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A: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7 21: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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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中冠A、中冠B 公告编号:2015-07008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中冠股份”)2015 年

11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15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炳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

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中

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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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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