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093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0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03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赖晓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因最新的证券及行业监管政策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提出了更高要求,
明君集团无法如期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为最大限度地
保护中小股东和相关各方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拟全部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
股份,全面退出上市公司,由股权受让人作为新的承诺履行主体存续并变更承诺事项
的其它要素。
1、变更前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明君集团于 2009 年 5 月 12 日公告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明君集团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对
汇源通信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剥离汇源通信现有不良资产,同时,将明君
集团旗下优质资产注入汇源通信;明君集团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汇源通信主营业
务;明君集团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汇源通信股份。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明
君集团又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明确了承诺期限:拟在未来 24 个月内,完成相关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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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优化和整合工作,适时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详情参见 2012 年 12 月 19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
告》)。
(3)承诺履行期限:明君集团自 2012 年 12 月 19 日起 24 个月内重新启动资产重组
工作。
2、变更后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承诺内容:自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
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购买资产方案,并于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本次收购完成后,
收购方拟向汇源通信注入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优质资产。
(3)承诺履行期限: 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
(4)履约制约措施:蕙富骐骥承诺,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承诺方案完成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变更承诺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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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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