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5-08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浙江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物识别检测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经双方
初步商议,本次交易金额初步预计约人民币10亿元,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签署了合
作意向书,最终交易定价及支付方式在尽职调查完成后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远方光电,证券代码:300306)
自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于2015年12月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
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
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0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停牌期间将聘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