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15-028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适时增持“氯碱化工”股份,并承诺增持后 6 个

月内不减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28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2015 年 11

月 9 日接到董事总经理张伟民、副总王浩、董事会秘书许沛文的通知,上述人员

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11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

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数量及增持价格

董事总经理张伟民:10000 股,买入均价:13.54 元;副总王浩:10000 股,

买入均价:13.67 元;董秘许沛文:6000 股,买入均价:13.65 元。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做出的承诺。

三、增持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1-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氯碱化工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