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9 1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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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5-069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议案、变更议案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49,480,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3828%。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49,398,7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322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会议。

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第一大、

第二大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孔祥洲、王伟)回避了表决;具体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延期复牌的议案》。

同意 49,426,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7%;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26,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7%;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万贝律师事务所指派邓懿律师、王俊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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