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高创意: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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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5-07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届次: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2:00—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2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1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7 号楼六

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

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2、《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6、《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6-2018

年)〉的议案》;

10、《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

件。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 2015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5 日(星期四)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 2015 年 11 月 5 日(星期四)16:00 前传真至公

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04 投票简称:弘高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总议案(指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100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1 1.00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2 -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3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2.5 募集资金用途 2.05

2.6 发行数量 2.06

2.7 限售期 2.07

2.8 上市地点 2.08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10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

3 3.00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 4.00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5 5.00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6 6.00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发行对

7 7.00

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

8 8.00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

9 9.00

规划(2016-2018 年)〉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关于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

11 11.00

易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

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交易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

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

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

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

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

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

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

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网站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弘高

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

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慧龙、高宇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联系传真:010-579632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

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09 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募集资金用途

2.6 发行数量

2.7 限售期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5.《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

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规划(2016-2018 年)〉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关于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三个选项下都不

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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