。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向黄如良、尤东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
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2.03%。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中茂园林营运资金。
天广消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
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补充中茂园林营
运资金的需求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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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公司将充分挖掘内部融资渠道,利用自有资金积极满足重组后中茂园林
营运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将增加债权融资,作为对配套融资额不足的补救措施。
上述补救措施具备较强的可行性:
1、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余额后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5,949.06 万元,可以临时调配用于补救本次配
套融资的失败。
2、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与金融机构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本次
配套融资失败,上市公司可以争取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补救本次配套融资的失
败。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可能失
败制订的补救措施方案切实可行。
二、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二)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上市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4 月 15 日。
(三)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100% 交易均价*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交易均价 11.19 10.07
定价基准日前 60 日交易均价 10.63 9.57
定价基准日前 120 日交易均价 10.31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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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
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基于公司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并考虑标的资产内在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经与交
易各方进行友好协商,为兼顾各方利益和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7
元/股。同时,按照《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也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7 元/股。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高于定价基
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
亦作相应调整。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经实施完毕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6,441,1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
现金。因此,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0.07-0.60/10=10.01)元/股。
天广消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作为市场参考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能够保护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重组及交易定价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市公司于 7 月 17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组方案
的相关议案。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采取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并委托北
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证。其中,针对《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议案,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如下:同
意 33,265,784 股,占参与表决票数的 99.97%;反对 8,000 股,占参与表决票数的 0.02%;
弃权 3,100 股,占全部参与表决表述的 0.01%。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充分反映了其
对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的认可。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选择是经交易各方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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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协商确定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确定的市场参考价是可
供选择的三个备选值中最大的,且本次发行价格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反映了中小股东的意愿,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数量为
251,653,3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5.54%。在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将根据
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随之作出调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本次购买标的资产需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 246,653,3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4.83%。各发行对象以其所持的中茂园林和/或中茂生物的股权进行认购。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购买标的资产股权比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序 转让中茂园林股 转让中茂生物股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号 权比例(%) 权比例(%)
1 邱茂国 104,439,171 49.9513 35.1474
2 李向英 5,994,005 5.0000 -
3 安兰德投资 16,181,898 4.6154 8.4000
4 苏州茂裕 5,134,945 4.2834 -
5 裕兰德投资 15,259,780 3.8462 8.4000
6 邱茂期 25,373,826 3.4000 16.8000
7 顺德盈峰 3,965,514 3.3079 -
8 秦朝晖 4,764,874 2.9172 1.0000
9 吴玮 2,997,002 2.5000 -
10 上海泰合 2,711,088 2.2615 -
11 上海吉宏 2,323,876 1.9385 -
12 北京五瑞 2,112,647 1.7623 -
13 苏州长江源 2,112,647 1.7623 -
14 潘春丽 1,659,860 1.3846 -
15 谭栩杰 1,498,501 1.2500 -
27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转让中茂园林股 转让中茂生物股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号 权比例(%) 权比例(%)
16 邱绍明 2,686,345 1.1749 1.0080
17 聚兰德投资 1,341,338 1.1189 -
18 蔡月珠 1,164,155 0.9711 -
19 吴奇才 1,106,613 0.9231 -
20 陈陪阳 1,106,613 0.9231 -
21 周保华 998,961 0.8333 -
22 冯春强 929,550 0.7754 -
23 陈瑞坤 704,175 0.5874 -
24 麦瑞娟 704,175 0.5874 -
25 王磊兰 663,896 0.5538 -
26 白湘春 542,457 0.4525 -
27 卢美玲 499,540 0.4167 -
28 严珠生 464,775 0.3877 -
29 吕丹 136,783 0.1141 -
30 纳兰凤凰 3,276,580 - 2.5846
31 罗伟广 2,129,790 - 1.6800
32 梁咏梅 1,064,895 - 0.8400
33 安若玮 3,194,685 - 2.5200
34 李锐通 1,064,895 - 0.8400
35 刘劲松 1,802,081 - 1.4215
36 邓海燕 532,447 - 0.4200
37 怀新投顾 2,457,499 - 1.9385
38 青岛金石 3,169,330 - 2.5000
39 海宁嘉慧 3,169,330 - 2.5000
40 金正源 2,456,865 - 1.9380
41 曹萍 1,267,732 - 1.0000
42 张锦喜 763,174 - 0.6020
43 潘奕岑 6,551,640 - 5.1680
27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序 转让中茂园林股 转让中茂生物股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号 权比例(%) 权比例(%)
44 李俊杰 1,637,910 - 1.2920
45 程加兵 2,535,464 - 2.0000
合计 246,653,327 100.0000 100.0000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按照 10.01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71%。其中,黄如良认购 400 万股,
尤东海认购 100 万股。
(六)向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1、本次交易中邱茂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自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之日起至 2018 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茂
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且邱茂国
履行完毕利润补偿(若有)之日止,但是,如下情形除外:
(1)若上市公司 2015 年年报披露后,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邱茂国承诺的 2015 年中茂园林
和中茂生物累计净利润合计数,则邱茂国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 25%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除限售,邱茂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 75%仍然依据上述限售期的约定保持限售。
(2)邱茂国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利润补偿时,补偿股份解除限售。
2、除邱茂国外,本次交易中中茂园林 100%股权的其他交易对方、中茂生物 100%
股权的其他交易对方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但是,当标的资
产的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持有的中茂园林和/或中茂生物的股权的时
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3、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则其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次交易结束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长于本协议约定的
期限,则该部分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7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5、限售期自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算。
(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八)邱茂国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
1、最近 12 个月邱茂国拥有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1)最近 12 个月邱茂国拥有中茂园林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2013 年 8 月,中茂园林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中茂园林注册资
本由 35,698,354 元增加至 189,561,125.5 元。2013 年 12 月 12 日,中茂园林完成了资
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本次转增后邱茂国对中茂园林的出资额为
9,587.5484 万元,持股比例为 50.5776%。
2015 年 1 月,邱茂国对中茂园林增资 11,907.505 万元,其中 5,374.2858 万元增
加注册资本,6,533.219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2 月 27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邱茂国对中茂园林的出资额为 14,961.8342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0000%。
2015 年 2 月,天津南丰将中茂园林 2.2378%股权(对应出资额 656.5096 万元)
转让给邱茂国;上海鸿华将中茂园林 2.2378%股权(对应出资额 656.5096 万元)转让
给邱茂国;上海祥禾将中茂园林 4.4757%股权(对应出资额 1,313.0192 万元)转让给
邱茂国;邱茂国将中茂园林 5%股权(对应出资额 1,466.842 万元)转让给李向英;邱
茂国将中茂园林 2.5%股权(对应出资额 733.421 万元)转让给吴玮;邱茂国将中茂园
林 1.25%股权(对应出资额 366.7105 万元)转让给谭栩杰;邱茂国将中茂园林 0.8333%
股权(对应出资额 244.4639 万元)转让给周保华;邱茂国将中茂园林 0.4167%股权(对
应出资额 122.2467 万元)转让给卢美玲。2015 年 3 月 10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邱茂国对中茂园林的出资额为 14,654.1885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9513%。
最近 12 个月内,邱茂国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园林股东权益(即出资额)5,066.6402
28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万元,占其拥有中茂园林总股权权益的 34.57%。不考虑邱茂国转出中茂园林股权的
情况下,最近 12 个月内,邱茂国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园林股东权益(即出资额)
8,000.3242 万元,占其拥有中茂园林总股权权益的 54.59%。
(2)最近 12 个月邱茂国拥有中茂生物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2014 年 8 月,邱茂国将中茂生物 3.076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7690 万元)转
让给纳兰凤凰;邱茂国将中茂生物 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罗伟广;
邱茂国将中茂生物 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给梁咏梅;邱茂国将中茂生
物 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 万元)转让给安若玮;邱茂国将中茂生物 1%的股权(对
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给李锐通。2014 年 8 月 26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邱茂国对中茂生物的出资额为 399.231 万元,
持股比例为 39.9231%。
2014 年 11 月,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10%股权(对应出资额 100 万元)转让给
安兰德投资;将所持中茂生物 10%股权(对应出资额 100 万元)转让给裕兰德投资;
将所持中茂生物 1.2%股权(对应出资额 12 万元)转让给邱绍明;将所持中茂生物
1.6923%股权(对应出资额 16.9231 万元)转让给刘劲松;将所持中茂生物 1%股权(对
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给邓海燕;将所持中茂生物 2.3077%股权(对应出资额 23.0769
万元)转让给怀新投顾;郑龙辉将所持中茂生物 30%股权(对应 300 万元的出资额)
转让给邱茂国。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
同》,约定股权转让事宜。2014 年 11 月 7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邱茂国对中茂生物的出资额为 437.2309 万元,持股比
例为 43.7231%。
2015 年 3 月,刘冰、方敏、邓海燕分别将所持中茂生物 5.168%股权(对应出资
额 61.5238 万元)、1.292%股权(对应出资额 15.381 万元)、0.42%股权(对应出资额
5 万元)转让给邱茂国;邱茂国将所持中茂生物 5.168%股权(对应出资额 61.5238 万
元)、1.292%股权(对应出资额 15.381 万元)、2.0%股权(对应出资额 23.8095 万元)
分别转让给潘奕岑、李俊杰、程加兵,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各方签
署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事宜。2015 年 3 月
17 日,中茂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邱茂国对
中茂生物的出资额为 418.4214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1474%。
最近 12 个月内,邱茂国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生物权益 19.1904 万元,占其拥有
28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中茂生物总股东权益的 4.59%。不考虑邱茂国转出中茂生物股权的情况下,最近 12
个月内,邱茂国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生物权益 381.9048 万元,占其拥有中茂生物总
股东权益的 91.27%。
2、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
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
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1)邱茂国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均在 12 个月以上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以及邱茂
国出具的承诺文件,邱茂国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均在 12
个月以上。
(2)本次邱茂国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不适用《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秀玉。邱茂国与陈秀玉
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邱茂国亦未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权。因此,邱茂国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不适用《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
(3)本次邱茂国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最近 12 个月内,邱茂国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园林权益 5,066.6402 万元,占其拥
有中茂园林总股东权益的 34.57%;邱茂国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生物权益 19.1904 万
元,占其拥有中茂生物总股东权益的 4.59%。
若不考虑邱茂国转出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股权的情况下,最近 12 个月内,邱茂
国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园林股东权益(即出资额)8,000.3242 万元,占其拥有中茂园
林总股权权益的 54.59%,累计新增取得的中茂生物权益 381.9048 万元,占其拥有中
茂生物总股东权益的 91.27%。本次交易预计于 2015 年完成,则邱茂国取得本次发行
28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的上市公司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部分资产存在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情
形。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邱茂国以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前 12 个月内新增取得的
中茂园林权益 5,066.6402 万元和中茂生物权益 19.1904 万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2,274.75 万股,占其总认购股份数的 21.78%。在不考虑邱茂国转出中茂园林及中茂生
物股权的情况下,邱茂国以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取得的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权益认购
上市公司股份 7,336.0849 万股,占其认购股份总数的 70.24%。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若满足约定条件,邱茂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25%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除限售,另外 75%股份限售期为自取得本次发行的
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2018 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且
邱茂国履行完毕利润补偿(若有)之日止;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邱茂国认购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长于上述约定的期限,则限售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因此,邱茂国以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
定期超过 36 个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综上,邱茂国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邱茂国承诺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邱茂国承诺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三、本次配套融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其中 2,52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
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剩余 2,485 万元用于补充中茂园林的营运资金,以促进交易标
的持续发展、提高并购后的整合绩效。
如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不足,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上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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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进行配套融资主要是基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交易标的财
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的综合考虑。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经营模式特点
公司消防产品业务日常经营中需要投入大量营运资金。公司以经销为主的经营模
式和财务结算特点,使得前三季度经营性应收款项占款较多,一般到第四季度才能大
部分回笼。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铁、铜和铝,需要通过外协加工为铸件(半成品)
后方可继续生产为产成品,这就要求公司提前采购原材料,而这些原材料货款和委托
加工费用大部分都需要提前支付。最近三年,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存货等项目合计金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 57.28%,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需要更大的营运资金投入。
上市公司经营模式特点也使得其最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现金流量的
主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1.86 1,644.48 6,348.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14.40 -2,179.80 -12,58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80.60 -1,000.00 -2,00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9.0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015.32 -1,535.32 -8,236.96
(2)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2014 年末累 项目达到预 2014 年度 是否达
序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号
(万元) (万元)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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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7,000 4,588.39 65.55% 2013.10 1,187.37 是
2 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4,000 3,034.54 75.86% 2013.10 503.05 否
研发和检测试验中
3 3,000 3,042.62 101.42% 2014.10 - -
心建设项目
4 对子公司增资 - 6,330 - - - -
5 归还银行贷款 - 4,890 - - - -
6 购买土地使用权 - 2,000 - - - -
7 对外收购股权 - 18,445.20 - - - -
8 处置股权 - -1,500 - -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9 - 2,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 42,830.75 - - 1,690.42 -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南安 C 厂区消防产
1 29,500 4,960.10 16.81% 2016.5 - -
品生产建设项目
天广消防(天津)有
2 限公司消防产品生 17,500 1,602.42 9.16% 2016.5 - -
产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与系统建
3 2,000 95.00 4.75% 2015.5 - -
设项目
合计 49,000 6,657.52 - -
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 IPO 募集资金净额 47,605 万元,剩余 10,534.41
万元(含利息)。由于 IPO 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经 2015 年 3 月 21 日天广消防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5 年 4 月 17 日天广消防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使用用途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54,798.93 万元,货币资金构成
和用途情况如下:
序号 金额(万元) 性质 用途
1 21.09 库存现金 日常经营性库存现金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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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3,955.19 银行存款 其中拟持有到期的定期存款 12,041.00 万元
其中基于大额美元定期存款协议利率的保本收益固
3 20,822.64 其他货币资金
定型产品的保证金 2,400 万美元
合计 54,798.93 - -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包含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余额 38,849.87 万元。扣除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后货币资金余
额为 15,949.06 万元,用于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净营运资本为 77,660.32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
38,849.87 万元),随着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上市公司亦需要增加投入
营运资金以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目前可以调动的资金只能满足消防业务的
日常经营需求,难以为本次重组完成后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的业务发展提供支持。本
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财务支持需要从其他融资渠道获取。
(4)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与同行业比较
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坚瑞消防 1.76 2.12 4.16
流动比率
天广消防 3.71 6.03 6.84
坚瑞消防 1.37 1.98 4.00
速动比率
天广消防 3.48 5.42 6.2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坚瑞消防 35.72 31.43 20.09
(%) 天广消防 17.18 8.99 9.04
坚瑞消防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比公司低而资产负债率比公司高主要系坚瑞消防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差异、采购模式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政策不同所致。下面以 2014
年末的数据为例进行分析。坚瑞消防消防工程业务占比较大,占其 2014 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为 49.49%,而公司消防工程业务收入占公司 201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为 11.71%。由于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企业与下游客户的结算及回
款周期较长,从而也导致与上游供应商的结算及付款周期较长。2014 年末,坚瑞消
防应付账款为 14,412.09 万元,占其 2014 年度营业成本的比重为 59.61%,占其 2014
年末流动负债的比重为 28.29%,占其 2014 年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9.96%;而公司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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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年末的应付账款为 6,005.67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成本的比重为 12.71%,占公
司 2014 年末流动负债的比重为 19.49%,占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3.30%。
此外,坚瑞消防于 2014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结合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 2014 年内完成资产过户,但 2014 年内并未支付
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因此在 2014 年末形成了其他应付款
(收购款)11,004.00 万元,导致其 2014 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应付账款及其他
应付款的高企使得坚瑞消防在 2014 年末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比公司低,而资产负
债率比公司高。
而从向金融机构融资方面进行分析,2014 年末,坚瑞消防短期借款余额为 7,390
万元,占其 2014 年末净资产的比重为 7.97%,占其 2014 年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5.11%;
而公司 2014 年末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19,264.41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末净资产的比重
为 12.85%,占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10.59%。2014 年末公司向金融机构的
负债明显高于坚瑞消防。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负债总额 31,994.99 万元,其中银行借款
20,077.32 万元。随着消防业务的继续扩张,以及本次重组后为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
提供资金支持的需要,未来债权融资压力将进一步增加。
(5)上市公司未来支出安排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的主要资金支出安排主要包括生产基地建
设、七大区域营销中心建设、消防工程业务的拓展、日常扩大生产等方面。其中,生
产基地建设和七大区域营销中心建设以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来满足。消
防工程业务的拓展和日常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报告期内,上市
公司业务保持稳定增长,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趋势,营业收入的
增长需要与之匹配的营运资金投入。
以下运用销售百分比法对公司 2015 年度营运资金需求和外部融资需求进行测
算。销售百分比法,假设经营资产、经营负债与销售收入存在稳定的百分比关系,根
据预计销售额和相应的百分比预计经营资产、经营负债,然后利用会计等式确定融资
需求。
其预测步骤如下:
A、确定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项目的销售百分比;
B、利用预计的销售收入预测各项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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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预计可以动用的金融资产;
D、预计增加的留存收益;
E、预计外部筹资额。
运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测算的主要指标如下表(其余财务数据取自天广消防
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 数值 备注
假设按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确
营业收入增长率 28.56%
定
销售净利率 17.32% 假设按 2014 年销售净利率确定
2015 年分红实施情
10 派 0.6 元(含税)
况
股利支付率 22.79%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的销售收入×经营资产销售百分比-增加
的销售收入×经营负债销售百分比= 28,427.88 万元。预计 2015 年度需从外部增加的
融资额=2015 年度营运资金需求-可以动用的金融资产-预计销售额×计划销售净利率
×(1-股利支付率)= -49.09 万元。其中,可以动用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前次募集资金。
因此,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除满足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
设需求外,其余资金刚好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6)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
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权融资(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和债权融资(向
金融机构贷款)两类。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情
况如下:
授信额度 可用授信余额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对象
(万元) (万元)
上市公司、福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天广消防技术工 10,000 3,735.59
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上市公司 10,000 2,000
天广消防(天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10,000 5,000
有限公司
合 计 30,000 10,7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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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授信协议约定及上市公司的计划安排,上市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技术工程有
限公司 3,735.59 万元可用授信余额主要用于满足上市公司和福建天广消防技术工程
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其中福建天广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最高可使用 2,212.91
万元,在使用时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上市公司 2,000 万元可用授信余额主要用于满
足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 5,000 万元可用授信余额
主要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在使用时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授信
均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必须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在用途上受银行严格监管,不得用
于其他用途。
2、补充中茂园林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中茂园林在园林绿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承揽、实施和后期维保中需要投入大
量的流动资金,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
(1)园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
一般园林工程结算方式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款、工程结算款、
质保金,不同项目之间各款项的比例和具体支付方式会有差异。由于工程施工周期较
长,在项目各个阶段会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特别是对于 BT 项目而言,项目实施阶
段需要由中茂园林垫付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分期收回工程款项和资金利
息。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占用流动资金主要体现在存货和应收账款项目上。2013 年
末中茂园林存货、应收账款合计 51,900.62 万元,占总资产的 80.42%;2014 年末中茂
园林存货、应收账款合计 75,150.77 万元,占总资产的 91.95%。
随着园林绿化、生态修复工程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中茂园林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将进一步增加。
(2)中茂园林债权融资能力有限,难以满足日常流动资金需求
中茂园林非流动性资产很少,没有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难以为银行贷
款提供有效担保。因此,中茂园林的债权融资能力有限,难以满足日常经营对大量营
运资金的需求。2013 年末、2014 年末中茂园林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77%、50.54%。
资产负债率较高,但是负债以经营性负债为主,金融负债比重很小。2013 年末短期
借款为 3,926.1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13.29%;2014 年末短期借款为 200.00 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 0.48%。2013 年和 2014 年长期借款均为零。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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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交易实施配套融资补充中茂园林的营运资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
其债权融资能力有限的缺点。
(3)增加中茂园林注册资本,提高承接大工程项目能力
目前,中茂园林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两项业务资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级资质企
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相关工程项目。因此,用本次
配套融资资金对中茂园林增资,有助于提高其承接大工程项目能力。
3、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综合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未来支出安排、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标的公司未来发
展等因素,本次重组同时适当实施配套融资是必要的,原因如下:
(1)中茂园林由于园林绿化及生态修复业务模式的特点,其业务发展需要投入
大量的营运资金。
(2)随着上市公司消防产品业务和消防工程业务的稳定增长,未来仍需要持续
追加营运资金投入。
(3)上市公司可以调动的资金只能满足消防业务的日常经营需求,可用的银行
授信额度已经严格限定用途,不能为标的公司所使用,未来需要综合利用债权融资和
股权融资来为标的公司的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4)本次重组的同时适当实施配套融资,考虑到两位配套融资认购对象也愿意
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本次配套融资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降低重组完成后的融
资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及股东价值。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和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只能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公司的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相
适应,上市公司可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已经限定用途,不能为标的公司所使用,标的公
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及营运资金投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降低
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增强未来融资灵活性,能够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实现公
司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三)本次配套融资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等问题与解答》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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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配套融资额为 5,005 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2.03%,不超过 100%,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规定的
比例。
2、本次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其中 2,52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
他发行费用,剩余 2,485 万元用于补充中茂园林的营运资金,属于《关于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所规定的提高并购重组整合绩
效的使用范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
与解答》所规定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
的 50%”的要求。
(四)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锁价发行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1、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核心管理层的相对稳定,增强二级市场投资者对上市公
司的信心。本次交易配套融资部分的股份发行对象黄如良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
尤东海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按规定锁定 36 个月,较长锁定期的安排有利于上市公司核心管理层的相对稳定。
上市公司核心管理层向上市公司注入资金也显示其对上市公司重组后未来发展的信
心,切实的增强了二级市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做大做强的信心,有利
于公司股价的稳定。
2、以锁价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进一步保障本次重组的实施。选取锁价
方式将有利于降低配套融资股份发行风险。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与上市公司签订《股
份认购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认购方拒不按照协议的规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
认购方应当向发行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发行人的损失。
3、锁价发行配套融资方案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认可。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对配
套募集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严格履行回避义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已严格履行回避义务。同时公司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参与和表决途径。
4、因锁价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需要锁定 36 个月,较长的锁定期避免了发行对象
短期投机套利。故从长期来看,对维护上市公司股票市价稳定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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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促进作用。
(五)本次交易方案以确定价格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及中介机构核
查意见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005 万元。按照 10.01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其中,黄如良认购 400 万股,认购金额 4,004 万元;尤东
海认购 100 万股,认购金额 1,001 万元。黄如良、尤东海参与认购本次配套融资的资
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为他人代持情形。
根据黄如良出具的说明,其参与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资金主要系其本人及配偶近
二十年工作和投资的财富积累,以及从近亲属获得的借款。黄如良目前直接和间接持
有天广消防股份 1,592,867 股(在原直接持股 120 万股基础上,8 月份通过了申万宏
源天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392,867 股),黄如良及其家人拥有多处房产,目
前无负债,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黄如良之弟黄如富多年从事药品批发、零售及建
材贸易,黄如良之妹黄如平主要从事幼儿教育产业投资和经营,均有一定的财富积累
和较强的资金实力,并愿意向黄如良参与本次配套融资提供借款。黄如良有能力支付
本次认购款项。黄如良其本人如在参与认购时资金临时周转不畅,亦可以向银行贷款。
根据尤东海出具的说明,其参与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资金主要系其本人及配偶近
二十年经商、工作和投资的财富积累。尤东海及其配偶拥有多处房产,并直接或间接
投资多家企业股权,目前无负债,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尤东海有能力支付本次认
购款项。尤东海其本人如在参与认购时资金临时周转不畅,亦可以向其近亲属借款或
向银行贷款。
黄如良、尤东海就其参与本次配套融资的资金来源出具以下声明: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人自有合法资金或通过合法渠道自筹的资金;
2、本次认购资金不包含结构化产品,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任何其他代
持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其他规定禁止认购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
形。”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黄如良、尤东海已经就
其认购资金来源出具了声明,能够合理相信其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方式合法,不存在
结构化产品、不存在代持情形。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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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应遵守上述规定。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规定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按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
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负责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
③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
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会签后,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2、《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子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规定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按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
①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负责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
③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由上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3)子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经上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子公
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会签后,由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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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
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公告。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3)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
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4)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
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
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
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⑶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
计划金额 50%的;
④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形。
(6)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独立
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
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完成置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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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在 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的
意见。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大资产购置方式等实施方式的,还应在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合资方
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保对募投项目的
有效控制。
(9)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②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
④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⑤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⑥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
公告。
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还应当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
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2、《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子公司应当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子公司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
公司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2)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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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的公司。
子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
资。
(3)子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
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4)子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过
30%的,子公司应当向上市公司报告,在上市公司批准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计划,并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
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
因等。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子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
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并向上市公司报告,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
在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③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
计划金额 50%的;
④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形。
(6)子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应当经上市公司按
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批准,并在 2 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7)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
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子公司应当控股,确保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8)子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②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母公司向公司划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 50%;
④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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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⑥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上市公司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按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批准,并在
2 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子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
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由上市公司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
告。
(三)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规定
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不得超
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该所同意。
(2)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①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②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及商业银
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
③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
④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⑤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的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
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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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3)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4)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①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②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③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④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⑤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⑦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
披露。
(5)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
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6)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
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①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③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④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⑤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⑥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⑦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资产
的持续运行情况。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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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
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
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8)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
告。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认真分析注册
会计师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
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9)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
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10)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2、《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子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2)子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子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②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子公司及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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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商业银行每月向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子公
司需及时将对账单报送上市公司;
④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⑤子公司、商业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上市公司的违约责任。
子公司应当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送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子公司
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3)子公司应当经上市公司按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批准后
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4)子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当在提交上市公司按其《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批准后 2 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
下内容:
①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②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③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④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⑤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⑥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披露。
(5)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
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子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6)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子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上市公司按其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批准后 2 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报告深圳证券
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①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30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③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④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⑤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⑥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对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⑦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子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资
产的持续运行情况。
(7)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上市公司的监督,上市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
险或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上市公
司董事会报告。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已
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8)子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上市公司应将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纳入上市公司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后由上市公司
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9)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与子公司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机构(独
立财务顾问)至少每个季度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在调查中发现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
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
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
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合法、合规、科学使用提供了重要保障。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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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间损益归属约定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中茂园林、中茂生物于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
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期间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出现亏损,则
由交易对方按其在中茂园林、中茂生物的持股比例承担。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
属时,按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
期间计算。
中茂园林、中茂生物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标的资
产交割完成后归上市公司享有。股份发行日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
新老股东共享。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与邱茂国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签署了《利润补偿框架协议》,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就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中企华提供的评估结果,中茂园林、中茂生物 2015-2018 年预测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中茂园林预测净利润 12,579.26 17,487.26 19,432.04 21,481.02
中茂生物预测净利润 7,593.88 14,658.70 17,826.78 20,000.86
以上述预测净利润为参考依据,邱茂国作出业绩承诺如下:中茂园林在 2015 年、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
分别不低于 14,500 万元、18,000 万元、20,000 万元和 22,000 万元;中茂生物在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数分别不低于 8,000 万元、15,000 万元、18,000 万元和 20,000.86 万元。
上市公司将在利润补偿期间每个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中茂园林和中茂生
物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及与同期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二)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数差异情况的确定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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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8 年度结束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
合计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是指《专项审核报告》中明确的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
在利润补偿期间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实现净利
润的合计数。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是指,邱茂国对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
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合计数,即:
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
=14,500+18,000+20,000+22,000+8,000+15,000+18,000+20,000.86
=135,500.86 万元。
(三)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1、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在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
物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邱茂国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利润补
偿。
2、补偿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
邱茂国应补偿金额=(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
-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数)×2.5。计算结果为负数
或零,则无需补偿。
3、利润补偿方式: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20 个交易日内(包含
第 20 个交易日当天),邱茂国应当用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完毕其应补偿金额。如邱
茂国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20 个交易日内(包含第 20 个交易日当天)
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不足邱茂国应补偿金额,则自 2018 年度《专项审核
报告》出具后第 21 个交易日起,邱茂国应当就上述现金补偿后的差额部分,以邱茂
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1)应补偿股份数量
邱茂国应补偿股份数量=(邱茂国应补偿金额-邱茂国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
偿金额)÷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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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上市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2)补偿股份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第 21 个交易日至 30 个交易日间
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邱茂国依照补偿方案计算出来的应用于补偿的股份划转至
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
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股利归上市公司所有。邱茂国在此过程
中应全力配合。
上市公司在完成锁定手续后,应在一个月内就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票回购事宜召
开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上市公司将以总价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专户中存
放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则上市公司
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邱茂国,邱茂国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个交易日内将前款约定的存放于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户中的全部已锁定股份赠
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邱茂国以
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邱茂国持有的股份数后
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4、邱茂国以现金进行利润补偿的上限为邱茂国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支
付的交易对价;邱茂国以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利润补偿的上限为邱茂国因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利润补偿期内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则
邱茂国应补偿股份的上限调整为:邱茂国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七、业绩奖励
(一)业绩奖励情形
1、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在利润补偿期间,若中茂园林经审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园
林累计净利润数,且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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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期间的累计净利润合计数,则上市公司应对中茂园林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业绩奖
励。
2、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在利润补偿期间,若中茂生物经审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生
物累计净利润数,且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数大于邱茂国承诺的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在利润
补偿期间的累计净利润合计数,则上市公司应对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业绩奖
励。
(二)业绩奖励方式
上市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对中茂园林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中茂生物的经营管理团队
进行奖励。
(三)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
上市公司应奖励中茂园林经营管理团队的金额=(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累计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邱茂国承诺
的中茂园林累计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中茂生物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小于邱茂国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中茂生物累计净利润
数的金额)×50%。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时不得进行业绩奖励。
上市公司应奖励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队的金额=(利润补偿期间中茂生物累计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邱茂国承诺
的中茂生物累计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小于邱茂国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中茂园林累计净利润
数的金额)×50%。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时不得进行业绩奖励。
(四)业绩奖励实施时间
在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且满足利润补偿期间累计新增应收账款回
款率达到 80%时,上市公司方可对中茂园林经营管理团队和/或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
队实施业绩奖励。
(五)业绩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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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经营管理团队的成员构成、人数、分配方案等具体事宜,
由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的总经理分别拟订方案交由上市公司实施。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部分的股份发行对象黄如良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尤东海
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为独立于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对方中邱茂国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同时,邱茂
国和蔡月珠系母子关系,邱茂国和邱茂期系兄弟关系。因此,本次交易后邱茂国、邱
茂期、蔡月珠将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
表决。
九、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茂园林 100%股权和中茂生物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和两
家标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数据及交易定价情况,相关判断指标计算如下: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项目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上市公司
资产总额
246,900.00 资产总额 181,977.91 135.68%
与成交价格孰高值
资产净额
246,900.00 资产净额 150,708.35 163.83%
与成交价格熟高值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48,945.89 69,373.00 70.55%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注: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按中茂园林、中茂生物合并报表的相应财务指标相加确定;成交价
格按中茂园林 100%股权、中茂生物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相加确定。
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资产净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2014 年度
营业收入与上市公司对应资产总额、资产净额、2014 年度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135.68%、163.83%、70.55%,均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
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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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陈秀玉持有 16,800 万股上市公司股份,持股占比 36.81%,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交易标的成交价格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募集配套资金额
测算,重组完成后陈秀玉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为 23.73%,仍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邱茂国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443.92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75%,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邱茂国关联方邱茂期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537.38
万股,持股比例为 3.58%;邱茂国关联方蔡月珠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6.42 万股,持
股比例为 0.16%。邱茂国、邱茂期、蔡月珠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3,097.72 万股,
合计持股比例为 18.5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且公司自上市以来控制权亦未发生
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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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中茂园林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49.05 1,230.38 3,649.94
应收账款 22,098.96 21,303.41 19,354.00
预付款项 350.87 29.76 44.89
其他应收款 2,336.28 1,557.58 3,060.81
存货 77,321.53 53,847.36 32,546.61
流动资产合计 103,656.70 77,968.49 58,656.26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2,505.24 2,224.14 4,084.14
长期股权投资 - - 12.28
固定资产 427.58 913.92 1,035.34
无形资产 13.98 15.47 17.72
长期待摊费用 57.12 91.35 12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6.48 520.10 611.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8.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48.59 3,764.99 5,881.22
资产总计 107,905.28 81,733.48 64,537.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200.00 3,926.15
应付票据 - - 1,216.40
应付账款 27,921.39 20,953.12 12,984.13
预收款项 730.43 236.50 602.46
应付职工薪酬 1,302.39 2,764.65 3,372.95
应交税费 3,889.41 3,216.42 2,104.30
应付利息 - 0.46 4.87
其他应付款 5,017.20 13,935.03 5,328.11
流动负债合计 38,860.82 41,306.17 29,5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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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非流动负债: - - -
预计负债 41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0.00 - -
负债合计 39,270.82 41,306.17 29,539.37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29,336.84 18,956.11 18,956.11
资本公积 15,646.71 3,027.44 3,027.44
盈余公积 2,081.76 2,081.76 1,538.79
未分配利润 21,559.57 16,346.91 11,46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8,624.89 40,412.23 34,982.77
少数股东权益 9.57 15.08 15.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634.46 40,427.31 34,998.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7,905.28 81,733.48 64,537.48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2,206.26 36,874.97 24,568.11
其中:营业收入 32,206.26 36,874.97 24,568.11
二、营业总成本 26,087.97 30,243.57 22,051.51
其中:营业成本 22,437.51 24,645.92 17,479.6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1.89 1,213.49 807.55
销售费用 532.16 1,295.57 1,271.91
管理费用 1,576.88 1,728.87 1,792.80
财务费用 36.99 339.25 228.81
资产减值损失 432.53 1,020.47 470.74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2.28 -15.56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填列) 6,118.30 6,619.11 2,501.04
加:营业外收入 25.87 7.39 3.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45 - 3.41
减:营业外支出 - 4.14 3.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62 2.82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填列) 6,144.17 6,622.36 2,500.83
减:所得税费用 937.01 1,193.15 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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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五、净利润(损失以“-”填列) 5,207.15 5,429.20 1,88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12.66 5,429.46 1,902.42
少数股东损益 -5.51 -0.26 -12.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207.15 5,429.20 1,889.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212.66 5,429.46 1,902.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1 -0.26 -12.79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689.13 35,587.45 14,190.2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9.12 18.00 409.54
现金流入小计 35,518.25 35,605.45 14,599.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279.64 33,991.17 14,167.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46.54 6,916.62 7,903.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5.38 1,407.04 1,781.5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2.84 1,965.42 1,617.17
现金流出小计 43,714.41 44,280.25 25,470.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96.16 -8,674.80 -10,870.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80 - 10.24
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现金流入小计 4.80 - 10.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681.51 20.97 84.63
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681.51 20.97 84.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71 -20.97 -74.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9,410.00 12,990.00 6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1,700.00 3,926.1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4 772.71 2,679.61
现金流入小计 9,427.24 15,462.71 7,205.76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0.00 5,426.15 3,610.33
31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6.46 337.65 332.4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 3,010.00 413.73
现金流出小计 218.46 8,773.80 4,356.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08.78 6,688.91 2,849.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5.91 -2,006.86 -8,095.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2.60 3,019.46 11,114.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8.51 1,012.60 3,019.46
二、中茂生物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951.08 1,416.53 243.33
应收账款 1,176.29 887.15 598.60
预付款项 95.48 10.22 16.17
其他应收款 94.48 2,374.98 1,890.59
存货 1,031.45 970.21 862.91
其他流动资产 52.22 - -
流动资产合计 12,401.00 5,659.09 3,611.5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8,150.99 8,536.17 9,368.44
在建工程 2,525.11 6.19 -
工程物资 6.99 2.53 -
无形资产 3,081.31 3,115.29 3,182.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49.41 95.48 6.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513.80 11,755.66 12,557.21
资产总计 28,914.80 17,414.75 16,168.8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746.14 2,003.58 1,966.05
预收款项 1.94 3.06 56.20
应付职工薪酬 98.99 106.56 87.93
31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应交税费 9.75 17.64 16.65
应付利息 8.35 10.17 12.41
其他应付款 194.80 176.94 3,104.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86.26 1,255.29 1,050.83
流动负债合计 3,346.22 3,573.23 6,294.31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2,979.33 3,508.11 4,763.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79.33 3,508.11 4,763.40
负债合计 6,325.55 7,081.34 11,057.71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1,190.48 1,019.07 1,000.00
资本公积 12,193.52 1,220.93 -
盈余公积 899.77 899.77 501.54
未分配利润 8,305.48 7,193.64 3,609.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589.25 10,333.41 5,111.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914.80 17,414.75 16,168.80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953.97 12,070.92 7,510.79
减:营业成本 3,289.28 6,935.13 4,386.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0.82 2.03 2.09
销售费用 37.90 84.48 60.66
管理费用 391.13 624.36 499.46
财务费用 117.54 414.17 360.87
资产减值损失 16.42 11.09 31.59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填列) 1,100.88 3,999.66 2,169.81
加:营业外收入 11.41 1.79 40.14
减:营业外支出 0.45 19.13 1.91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填列) 1,111.84 3,982.32 2,208.04
五、净利润(损失以“-”填列) 1,111.84 3,982.32 2,208.04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11.84 3,982.32 2,208.04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31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48.49 11,131.25 5,868.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8.95 2.31 40.74
现金流入小计 7,007.44 11,133.56 5,909.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75.97 4,671.28 3,248.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45.51 1,365.71 923.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68 38.15 192.7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44 3,031.22 502.24
现金流出小计 3,425.60 9,106.36 4,867.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1.84 2,027.20 1,041.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5,526.85 627.68 4,457.59
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5,526.85 627.68 4,457.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6.85 -627.68 -4,457.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144.00 1,240.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4,6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1,144.00 1,240.00 4,6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97.81 1,050.83 785.77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66.63 415.49 348.14
现金流出小计 664.44 1,466.32 1,13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79.56 -226.32 3,466.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34.55 1,173.19 50.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6.53 243.33 193.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51.08 1,416.53 243.33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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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299.19 61,990.22
应收票据 1,515.92 2,946.11
应收账款 61,818.61 50,079.17
预付款项 4,181.33 5,181.59
应收利息 121.90 296.72
其他应收款 4,732.93 7,525.39
存货 88,142.27 61,980.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9.20 4.70
其他流动资产 5,293.70 8,035.60
流动资产合计 232,245.06 198,040.3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505.24 2,224.14
长期股权投资 15,778.62 15,003.07
固定资产 37,777.60 38,929.04
在建工程 19,267.85 12,758.85
工程物资 6.99 2.53
无形资产 14,976.05 15,024.57
商誉 157,409.09 157,409.09
长期待摊费用 102.20 91.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0.74 1,466.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53.69 430.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3,348.08 243,339.70
资产总计 485,593.13 441,380.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77.32 19,464.41
应付账款 35,602.31 28,962.36
预收款项 3,142.32 2,360.24
应付职工薪酬 2,075.62 3,903.05
应交税费 5,532.39 4,794.16
应付利息 42.35 46.00
其他应付款 6,442.40 14,909.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86.26 1,255.29
流动负债合计 74,200.97 75,695.22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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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79.33 3,508.11
预计负债 410.00 -
递延收益 444.61 45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4.57 1.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18.51 3,963.48
负债合计 2,979.33 79,658.70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6,622.39 360,953.65
少数股东权益 751.27 767.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7,373.66 361,721.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5,593.13 441,380.01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3,201.06 118,318.89
其中:营业收入 73,201.06 118,318.89
二、营业总成本 59,869.75 95,593.14
减:营业成本 50,167.14 78,995.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81.80 1,911.59
销售费用 1,352.71 3,115.16
管理费用 4,515.57 8,264.80
财务费用 559.60 852.91
资产减值损失 1,792.93 2,463.53
加:投资收益 1,347.23 1,563.40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填列) 14,678.53 24,278.99
加:营业外收入 199.27 215.31
减:营业外支出 1.37 42.40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填列) 14,876.43 24,451.90
五、净利润(损失以“-”填列) 12,786.65 21,288.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03.04 21,295.23
31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第七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
可。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
序。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
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备可操作性。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相关规定。
6、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除为
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
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
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评估机构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
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
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2 月 28 日的市场价值,为
本次交易提供定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
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
31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
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交易价格系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
资产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等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7、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
8、我们关注到《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就投资者需关注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我们提示投资者认真
阅读该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及
相应的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独立董事徐军认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而其服务的单位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与该所同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下属分
所,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有关规定,其对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发表独立意见。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1、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若干问题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为本次交
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2、中茂园林苗场用地涉及使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由于中茂园林自有苗木占自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较低,自有苗
木对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的影响较小,中茂园林已经针对上述行为制订切实有效的整
改措施,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中茂园林涉及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用于苗木种
植事项不会对中茂园林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此情形之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本次交易所涉资产均已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且资产评估假设、方法合理,本次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合
31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价格是以评估
值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体现了交易价格的客观、公允;
4、本次交易有效提升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和其他
影响过户的情况,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6、交易对方就相关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不足预测净利润数的情况签订了《利润补
偿协议》,协议约定明确,相关补偿安排合理、可行;
7、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9、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相关安排切实、可行。对本
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律师对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1、上市公司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交易对方中的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自
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均具备本次交易相应的主体资格。
2、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3、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该等批
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本次
交易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和《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5、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协议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被司法查封或冻结的情形,不存在权
属纠纷,在约定的时间转让给上市公司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
8、上市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的
318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披露和报告义务。
9、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
10、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
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不构成本次交易的重大法律障碍。
11、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所
述的必要批准和同意后,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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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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